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说照顾他的人可以有一笔费用,但是具体的非常不了解。
另外联系了my aged care, 说是要婆婆在公公还不是那么糊涂的情况下办理一份文书,说是以后公公一切事物由婆婆代理。是这样吗?是的话,怎么办呢?
有没有了解的请说一说。分分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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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友的老公刚刚办理,给我反馈是很感动,说她没想到一下给批了十二万 两年,可以用于各项帮助提高自理能力和康复训练 检查,她选择了专门人员管理资金.
好友本身还在工作,有两个孩子还在小学,公司很体谅,每周去公司半天即可,其余wfh.
她家情况目前还不坏. 老公基本生活自理,不会乱动乱跑,但是不能开车接送孩子 不能做饭 不能打电话 完全忘了英文,会少量母语.
希望楼主家老人能控制病情发展 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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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怜,小朋友还在上小学爸爸就得了老年痴呆?生孩子生的太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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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说的公证书,我不是很了解.
无关财产的 我知道有一种叫living will. 之所以了解是因为我儿子当初希望我写一个给他,这样他执行时能言之有据. 但是我嫌不吉利 觉得自己年纪轻轻不想写. 大致就是如果行尸走肉 或植物人或者类似状态 生不如死,可以授权xx拔下一切救生设备 或者自然死亡 不要抢救. 以及相关遗体捐献事宜由xx执行等等.
虽然这是后话,但我儿子说在他眼里比遗产公证更重要. 当时我老公对我的遗体捐献卡(只是部分)很有异议,他怕到时候有争议 不能如我心愿.
另外 视病人情况 应该可以申请类似居家养老的上门服务.
看病情状况,日常主要照顾人,如果是澳洲居民 没有收入,满足资产测试,应该可以申请照顾者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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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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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楼主所问的和你上面提到的Living will 很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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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楼说的是对的。要签一个power of attor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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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个:https://www.myagedcare.gov.au/caring-someone-living-dementia
是关于法律和经济相关的文件,因为老年痴呆之后这些都没有办法处理。要提早把文件签完以防后续有些没有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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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楼主说的是不是 :carer 可以有 Respite allowance 就是每年政府给费用可以让carer 休息,不然也是无法很好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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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生活在澳洲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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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澳洲常怀感恩之心,感恩我的医生,我的上司,我的英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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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很人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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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申请下照顾者津贴,配偶照顾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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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岁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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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of attorney。授权书。
分2部分,财产和医疗授权。楼主公公这种情况,最好是2个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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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r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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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问题,第一是监护人问题,第二是财务管理问题。
前者一般起到legal gurdian作用,事关您公公的医疗、居所、服务、等生活方式的决策,由legal gurdian做出决策。
后者一般起到financial administrator的角色,事关您公公的收入、支出、投资、费用等决策,用administrator决定。
两者是可以合二为一的,可以指定一个具体的亲友。在公公还有足够心智能力(Capacity)的时候,可以通过签署EPA (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和Enduring Power of Guardianship(有的州叫做Enduring Guaridian)的方式指定一个,或多个代理人。前者是赋予代理administrator的权利,后者是赋予代理人监护人权力。
记住不要签署普通的 Power of Attorney(POA),前面的Enduring是至关重要的。这个词说明在您公公失去决策能力之后,代理人仍然有权代理的意思。如果签署的法律委托书,前面没有这个Enduring打头的E,那么在委托人失去相应的心智能力(Capacity)之后,这份POA在法律上也就无效了。
如果公公已经失去了自我决定的能力的话,那就不可以签署这样的法律文件了。可以去各州的State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SAT,不过不同的州具体名称可能稍有差异)申请,由他们指定亲友来指定监护人和财产管理者,可以要求您公公的亲友但当,也可以要求仲裁庭指定相应的政府机构来行使相应的权责。
希望自己担当的话,可以申请两个角色都担当,也可以要求其中一项。但是要让仲裁庭相信,这样的代理人是符合您公公的最佳利益的。根据各州的法律,一般而言,代理人管理委托人的财产事宜,可能要想指定的监管机构提供财务报告,证明没有不当或者恶意的财务管理
不知道您在哪一个州或者领地,既然您的公公已经有老年痴呆了,那么很大的可能就被认为是没有自我决定的能力了。
这样您似乎可以考虑相应的渠道,相应的仲裁机构或者法律条文可以参见以下网址
https://www.ncat.nsw.gov.au/ncat ... nship-division.html
https://www.qcat.qld.gov.au/matt ... h-impaired-capacity
https://www.vcat.vic.gov.au/case ... -and-administrators
https://www.sacat.sa.gov.au/case-type/guardianship
https://www.tascat.tas.gov.au/guardianship
https://www.acat.act.gov.au/case ... t-of-property-cases
https://nt.gov.au/law/processes/adult-guardianship-and-orders
https://www.sat.justice.wa.gov.a ... administratio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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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鉴定为老年痴呆是办不了PO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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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这个12万应该是拨给MY AGED CARE 一类的机构吧? 还是给了这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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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就是这个部分搞不清楚。
打过CENTERLINK电话,他们自己也好像不清楚。
没有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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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这个真的有帮助。 谢谢你把所有的LINK 都贴出来。 我在Q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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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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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在澳洲无任何财产或者投资或者收入, 他就在国内还有一套房, 这个EPOA 在中国是没用的吧?那请问您知不知道中国需要办理什么文件吗? 如果最后糊涂了, 如何让婆婆帮忙处理那个在公公名下的房子呢?
