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追踪:闹炸了!澳洲最大华人区惊爆烂尾楼丑闻!巨额投资打水漂2015-01-30
有粉丝给今日悉尼爆料,Hurstville Eastquarter 买了期房的业主们现在面临退房,中间产生了许多纠纷。一百多名业主的代表联系了今日悉尼。今日悉尼紧急联系了业主,楼盘销售商,地产专业人士,以及这方面的律师。希望可以给大家敲个警钟!
下面,请看今日悉尼的独家采访报道,希望可以还原事情真相,并且让更多购房者了解购房的风险:
目前本案疑点
第一点:业主在签合同时,是否清楚DA并未获批?业主的代理律师是否解释清楚了关于DA的条款?第二点:开发商是否有故意拖延时间导致退订的嫌疑?第三点:开发商除了退换定金,是否还应该赔偿业主的损失?
事情是这样的
如果大家对Hurstville熟悉的话,在1 Jack Brabham Drive有一个新楼盘。没错,这个楼盘就是今天的主角 -- Eastquarter。目前,超过一百名业主收到了律师的通知:Eastquarter第三期已经确定烂尾,将退还定金给之前下定的业主们。本来一心想着可以住新房的业主们一下就懵了,明明第一期和第二期都好好的,怎么第三期就烂尾了?!而现在退回来的定金,随着房价的增长,业主们也完全不可能买到一模一样的房子了。
(业主反映的情况)
(业主收到的Email)
(截止至发稿,该楼盘的独家销售方的网站上仍然有Eastquarter楼盘的信息)
独家采访业主L先生
以下是业主L先生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我们2年前买的投资楼花,昨天收到一封邮件,说DA没批下来,所以现在要给我们退款,因为某一个条款,说可以不卖了,我们一共一百多位业主都收到了这个通知。
因为我们自己买的那栋楼本身DA是批下来了,而是他们开发商想要加盖的部分和加盖的停车场没有批下来,就是说我们买的15层批了,20层加盖没批。
我们业主群里也有当时销售公司SW group 的员工,他可以证明说开发商就是在拖延。去年4月之后,开发商就没有再继续申请了,所以我们业主现在怀疑,他们是故意拖着导致现在过期了。我们认为开发商肯定是看着房价涨起来打算收回重新销售,完全就是钻空子。”
(业主们一直在他们建立的微信群里讨论这件事,他们都认为开发商内里大有文章)
独家采访知情人士
以下是相关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开发商买下这个空地的时候,本身有一个12层的设计且拿到DA,这个是最早的设计。开发商买下之后重新进行了设计,并且递交给Council重新审批,所以业主们买到的是这个还在申请过程中的并没有确定有DA的房子。
这些在合同上都是写清楚的,所以并不存在说开发商故意拖延的说法,因为开发商和Council会议,以及和国家有关单位开会的议程日期都是定好的。
(合同中的33.10A条款)
在合同里,33.10A这个条款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而合同是每一个购房者都签署了的,所以现在这个复杂情况的出现,首先要问他们的律师是否在签约合同之前就给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而且这个楼盘,现在是第3期,之前第2期也出过问题。第2期的时候,所有的房子都售出后Council也是不批DA,之后开发商和Council打官司,最后是开发商胜诉,但是现在第3期又出现了现在这样的问题。开发商East Quarter Development 是很大的建筑商,他们的律师Alex Ostermayer也是非常厉害的大律师,如果要和他们打官司,肯定很难赢。
(网上搜索到的开发商大律师资料)
*今日悉尼小提示:所谓的DA就是Development Approval ,用人话来解释就是一个政府同意你盖楼建设的合法文件。
独家采访知情律师
我们也咨询了相关知情律师,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
1. 作为业主律师,在签订买房合同之前,律师有义务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跟客户讲解清楚,被购买房屋是否已经通过DA申请。那么具体到Eastquarter案例,很明显3期楼盘当时是还没有被审核批准通过的。
2. 关于开发商这样通知业主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律师介绍说这个很难确定,澳大利亚是自由合同体,因此事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根据每个业主的具体案例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3. 业主是否联合提出上诉是业主们的自由选择权利,律师只能根据每个客户的态度,根据具体案例,来和开发商律师协商,沟通。
4. 关于业主们所签订的合同是否一致,律师表示大部分合同都是相同的,也不排除可能:个别业主和开发商之间有小部分修改。这也是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的原因所在。
5. 律师也给出建议,业主目前应该积极与律师沟通,根据自己的情况,委托律师跟开发商方面取得联系,协商事宜。
今日悉尼总结
现在,业主们都各自联系了代理律师,正在准备下一步的法律行动。至于要不要赔偿、房子该何去何从,今日悉尼将会有详尽的后续报道。
今日哥明白每一个华人从中国来到澳洲,辛辛苦苦工作都是为了有一个安稳的家。一个温暖的港湾对于中国人的意义,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房子。但买房的时候请不要头脑发热,也不要过于心急。希望每一个华人在澳洲买房(特别是楼花)签合同之前,一定要跟律师好好交流,该交代的条款专业的律师肯定会清楚解释。也希望澳洲的开发商本着负责的心,能给每一个业主满意的答复。
评论
