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的讨债经历暂时告一段落。也终于在本命年结束了一场官绯。这一路的心理压力,不是钱能弥补的。多了一份人生经历,少了一个朋友,更加看清自己和他人。
发此贴,纪念过去两年的辛酸,感谢家人和朋友的理解支持帮助,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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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一,本人不是律师,没有法律背景,对法庭的了解不外乎香港电视剧;二,被告也逛,所以不提因由;三,从事发到法院下判决order,历时近两年。期间的心理历程,困惑,焦急,愤怒,压抑,种种心理压力难以言表,用我的一个当过实习律师的朋友的话来讲,律师,就不是人干的事。发这个帖子,目的不是为了出气,而是想分享一下我在这两年讨债路上的的得失。期间也查阅了不少资料,所以在决定把所有的paperwork都丢掉之前,把它们放在这个帖子上,希望对有类似困扰的TX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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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纠纷(civil matters))是最常见的,不管谁对谁错,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这里我不想指责任何人。所以此处省去数千字。
首先,这钱是要,还是算了。
当发现钱被被告拿走后,先是惊讶,不解,然后本着商量的态度当面找过被告,居然发现,被告象变了另外一个人,十分冷漠。原告一家开始不淡定了,有人觉得吃一堑长一智,算了,有人觉得,不合理的钱,一分也不给。争吵是难免的。冤家前世定,不管做出怎样的选择,自己心里能够释怀就好。告赢了也不代表真理就在你这一边,输了,就当花钱买了个教训。虽然抱着这样的心态,当原告的路还是走的很艰难的。
既然决定要钱,就要有第二步,原告与被告之间私下的协商。就算是最低级别的区法院(magistrates court) 也不会轻易受理所有的民事纠纷的申请的。
所谓私下协商就是以邮件,手机短信或信件的方式(总之要能留证据)向对方讲明,为什么我认为这个钱你应该还给我。几个来回后,无果。被告就一句话,有问题别找我,找我律师去。反正钱在被告那里,他是铁定了我不会找律师,因为找律师要钱,请律师花的钱可能比我要回来的还要多。但就是有人和钱过不去。既然决定要,赔钱也要把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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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还不是上法院,是要先找非法院的第三方调解。这个第三方,我找的是victoria small business commissioner ,当然还有好多其他选择,看你的事件内容。但他们的作用都是协调。而且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在第一阶段被告一句话不说,这回是行不通的。不合理回复,会被认为不积极合作,第三方调解机构有权提请法院根据双方态度进行判决。几个邮件你来我往,互相详细讲述因由。commissioner最后提出面谈,约好时间地点,被告突然回信说,没啥可谈的,不去。这是合理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不可以强制和解。看来只有上诉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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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在victoria主要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区法院(magistrates court),一个是VCAT。前者费用高,后者便宜,程序相对简单。但值得一提的是,要搞清楚那些案件VCAT 是不能受理的。否则无法立案,钱也不退。简而言之,凡和消费相关的,有合同可依的,都可以找VCAT。牢记,向vcat询问他们管不管你的事,是没用的,他只会让你找律师去。本案因为不涉及消费合同,不适用vcat。只有法院一条路。
在澳洲呆了十几年,和法院打交道还是头一会。既然要告到法院,下一个问题就是,请律师,还是自己上。咨询了5个律师,4个开口先让打钱进账,再听我讲故事,一个看了材料,劝我放弃,说一定要找他打官司,$5000起。不保证钱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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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暂时不找律师,是在生日前夕,真的想把这些破烂事留给前一年啊,过个平平安安的本命年。于是,上网站,查字典,读法律条款,给法院打电话咨询,旁听开庭,整整忙了一个月,算是把起诉书(complaint form 5),表格(form 4B, form 4A,form 8a,form 6a) 和起诉费寄出去了。法院给了个号。等。建议,有些资料网上不全,想自己准备材料的,最好抽空去当地的法院,索取原告须知,各种费用也要确认好后再开支票。原告须知很重要,里面有具体说明各种表格的填写方法,特别是起诉书。不合格会被要求重写。还有就是寄出去的材料记得留复印件。
球踢了出去,心情放松了许多。接下来就是等被告的答辩书。这一等就是一个多月。估计被告也不想花钱请律师办理,DIY了8份答辩书,都被法院据了,理由是格式不对,内容不对。想来每交一次材料就要付一次钱啊,所以,不管对于谁来说,还是慎重点好。
被告在收到起诉书的20个工作日内,没有提交合格的答辩书,原告有权请求法院做default order。终于等到第21天,赶紧提交申请。收到第一次判决书,我还傻傻的等被告还钱呢。左等右等没有还钱的迹象,打电话给法院,问接下来该干啥。被告知,判决书下来的同时,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warrant to seize property,就是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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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像精神上压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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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对错,我挺LZ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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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人生就是经历。不管结果如果,人生经验是丰富了。
最后还是没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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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被逼无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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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经历了这些后,写个总结,以后也有很多很多的好处,
写的很好,楼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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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lz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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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学习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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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孩子吃晚饭,继续
没想到,刚递交了申请强制执行的表,又收到法院信件,说被告上诉申请复审application for rehearing,理由是法院没有告诉他,有default order这一说。而且他的第九份答辩书已经递交给法院了。法院接受了这一理由,并定了处理这次申请的日期。在规定的日子我们来到法院,本以为终于有了可以面对面的讲理的机会,终于有人可以听我讲故事了,没想到,法官只问了一句,原告是否同意给被告一次机会,让他再次提交答辩书。这真出乎意料,我可是带了全套证据来的啊。一半是紧张,一半是我一直认为我有足够的理由说服任何人,这钱本来就不是他的。我的一个yes,让我又等了两个月。这里我要说明的是,申请只是申请,不是rehearing,这次法官只是需要确认被告申请复审,原告是否同意。