说回澳洲, 如果没有EPOA, 如果公公以后糊涂了, 婆婆替他做不了任何决定吗?比如说医疗上的?
老公独子,所以也不会有什么财产纠纷。 EPOA 真的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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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联线上有这种表格,要填很多内容,及提供医疗证明,之后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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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试着分开讨论一下。
1)澳洲法律文书的国际认可问题
前面提到了获得授权的两个可能的途径,就是一、公公如果还有法律认可的行为能力的话,签署EPA和EPG文件;二、如果公公已经没有这样的能力的话,通过QCAT仲裁令,成为公公的法定监护人或者财务管理人。
相应的法律依据,分别是
Powers of Attorney Act 1998 (QLD)和Guardianship and Administration Act 2000 (QLD )
https://www.legislation.qld.gov. ... -03-05/act-1998-022
https://www.legislation.qld.gov. ... urrent/act-2000-008
这两则立法,都是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内部立法。一般而言放在澳大利亚范围内,其他的州和领地的机构和个人,基本上都会认可这个法律的权威性的。但是放到其他国家和地区,是否有效,就完全看相关方的主动认可与配合了。具体到中国,像银行、房产、法院的机构,是很难想象他们会认可这个昆州立法的权威性的。
所以不妨考虑另寻他途。涉及到中国的法律文书,有一套通过大使馆的公证或者认证系统。过程大概就是可以对文件通过有资质的人员或机构翻译成中文,再让澳洲的公正律师律对文件公证、DFAT 的对外文书合法认证、中国领事馆在对DFAT 的文件认证。
但是这一套手续很繁琐,中间岔路也很多,所以可以多咨询中国驻澳大利亚的领事馆,和中国相关的法律机构。
2)没有EPA是否可以做出决定
您一定要搞清楚财务管理的权力和个人生活方式决定(包括医疗)的区别,也要分清楚EPA vs EPG,legal guardian vs fiancial administrator的区别。
获得EPA授权的人,是没有权利做出任何医疗决定的。因为这个A是administration的缩写,说的仅仅是财务管理的权力。G是guardian的缩写,这里面包括了(在委托人失去自决能力的时候,受托人做出)医疗决定的权利。
您没说是什么样的决定,那我们就假设您说的是医疗决定。
即使没有EPG,在当事人失去自决能力的时候,作为亲属还是有很多参与甚至决策的可能性的。
首先就是前面说的,通过QCAT仲裁令,婆婆也是可以再没有签署EPA和EPG的情况下,成为公公的法定监护人或者财务管理人的。其中的法定监护人是可以做出医疗决定的。
其次是其他可能,这就需要您对于医疗决定中的层级Hierarchy有一定的了解。在患者没有能力做出医疗决定的时候,医疗从业者是服从这样一个决策过程的。
advance health directive(患者提前指定的治疗决定,简称AHD)
>EPG(患者通过签署EPG指定的代理人)或者legal guardian(QCAT通过仲裁令指定的法定监护人)
>Statutory health attorney(法定健康代言人,包括夫妻、伴侣、护理者、亲友等。这个应该是排名分先后的,医疗从业者会按照这个顺序决定听谁的。同时权力有一定限制)
>the Public Guardian(如果前面的都没有,这个政府机构替患者做出决定)
所以,即使是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您的婆婆仍然拥有很大的医疗决定权力。
3)是否需要EPA
至于需要还是不需要,这个涉及到法律问题,个人无法提供具体意见。如果金额巨大的话,或者找个律师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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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患上痴呆,家人很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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