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公司里面有若干个director,其中只有一位是PR,只有他有资格提名jobkeeper payment for business participant。
请问jobkeeper的钱发下来之后,其他不是PR也不是公民的director有资格要求一起分这个钱吗?
ATO上找不到具体规定,在此求教大家,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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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keeper的钱发到公司,只要保证那位有资格的director每两周不少于1500,其他director给多少钱公司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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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回复,现在其他没有身份的director认为这个每两周1500的钱属于公司,不属于个人。
但我于情于理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这个钱要大家一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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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里分钱谁是老大谁说了算,法律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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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真的,倒闭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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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股份多听谁的吧....想必是那位PR做主了,我猜就是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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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钱只有PR或citizen的有份可以拿。。每拿到一份1500,那个人没拿足的话,可以向ato去投诉的。
如果还不确定,直接去ato community 问ato就是了。。那里的算是官方回答了。
https://community.ato.gov.au/t5/ ... q=job%20keeper%20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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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分呢?这个钱是给到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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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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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钱首先是必须要有资格拿钱的员工在ATO那个nomination form上签字以后公司才有资格领的,表里有一条就是要你declare 本人是不是澳洲公民或者PR…然后如果员工的工资本来是低于1500一个fortnight,公司必须top up不够的那部分才有资格从ATO拿到钱。所以谁nominate的钱归谁呀。
BTW,LZ你们这是什么公司啊?directors们连1500都要抢来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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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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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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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简单,JK的钱实际上是政府通过公司发给员工的,公司其实只是起了个“中介”的作用,左手进右手出,这钱公司一毛钱都不可以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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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例子是business participant 不是员工。不知道ATO是不是规定最终接受的的自然人(不管是员工还是BP)必须是PR或CTZ.可以问问你们会计或者问ATO。 但不管怎么说这点钱几个director也要起争执,有点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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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keeper怎么发放都不知道也不去了解一下,还抢着要。这几位是怎么做到directo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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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只有PR或citizen可以拿 硬性要求,钱到员工手上 和director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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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其他director的没有资格要求他分。那这样这个人干脆不要申请了,大家都拿不到。
$1500都这样要抢,其他人根本没资格也要插一脚进来,哎。典型的见不得别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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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个好友一起买的店。没有员工,自己都干了。
其中一个好友比其他人早拿澳洲身份,就是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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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钱是给员工的不是给公司的 而且没有pr或者citizen的人没有资格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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