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某次的帖子里面说有这里出生的孩子,中文水准可以阅读金庸无碍。这是什么样的水准?这是神一般的水准啊!如果有个澳洲好中文比赛,那是绝对的夺冠热门。
为什么这么说?昨天我想给学生出个阅读题,想着往简单里出,还要能让孩子有点兴趣的,结果就出了下面这个题。今天拿给学生一看,一半学生喊看不懂。换了给中国的高二学生读类似内容的英文,应该都能读懂吧。可恨中文字太难,音形义的关联也少,英文就相对容易一些。
有意思的是,在中国,新加坡上过几年小学的学生,哪怕是两年,都表示没有压力。我觉得在国内上学的益处,主要是突破了心理障碍,即使学到的内容不是非常多,但中文先入为主,也就不觉得有多难,来到澳洲继续学下去,也就是势如破竹了。
没有时间仔细想逻辑,就是凑个热闹写写,各位板砖莫来。
周杰伦
周杰伦是中国台湾著名的歌手,在中国的青少年中,很少有不喜欢他的。
周杰伦3岁就开始学习钢琴,表现出对音乐的兴趣。不幸的是,14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离婚了,这让他很伤心,他的钢琴学习也不得不停了下来。
周杰伦高中毕业后没有考取大学,他感到很对不起妈妈,就到餐厅里打工赚钱,但他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有一天,他的朋友去参加唱歌比赛,周杰伦去帮他弹钢琴,他们输了比赛,但是有一名著名的音乐人觉得周杰伦钢琴弹得好,就给了他一份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周杰伦写了很多歌曲,但是那时没有人愿意唱,还有人当着他的面把他的歌扔进垃圾桶。但是他还是一直写一直写,直到有一天,老板被感动了,说:“没有人唱你的歌,你就自己唱吧!”他的第一张唱片《周杰伦》就是这样来的。
周杰伦的音乐主题非常丰富,既有对历史的追索,也有普通人生活的片段。他写过对生活的思考,也写过纯纯的初恋。他善于运用各种乐器,将各种音乐元素都融入到他的歌曲里。青少年喜欢他还因为他是个孝顺的孩子,对妈妈非常好,还把自己的一张专辑用妈妈的名字命名。这就是专辑《叶惠美》的由来。
我喜欢周杰伦是因为他从不讲前女友的坏话。虽然他个子不是很高,却是个有气度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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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出生的孩子里,能达到阅读金庸作品水平的孩子很少,但不是没有。你说的突破心理障碍这一点我觉得确实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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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占座,等各位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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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是给这里几年级的学生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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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如果能自主阅读这篇文章而且能全部理解的话,大概离阅读金庸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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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章文化性太强了, 澳洲小朋友读不懂是正常的。 就象鬼佬拿个他们熟悉的歌星来发议论, 我们也莫名其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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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10-11年级的学生。我班里都是中国背景的孩子,爸妈都说普通话或者某种方言。
另外,我问过他们知道周杰伦吗?都说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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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你的学生有中文的语言环境,否则很难学好中文的,最多就是应付下考试。我对在澳洲教中文已经没什么兴趣了,即使是教高年级的也就相当于国内的小学水平。。而且这里的学生更多的是喜欢在游戏中学习,其实通过游戏学习没什么不好,只是玩得开心了,自然学到的就少。。我在国内是高中语文老师,自以为自己的中文水平很高了,但是其实要想真正在澳洲教好中文,就必须懂澳洲本地的文化,了解澳洲的流行文化,比如lz 你可以不写周杰伦,换成本土流行歌手,我觉得你的学生会理解得更快,我始终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也可以多说些成语故事什么的,有些学生家长喜欢这种方式。
相对来说国内的中文教育是以老师为本的,师范教育要求老师把一节课上得融汇贯通,化整为零,将最复杂的东西以最简单的方式让学生来理解,在这里你无法向学生解释诗歌的意境,即使你再喜欢诗歌。楼主的这篇真的对这里的学生来说太难了,即使是高年级的学生来说还是太难了。我有一个朋友也在教中文,我喜欢她的方式,把课文的理解和现实的澳洲本土生活联系在一起。。
我现在放弃了在澳洲教中文了,我还是多学些澳洲文化再说吧,有人说干一行厌一行,但是想来想去,要问我最喜欢的工作是什么,我还会回答老师。。楼主加油吧,教学是需要实际经验的,这个是需要累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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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个文章不需要背景知识啊,你没看到我把吴宗宪的名字都换成某个音乐人了吗?我把格里高利圣咏和莫扎特都用“各种音乐元素”这个词组囫囵一笔带过吗?我为了简化这个文章,不是没有花力气啊。
当年我做英语老师的时候,给学生读苏珊大妈的故事,基本没有删改原文,学生都表示很懂非常懂。差不多年纪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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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你说的,但是VCE中文高考的阅读规定必须是以中国或者中国文化为背景的阅读资料。所以我不能出XFACTOR的题,只能出个中国好声音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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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教到自己都要放弃了,说明你的教学方式和学生之间还是有距离。我赞同你说的一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至于另一半,你说必须要和本土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我觉得未必。如果处处都要联系澳洲本土的东西,实际上即使你绞尽脑汁,孩子的中文还是会不伦不类。在这一点上,我的认为是,我教的必须是原汁原味的中文,至于与澳洲本土生活结合,那是学生学到一定程度后学生自己的事情。而实际上我这几年教下来,发觉原汁原味的中文孩子们同样会很喜欢。
