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发生事故车被撞报废,现已由保险公司认定是对方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给我的车估价$7500,但由于本人只是三保且对方没有任何保险,只能赔付给我5000,同时要收走残骸车。
问题是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第三方追讨超过5000的价值部分。
或者请保险公司追讨全部损失(似乎没戏,因为他们没有此义务)
恳请车版大神及有经验者指导一下为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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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点钱折腾啥,法律途径花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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