很快,收到被告答辩书一份,就等着开庭了。可是迟迟没信。再电话法院,书记员说,被告没有给法院一份答辩书啊。我说,不是早就寄给你们了吗,我看到了啊,法院的回答很有意思:第一次判决书日期在先,收到第九份答辩书日期在后,答辩书无效。被告应在规定期限内再次提交答辩书一式两份给法院和原告。
就这样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把标的加利息,加各种法庭费用重新计算好,再次做了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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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漫长的等待。等到的却是sheriff的信,说法院弄错了。在规定期限内,收到了被告的合格答辩书,只是忘了归档。无语,纳税人的钱就是这样被浪费的。。。。很快法院也来信,给了在开庭之前,进行法庭调解的日期。和上次第三方调解不同的是,法庭调解当事人不可以以任何理由缺席。
到了调解的日子,准备足材料,双方各执己见,最后差点打起来。也就是这次不成功的调解让我最后下决心请律师。我没有足够强大的心,很难在这种场合控制自己的情绪,更别说讲话了。法官不会是来看吵架的。省了律师费,事情只会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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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又开始找律师。我用的是victoria institute of law的律师库,几个电话后,决定和律师面谈。律师一次appointment的费用在200-400不等。但是面谈的好处就是,你可以更容易看出他的人品。找律师就是找战友,你要让他替你说话,首先要喜欢他,然后根据他对你的案子提出的观点判断他的专业水平。
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appointment让我决定把案子交给这个有德国背景的律师。
还有一个要注意的就是,接案子的律师不一定会帮你出庭辩护。出庭辩护的律师叫barrister,就是香港电视剧里看到的带卷毛穿黑袍的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那个。他们是由律师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标的选择的。通常和律师有长时间的合作关系,而且在某一方面擅长。
找好律师,付了咨询费,再预付三千在他的trust account里,心里就安定多了。破财免灾,更感慨,这世上,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算问题。
在开庭前一周,辩护律师来了几次电话,确认他对事情的理解无误。就等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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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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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被安排在早上9点半,辩护律师通常会到的很早,所以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交换信息。被告这次还没有找律师。一直等到中午也没有动静。这期间,我的辩护律师通过和被告交谈,被告提出愿意支付一半的金额,让我撤诉。我没同意,如果在我没有请律师之前,我可能会考虑这个offer。但现在提出来太晚了,还不够我的律师费呢。很快,被法院告知,原本安排好的法官有急事离开了。中午饭前,临时接这个案子的法官简单问了一下情况,说这个案子得一天时间,今天来不及了,改天吧,就一杆子支到两个月后。
这期间,被告发来一封挂号信,让我提供我的律师的联系方式。看来他也意识到出庭为自己辩护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于是就有第二次开庭。但心情比上次要放松很多。但发现被告还是一个人来的。一开口就要求延期开庭(ajourn),理由是他的律师联系不上我的律师,还说没有收到足够的材料。法官很婉转地表示,早干啥去了。你既然请了律师,你打哪门子电话给原告律师啊,那都是你被告律师的事。我的律师马上提出这次律师出庭的费由谁来付,法官说,原告已经准备好开庭,被告提出延期,原告的律师费用当然由被告付。法院网站有参考价格表。被告一听,立马要求不延期了。他原来以为只要继续拖下去,我就会因为高额的律师费而放弃起诉。害人之心不可有啊。。。
但鉴于被告在法庭上的表现,手机不停响,靠坐在桌子上,企图直接递交材料给法官等等不合规矩的行为,法官还是建议被告找律师来出庭更合适。
于是又等了两个月,第三次去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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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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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就跌宕起伏,不过好歹是算结局了,lz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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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法院的效率不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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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上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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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开庭因为有了前几次的经验,也不那么紧张了,到的稍稍晚了点。一进门就看见我的律师和另一个人在交谈,应该是被告的律师。在书记员那里登记后,知道我们是今天唯一的民事案件,还没安排法官。心想,可别再旧戏重演啊。9.30多,听见广播里叫我们的名字,进到指定court room。起立,鞠躬,法官入座。法官显然是看过起诉书,简单地问了几个问题。但不要忘了,起诉书的内容很简单。用数字起段,每一段阐述一件事,之后说明原告的目的,也就是标的金额,根本没有机会讲故事。所以说,让法官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作出判断,律师还是起到很大的作用的。
程序,先要求除原告被告外的所有证人离开,我被要求站到证人席上,先宣誓,然后我的律师开始提问,同时会把相关的文件给我和法官各一份。这个之前没有彩排,但因为都是事实,也不需要彩排。比如,这份文件我见过,是关于布啦布啦的,当时的情景是这样这样嗒。然后是被告律师问问题。再后来,被告要求站在证人席上,之后原告证人进来,问题一堆。看看表,已过正午。到被告证人回答问题的时候,已经下午一点多了,连法官都不停看表。最后法官问双方律师对此案是否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就要做order了。我想所有人的心都更我一样紧张,更主要的是,法官说了一大堆,我只听懂断断续续几个词,想被告英文比我还差,应该也没听懂。直到我听到被告律师对被告说“我们输了”,我一直悬着的心才放下。法官让双方律师最后确认数额,除标的外,还有律师费,法庭费,和利息。出了court room的门,律师才和我们确认,这场官司我们赢得很彻底。被告无中生有,将付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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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被告连你的律师费,法庭费也承担了,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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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这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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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下来,执行难吗?是不是和国内一样,赢了官司,却还是执行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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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坚持应该坚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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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的很多可以破产,根据楼主的描述,应该不到那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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