个人意见,不一定正确。
你有很好的教学经验,放弃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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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只是出于经济因素的考量,谢谢你的经验分享哦。当老师就是这样,当你和学生相处久了就会舍不得。可是毕竟在澳洲,为了生活,为了买房,我还是选择了其它工作。。教中文以后再说吧,等我读完现在的课程再说,先提高自己再说。。加油噢,我也希望这里的华人小孩子都能多了解下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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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活,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在澳洲教中文是不可能做到叶老师补习的规模的。但不管如何,澳洲还是很需要优秀的中文教师的。不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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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以前在新加坡有这么一说:如果中国人的中文是100分的话,新加坡人的中文可以打70分;如果新加坡人的英文是100分的话,中国人的英文是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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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哦,你是一个很不错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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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啊 ,我的学生知道什么是喜羊羊和灰太狼,但是你问他们为什么喜欢,基本上属于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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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有点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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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叫小兔念了一遍,有5个字读的时候没把握,我提醒了她,分别是:取,索,融,辑,惠。。。对文章涵义的理解没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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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知道了,在澳洲,只要和兔字沾上点关系的,都是中文神童。没分了,先打个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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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以后要给我的学生改名, 叫什么小白兔、小花兔、功夫兔、叮当兔之类的,要不然赶不上形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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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阅读来说,中文肯定比英文难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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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任何一门语言难学不难学都是相对的。对我来说,英语太难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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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方老师你太有才了, 对, 我们这个可能叫功夫兔, 因为一直学咏春,哈哈...支持学中文, 因为我喜欢华语文化, 学校没得学只好自己教, 我觉得中文怎么样主要看家长的态度. 我同意你的观点, 中文不必去跟西方文化做谋和, 保持自己的独特魅力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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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有权威说法的
世界上最难学的十大语言排行(联合国公布)
NO.1-汉语(中/国)
NO.2-希腊语(希/腊)
NO.3-阿拉伯语(阿/拉/伯)
NO.4-冰岛语(冰/岛)
NO.5-日语(日/本)
NO.6-芬兰语(芬/兰)
NO.7-德语(德/国)
NO.8-挪威语(挪/威)
NO.9-丹麦语(丹/麦)
NO.10-法语(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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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joan和方白老师的回复。你们很厉害。我在写我欠下的作业,跟不上你们的讨论节奏和深度,真惭愧!再贴一个前几天弄的另外一个东东,没敢拿给学生看,我已经默默地撕掉了。。。我发誓我已经尽力改写过了。你们再看看?厉害的本土孩子,从小上中文学校的,到了17岁左右,能通读下来吗?
