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请问一下 我们是13户viila共同由一个strata管理,其中一户卖房过户给新房东后,新房东发现了家里浴室和洗衣房漏水很严重,导致下面的板和木梁已经腐蚀。我们villa差不多有20年房龄了。strata说这个是浴室和洗衣房是共同财产,需要我们13户一起出钱去维修。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是合理的吗。新房东购买房子之前不知是否做过验房报告,还是前房东刻意隐瞒。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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