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非pr的朋友 有实力 想买房子 但是他不想作为海外买家交印花税 想以我的名义买现房 代持 这样可以操作? 还需要以我名义贷款是吧
问题是如果贷款 我的 收入太少了
他说他的公司打 可以帮我做收入 说我是员工 ,我也没那么多收入
另外 如果全款买 税局 会不会问你那么多钱哪里来的
是否可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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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房的话,首套房印花税减免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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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你朋友同意给你10%房款佣金,再说别的。如果不给,你的朋友就是想一厢情愿的给你找麻烦,完全没必要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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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朋友啊,值得你弄虚作假费劲周转为它省税还是问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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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祸无穷
不只是买这个房子的资金来源的问题,以后你所有名下的资产,税率都会受到影响。
这个房子有任何问题、第三方索责也会是你负责。
而如果到时候你向政府和法院说,这不是你的房子的话,你又涉及对政府的欺诈。欺诈和涉嫌洗钱,这个是可以处以监禁和坐牢的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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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好的朋友?
非PR为啥要买房
你代持了做了贷款 那你自己名下就有巨额贷款了
你自己以后准备买 首套补贴 没有 也会影响你的贷款评估
如果是不可靠的“朋友” 以后跑路了你也没地方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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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首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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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已经有房子了 到底有代持这回事吗 朋友答应卖房子时候给我10% 房子卖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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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估计可以,钱从海外打进来,自己能跟ATO说得清楚的话。但是以后长期持有,如果出租什么的收入都和你的税率挂钩,算清楚很麻烦,以后如果再过回给他又有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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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永远不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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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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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回复,我建议LZ拿20%买房款cash佣金,LZ朋友必须全款买此房,而且他只能用来自住,因为出租的话,还得算LZ的收入。总结一下,LZ同意的话就是给自己未来自己的家人未来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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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代持其实就是你们两个联合起来,欺诈政府。
是属于刑事罪行,FIRB有明令禁止的。
之前新闻有报道,罚款并强制出售物业,对当事人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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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买家税最多也就8%
朋友给你10%?佣金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钱太多花不完分一点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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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索性就合作一家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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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国人思维。占小便宜,违法还损害朋友的利益。肯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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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都想得到的真的不知道你on 9或是你朋友on 9。我左手都不相信自己的右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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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实力,不想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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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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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明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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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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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如果你朋友不给佣金、你就可以買掉那房子、反正是你的名下、你喜欢什么时候買就什么时候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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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NSW首次置业减免指的是自住房,投资房不算啊
我当时是自己申请的,所以对这个有点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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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么好的事,朋友出钱买在你的名下,这不就是你的房子吗?以后你可以悄悄卖掉不用给你朋友一分钱,打官司你朋友也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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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恭喜楼主,他看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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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诱惑了、怎拒绝赠你一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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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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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义之财,你会干吗?我仿佛看到了将来的纠纷和反目成仇。就像前面的足友说的,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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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实力,不想掏印花,想代持。。“朋友”很有实力的原因果然是靠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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