房子2019年10月settle,在2020年1月拿到PR,18年开始一直在澳洲没走过。
收到surcharge land tax,说是按照2019年12月31日,这种情况必须要付surcharge吗?这政策也太不合理了,明明2020年1月开始一直是PR,2020年一整年还要付2%么。
谢谢大家
评论
谁叫楼主2019年12月31日是外国人呢,要怪怪自己PR前买房,没啥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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