检查过了,没有广告二维码,这条转自微悉尼
出大事了!华人悉尼买房也被坑!上百人面临无家可归!共损失上千万!2015-01-30
“抢抢抢!不抢就没啦!”—— 华人买房市场一如往常的火热进行着,但是这一群已经成功着陆房市的业主,最近却发现自己被下了套。。。
2013年1月左右,一些华人买家购买了位于Hurstville和Allawah之间的Easter Quarter项目第三期楼花。买房时,买家们被告知房子约在2015年6、7月建成,Sunset Day在2017年(即过了这一天房子还没建成,合同可能终止)。买房心切的业主们签了合同、交了首付,开心的等着新居建成,却在这两天收到消息,告知他们房子盖不了了,支付的定金会退还给业主。
(East Quarter Hurstville )
(在Hurstville和Allawah Station之间的East Quarter项目)
可是,业主们拿着辛苦挣来的钱,揣着信任交给开发商,满心欢喜的等着房子建成,2年后却等来这样的晴天霹雳,不得不令人心碎。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编根据业主们和相关负责人的陈述,整理了大概的事实经过:事实经过:
业主周女士陈述:
我们购买的是Easter Quarter第三期,位于Hurstville和Allawah火车站之间。开发商是Easter Quarter,房屋销售中介是SW Group。
我们满天欢喜的卖完房,但是偶尔经过房子所在的工地却发现迟迟没有任何动静。
直到2015年1月28日,我和其他业主突然收到律师们发来的开发商Easter Quarter的律师函,
律师函中表示,由于未能在有效时间之前获得Council的批准(Development Approval),开发商要终止合同,业主们交付的10%的定金以及购房到现在定金所获取的利息将会一并退还给业主。
什么是Development Application(DA)
导致这一系列悲剧的关键所在在于开发商没有获得的这个“DA”,那么什么是Development Application(DA)?
开发商在项目开始销售和建设之前,必须先提交一份项目Proposal,取得当地Council的批准文件,即Development Application获得批准之后才能开始建设。据小编了解,法律并没有规定要先取得DA才能开始销售,便会有一些开发商利用法律漏洞,边销售边等DA,提前获得买家的定金,以便申请银行贷款。
有些小开发商通常会在购房合同上有这样的条款“Subject to DA”。购房者签了这样的合同后,即使开发商DA最后没有获得批准,也可以退还买家定金,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用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另一种情况下,开发商没有在合同规定的Sunset Day之前完成房屋的建设,也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
一封冷漠的律师函,便终止了所有的交易,也终止了所有人的期待和喜悦。有多少人在这件事中受到损失?
业主们怎么想?
根据周女士表示:
我在2013年1月,购买了East Quarter三期项目的一室一厅,打算自己住。当时房子售价是49.8万,我支付了10%的定金,也就是大约5万澳元。当时卖给我的销售是我的朋友,他们自己也有买,我没多想,就跟着他们一起签了合同、交了定金。现在突然发生这种事,大家都很难过。虽然说会退定金和利息,但是我们的损失何止这些啊?!
我是自己住,倒是还好,大不了重新买。可是其他人呢? 有一位女士买了同样的房子,为的是方便孩子上学,因为这里是学区房。现在孩子在学校已经排了队,可是房子却没了,这得添多少麻烦。更别说还有人是等着房子结婚、等着房子生小孩的,你让他们怎么办?
销售顾问怎么想?
不止是业主,负责房屋销售的顾问J先生也蒙受了很大的损失:
发生这样的事,我们非常气愤。不止是业主,我自己也买了房子,先不说房子吹了,作为SW Group的销售人员,当初辛苦花时间、花精力卖房子的佣金也都打了水漂,白忙活一场。最生气的是对方律师除了一封简单的律师函,什么都没做。没有出面解释给个说法,更没有出来道歉。我们不仅仅在经济上受了损失,在感情上、人生规划上都有很大的影响。太不负责任了!
同时,SW Group的负责人K先生也接受了微悉尼记者采访。K先生对此次事件表示非常愤怒和无奈!
我们先来算算,若当初买了一套50万的房子,在这件事件中业主到底亏了多少?
2013年1房售价:50万(约) 首付:5万
当时汇率:6.7 首付人民币等额:33万5
现在汇率:4.9 退还首付等额人民币:24万5
损失人民币:9万
如果算上房子这两年的升值,那损失就更加惨重。据业主周女士说,现在附近类似的房子一室一厅售价已上涨至60多万,间接损失10多万澳币。现在哪里还能以2年前的价格买到一样的房子?
现在,业主们已经联合起来,声讨开发商East Quarter,并寻求法律的帮助:
以上为业主联名签名
专家怎么看?
为此,微悉尼记者采访了ANZ Invest的项目开发总监Ian Troy。Troy表示由于房价上涨,许多开发商眼看着同样的房子能够卖出更好的价格,获得更大的利润,会利用法律的漏洞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消费者变成了受害者。因此,购房时一定要选择有声誉的大开发商,选择良好口碑的销售中介,以保证自己的利益。
评论
亏大了。这2年房价飞涨。
评论
而且汇率还大跌了
评论
买楼花还有这样的风险!教训惨痛!如果楼花销售合同中有开发商可以调整设计的条款,追回损失的可能性有限。持续关注中!
评论
亏大了
this is happening again and again....
评论
第一点:业主在签合同时,是否清楚DA并未获批?业主的代理律师是否解释清楚了关于DA的条款?
估计那些卖房的小留学生们不会告诉你是否DA获P.
评论
这件事搞的这么大啊? 看来买楼花的必须要赢啊。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