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现在买房子 是两个人的名字 应该默认50% 50% 的比例 由于税务原因 想全部换到一个人的名下 或者99% 1% 这个样子 应该怎么操作呢 还有什么费用吗 谢谢各位大神 加分能力特别强
评论
如果这样比例改变的话,Title就变成了Tenant in Common,它与Joint tenant最大区别在于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是否自动获得其余产权,前者不可以,后者是自动。这样对拥有1%的人会有风险,如果婚姻破裂或者99%的一方去世,不能保证财产的所有权。操作上可能会涉及stamp duty,或者出具免费赠予声明,至于操作细节,建议亲自去 L27,570 Burke St问问,或者找过户师,另外可以去Victorian Land网站科普。这些只是我的理解,真想做一定要寻求本地律师建议,和中国区别较大。在澳洲做事,有关税务一定咨询会计,关于权利和财产(即使婚姻内的)一定咨询律师。
评论
NG VS CGT , not sure if it is worth to do it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