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发现《藏地白皮書》是从一个个blog上连接过去的。傅同学能找到铭基这样老公是怎样的幸事
人说,总有个适合你的Mr,right在某处等你。
待等到灰心时看到这blog,感动之余也凭添几份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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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 by 最好金龟换酒
长着一张足以欺骗群众的幼稚脸的铭基同学今天三十大寿了。几个星期以前我们几个朋友在上班时间发无聊邮件时提到这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微弱地表示抗议:“不要这样嘛……大家都是奔三的人……”我赶紧和他划清界线:“可是你奔得太快了,我们赶不上啊!”
其实奔得太快的只是时间本身而已。我总觉得我们在内心深处并没有长大。没有,至少在遇见对方之后,就再也没有。
在二十出头的年纪就结婚,这在西方国家绝对不多见。因此我的同事们总是好奇地打探我和铭基同学的爱情故事。他们问得多了,我便开始不耐烦起来,只是用“在西藏认识的”一句话简单带过。可是我低估了英国人那炽热的八卦之心,公司里渐渐地就有谣言传出――
“听说她老公是西藏人呢……”
“西藏人会说中文吗?”
“……也可能他们用英文交流吧……”
“西藏人会说英文吗?”
……
我也常常回忆我们在西藏最初的遇见。那年铭基同学二十五岁,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一张高中生的脸,背着大包走在路上,生活于他本来可以有无限种可能。他本来可以遇见一个更美更聪明更温良贤淑更善解人意的女生。但是他不幸地在中途遇见了我。老傅我横空出世,一手遮天,像个女土匪似地把他人生中那些更美好的可能性统统抹煞了。
从此以后,并肩走天涯,看尽长安花。从雅鲁藏布江到泰晤士河,岸上星移斗转,水里流光偷换。一不留神,轻舟已过万重山。
我们结婚一年之后,好友老王特地来伦敦看我。我陪他在城里四处闲逛。泰晤士河的游船上,他忽然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结了婚的人不是应该变化挺大的么?我说你怎么好像一点变化都没有呢?”
我楞在原地,许久说不出话。头上烈日当空,心内却是暗潮汹涌。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所经历的是怎样的一种爱情。从认识铭基开始,他永远给我足够的个人空间,也从来没有试图改变过我。他所爱的就是我这个人本身,以至于以一种爱屋及乌的态度,默默包容了我身上所有的坏毛病。从在西藏时那个神情冷漠一身棱角的叛逆女生,到现在这个无厘头的原发性话痨,他看到了我性格中隐藏的每一面,可是仍然无条件地爱着。我想所有爱过的人都知道,这绝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
可能是从小看了太多的故事,即使是在青涩幼稚的少女时期,我也几乎从没对 “白马王子”有过任何的幻想,因为知道白色可能是染的,毛发也可能烫过。我也不相信这世上有“大众情人”这种东西,既然每个人都独一无二,那么和你最合适的那个人也必然是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村上春树写过《遇见百分之百的女孩》,我觉得这个说法才比较靠谱,那个人不见得最最完美,可是他对于你来说就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百分之百。从认识铭基同学以来,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喜欢他,是不是第一次遇见便已看到他在人群中发出金光。拜托,铭基同学又不是金刚钻。花花世界人山人海,他一点也不耀眼,扔进人堆里可能就找不着了,可是那一束温柔的光,刚好就是我最想要的。就像大热天里人人都躲在空调房间,这时我走出门去,遇见一阵穿堂风,这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偶遇和惊喜,所以有无限感激。
在老王见到铭基之前,他曾经让我描述一下铭基同学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当时我想了很久,最后也只能写下 “谦谦君子”这个我认为最贴切的词。铭基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并不是简单如一杯白开水,而是把很多东西慢慢减掉之后剩下的那种澄净。他有一种清新的心思,是彻头彻尾的自由派,决不会为生活的小恩小惠所收买。这真是深得我心,因为我本人便是宁做在烂泥塘中自由地摇头摆尾的乌龟,也不愿做风光无限却受人束缚的千里马。
我常常想知道,铭基同学的心里到底是有怎样的一个神奇角落,才可以使得他这样温和谦虚而悠然自得。我疑心他根本不知道“嫉妒”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好像完全没有嫉妒心。金钱权力美貌在他看来都不是特别吸引人的东西,如果要说羡慕的话,他只羡慕《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可以游山玩水,寓工作于娱乐。在对待我的态度方面,他几乎是放任自由从不干涉,尊重我的一切隐私,也完全没有大男子主义作风。我觉得他有自己一个独立而完整的精神世界,里面饮酒落花,风和日丽。牛羊无事,百姓下棋。
因为做的是投资银行这个行当,身边的同事大多是各大名校的一等荣誉毕业生,个个聪明醒目,但是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铭基同学才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我还记得我刚进公司培训那会儿,有一次小组活动是按照说明折纸船。听起来挺容易,可实际情况是直到第四十分钟才有第一个人找到窍门。周末回家时我把这事告诉他,结果就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他一边看那张说明纸一边就顺手把纸船给折出来了。整个过程只用了一分钟都不到!……直到现在,我在工作上遇到想不明白的问题,也还是常常带回家来和他讨论。他是工科生,对金融全无了解,可是脑子实在好使,我简单解释几句他便明白。正因如此,我常感慨真正的聪明人其实全都埋没在民间。而平庸之辈如我,只不过是仗着一张漂亮成绩单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
