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邮报》5月5日报道,一名悉尼渔民用鱼叉杀死一条受保护的鱼,意识到可能被巨额罚款后尴尬不已。逃离现场。
这名男子在悉尼南部 Port Hacking 入口处的 Hungry Point 海岸捕获了一条蓝色石斑鱼后,自豪地与捕获物合影留念。
但该男子知道自己可能因杀死这一标志性物种而面临 22,000 美元的罚款,于是逃走了。
自 1996 年以来,蓝石斑鱼一直是新南威尔士州的官方鱼类,并具有受保护地位,一项法律规定该生物不能用于商业用途或鱼叉捕捞。
众所周知,这种鱼没有攻击性且好奇,吸引了许多潜水员和浮潜者,因为它们经常会接近人类而不攻击。
男子与他捕获的一条蓝色石斑鱼合影。 (来源:《每日邮报》)
照片是当地一位当时也在钓鱼的女性居民和她的儿子拍摄的。
“我没有意识到他杀了东西,我只是拍了一张照片,”她告诉 The Leader。但当她告诉他抓鱼可能会被罚款时,这位居民说他“跑得很快”。
一位愤怒的社交媒体用户评论说:“像他这样的混蛋让我恶心,找到他并罚款他。” “我从来没有抓到过蓝石斑鱼,但我知道用鱼叉杀死它是违法的……这就像打木板一样,因为它们不会移动。”
然而,另一位用户回应道: “是的,你不能用鱼叉,但水中有数百万这种物种,而且已经失控了。”
另一位承认:“因为它们太多了,我一直在抓它们... " height="426" width="634" alt="" />
蓝石斑鱼(来源:每日邮报)
新南威尔士州初级产业部发言人表示,石斑鱼不能进行商业捕捞或鱼叉捕捞,在新南威尔士州只能用鱼线捕捞,钓鱼爱好者可以只抓两条石斑鱼(只允许一条超过60厘米),最小尺寸限制在30厘米以内。
违反规定,如捕捞超过数量或持有违禁规格的石斑鱼,可被当场处以每只500澳元的罚款。同时,对于违反尺寸和数量限制的初犯,法院还可能处以最高22,000澳元的罚款或六个月的监禁;使用非法捕捞方式捕捞蓝石斑鱼也可能被罚款11000澳元。
根据澳大利亚海洋保护协会的说法,“蓝斑鱼的主要威胁来自捕鱼和水产捕捞”。
该网站指出,“通过控制其他动物(如螃蟹和海胆)的数量,蓝斑鱼是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关键物种。”
“过去,东部蓝石斑鱼被大量用鱼叉捕捞。因此,自 1969 年以来,新南威尔士州水域的居民被禁止用鱼叉捕鱼以保护该物种。随着商业渔民捕捞大量东部蓝石斑鱼石斑鱼引起关注,该物种在1980年也被禁止销售。”
(Ray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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