中国语言学之父
赵元任精通多种语言和方言,被称作“中国语言学之父”。他一生中最大的快乐,是到了世界很多地方,当地人都认他做“老乡”。
二战后,他到法国开会。在巴黎车站,他对工作人员讲巴黎土语,对方听了,以为他是土生土长的巴黎人,于是感叹:“你回来了啊,现在可不如从前了,巴黎穷了。”
后来,他到德国柏林,用带柏林口音的德语和当地人聊天。邻居一位老人对他说:“上帝保佑,你躲过了这场灾难,平平安安地回来了。”
他还被称为“罕见的通才”。作为清华大学“四大导师”之一,语言学是他最精通的领域,然而他同时还教授物理、逻辑等课程。
赵元任告诉女儿,自己研究语言是为了“好玩儿”。那时候的中国,不少人建议废除汉字,只用拼音代替就行了。为了证明他们的想法是错的,赵元任编了一个很“好玩儿”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做《施氏食狮史》,通篇只有“shi”一个音,写 出来,人人都能看懂,但如果只用口说,那就任何人也听不懂了:“石室诗士施氏,嗜狮,誓食十狮。氏时时适市视狮。十时,适十狮适市。是时,适施氏适市。氏视 是十狮,恃矢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试食十狮尸。食时,始识十狮尸,实十石狮尸。试释是事。”
上个世纪20年代,赵元任为商务印书馆录制留声片,以推广“国语”(普通话)。有一个小故事,可说明他当年在全国的影响。赵 元任夫妇到香港,上街用国语买东西,可是那时香港人会说国语的不多。他们碰上的一个店员,国语就很糟糕,怎么说他都不明白。谁知这位店员却对赵元任说:“我建议您买一套赵元任的国语留声片听听。”
赵夫人指着先生笑着说:“他就是赵元任。”
店员很气愤:“别开玩笑了!他的国语讲得这么差,怎么可能是赵元任?”
商务印书馆: a renowed publisher in China
留声片:CD
(附注:我知道那个石狮子的故事太发指了,可是我舍不得删啊!!!)
1. 根据上下文,解释“老乡”和“土语”的意思。
2. 赵元任为什么被称作“罕见的通才”?
3. 赵元任为什么要写《施氏食狮史》?
4. 为什么店员建议他买一套赵元任的国语留声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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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0-11年级的学生,理解这篇文章的内容,从思维能力上来讲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在于,可能他们的识字量不够,而且平时的中文阅读文本少,词汇量可能也不太丰富,对中文的修辞手法更是了解得少,我想这可能是造成对第四、五段理解困难的主要原因。建议lz把每一段的中心句用简单的单句、特别通俗的词汇来明确的表述,比如第4段,第一句的中心句,改成“一开始,大家都不喜欢周杰伦写的歌”;第5段,把“既。。。也。。。”这样的复句全部改成简单的单句形式。另外,“将各种音乐元素都融入到他的歌曲里”这一句,将“各种音乐元素”用2、3种学生了解的音乐元素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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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排行榜都是鬼佬搞的,他们不懂中文,当然觉得中文最难,要是我去搞的话,肯定把中文搞成最易学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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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分享, 明天也来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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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你所说的,那个食狮的故事太令人发指了,如果是我的话,我绝对不会去碰的。这种材料,做个课余笑话说说还可以,如果放到课上来说,那真是太发指了。如果是我的话,会毫不惋惜的把它删掉。免得孩子倒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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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个语言学家搞的文字游戏,可能真正搞中文的人也不可能对它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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