第一次见到铭基同学,我便觉得他是一个可以永远走在路上的人。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气质。即使在城市里,他也随身携带指南针,好像随时期待着一场时间旅行,可以流落到撒哈拉沙漠里大派用场。他是不折不扣的地图狂人,维基百科推出地图功能的时候,我问他:“开心吧?”他背对着我,用一种炽热的语气喃喃自语:“你都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兴奋……”我一回头,只见他整个人简直是扑在电脑上,口水差点流了一键盘。
他也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想去非洲做志愿者的人。这正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因此最初听到的时候真有心有戚戚的惊喜。不像一些人只是说说而已,铭基同学会真的去到具体的网站上查询,当得知人家不要土木工程师的时候,他的失望之情简直溢于言表。说真的,我确实非常感动。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人都忙着寻觅财路,力争上游,他这一腔痴愿多么难能可贵。我们已经决定过几年回国后先去农村支教,说不上是回报社会,只是想为国家的未来尽一点绵薄之力。
结婚三年来,除了有过一次关于汤包到底是什么形状的争论之外,我和铭基同学几乎从来没有红过脸。当然我对他也有不满意的地方,比如他总是把脏衣服到处乱扔,比如他一拿起《红楼梦》就能在三分钟之内睡着还打呼噜。铭基同学对读书这件事不如我积极,以前我总觉得是个小小遗憾,因为原本可以获得和他一起探讨书中细节和哲理的乐趣,也可以更了解他的思维与情感。然而后来我渐渐发觉,他与这个世界的交流是从其它方面实现的。从他拍摄的照片上,同样可以看到美和微小的细节。不擅长口头表达的铭基同学,把他的心灵与感受透过相机的镜头传递出来。当我看到那些令人震慑的细节之美,也同时看到了镜头后面他饱蕴情感的目光,这情感静默内敛,却同样强大深沉。
电视节目中,但凡采访情侣,总有一个问题是怎么也少不了的――他/她曾经做过最让你感动的事情是什么?这问题对我来说不容易回答,因为可供选择的答案实在太多了。这短短几年好似浓缩的人生,回首来时路,山无数,水无数,情无数。我会想起当年珠峰脚下的半碗方便面,也会想到大理车站前无言对视的目光。我仍然记得那清贫岁月中的情人节,从超市买来的一小束花,也记得伦敦地铁爆炸时我的颤栗和恐惧的泪水。我看得见你说“我们结婚吧”时眼底的那抹温柔,我听得出你在婚礼上说“Yes I do”时声音的那一丝颤抖。我记得你在我找工作最艰难低落的时候对我说“他们不要你是他们的损失”,我还记得我在纽约那短短半年你一共飞来了七次……
我怀念我们一起走过的路,一起看过的日落,一起流过的泪水,一起做过的梦。
一个朋友曾经问我:“你到底有多爱他?”
我说:“怎么衡量呢?总不能精确到长宽高吧?”
她说:“如果要你为他挡子弹呢?”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一句话。”
说完以后我自己也忽然吓了一跳。不是都说人最爱的只是自己而已么?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我们爱着爱着就忘记了自己?
一直以来,无数女性作家都以“过来人”的经验告诉所有的女生,被爱比爱人幸福。我曾经一度也认为这是爱情中最理想的归宿。可是现在的我却觉得,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或者已经不相信爱情,或者并没有真正爱过。爱是人类独有的精神现象,也是人类最高贵的情感。只是被爱而不去爱人,快乐也许,幸福未必。
电影《卧虎藏龙》里的那场竹林戏,大侠李慕白说:“握紧拳头,里面什么也没有。张开双手,你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爱情亦是如此。
宇宙洪荒,天地辽阔,人各取舍,我在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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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这姑娘的BLOG,写的很好,照片也拍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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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她老公拍的,是很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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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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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不错,白条再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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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洪荒,天地辽阔,人各取舍,我在爱着。-- 被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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