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这篇文章已编辑
一个假设的问题 - 希望有人知道...
公司受托人(例如家庭信托)是否有“最佳”股份数量,但我认为这是可以适用于任何公司)?
举个例子(但我认为这可以推广到一个家庭中任意数量的“父母”和“孩子”)——比如说一个有两个父母和三个(成人)子女,其中父母是公司受托人的董事 - 是否有“最佳”股份数量在各方之间分配,以满足以下情况:
1)父母有足够的股份来“单独”控制受托人他们不能被子女联合“投票”的公司
2)如果父母双亡,子女拥有股份,因此他们可以立即控制受托公司,而不必等待父母股份通过继承传递给他们<- 这样行得通吗?
3)如果父母去世,父母拥有的股份数量更容易平均分配给其余各方? <- 这重要吗?
4)是否必须全部通过(例如,父母双方各持有 1 股 - 如果他们都通过了,如何(均匀?)传递给 3 个孩子?)
5)任何其他我没有考虑过的场景?
例如在上面有 2 个父母和 3 个孩子的示例中,可能类似于 6:6:1:1:1,对于两个父母和两个孩子 4:4:1:1 以及两个父母和一个孩子 2:2:1 ?
后续问题 - 如果受托公司和一些现有股份已经存在 - 如何创建执行上述操作所需的新额外股份(例如是否需要特定流程/文件/等)完成此操作?) – 如何完成并分发给相关方?
评论
对于一般公司来说,董事控制公司,而不是公司股东。
股东可以在年度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上对决议进行投票,包括投票选举董事。
董事负责公司的决策和运营。我相信董事还可以决定任命其他董事,包括非股东。
某些类型的信托有特殊规则。例如。对于 SMSF 受托公司来说,所有 SMSF 成员也是董事。
没有任何股权解决方案可以让父母确保赢得投票并在父母去世时允许子女拥有控制权。< /p>
解决方案是根据父母的年龄任命一名或多名子女担任董事,让他们在需要时掌握控制权。或者,他们可以依赖父母的意愿。
如果父母双亡,他们就不能担任董事(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董事,根据此,他们的执行人可以接管公司的控制权 help.nowinfinity.com.au
ASIC 表示,请确保董事有遗嘱: asic.gov.au
评论
这实际上是一个遗产规划问题,因为如果受托人不会实益持有任何资产,则股份仅具有名义价值。考虑一下当你死后交出控制权。将成年子女列为股东还意味着您还需要考虑家庭法问题。
如果受托人要借款,您需要考虑贷款人的要求。
最好获得一些具体的法律建议。
评论
还有,谁关心受托公司的股权?更重要的问题是,如果死亡,谁拥有指定权。正如特里所说,这更像是一个遗产规划。
评论
这篇文章已编辑
全权家庭信托......董事只需要拥有每股一股......家庭成员可以是股东......或者只是信托的受益人......如果它选择不时进行分配。
可以根据需要发行新股...但重要的是要记住受托人的决定是基于平等股东的多数规则...因此最好将多数控制权留给您信任的人..向特定个人分配更多股份以确保控制权。
您应该考虑为什么需要信托以及信托实际上能为您做什么...通过将收益分配给股东或受益人可以实现税收最小化多重使用免税门槛只有当这些人是成年人并且几乎没有或没有其他收入时,这种情况才能有效发生...18岁以下的儿童每年可能只能收到几百美元..如果我记得的话,650美元..
如果发生变化,会计师可以创建新股份,以确保平等分配给孩子。
一个重要的方面始终是您去世后谁将控制信托......以及某些股东是否可以夺取控制权。 ..与您的意愿相反..
如前所述..最好获得专家建议来自在信托管理方面经验丰富的会计师的意见。
评论
有时,受托人可以快速介入,并在新指定人可以罢免受托人之前使某人目前有权获得收入。在大多数情况下,新的指定人将是继承股份的同一个人或多个人,但并非总是如此。
还需要考虑是否丧失行为能力。想象一下,霍默是该信托的大股东和指定人。他最终陷入昏迷,但巴尼是他持久的律师,控制着公司的投票,而内德现在是信托的指定人,因为契约的后备条款。
永远不要接受这个会计师的建议,因为它是法律建议,所以只能咨询律师。与会计或税务无关。
评论
O.P.
Terry_w 写道...
这实际上是一个遗产规划问题
谢谢——听起来受托公司的股权对这种情况没有太大影响
Spartner 写道...
<解决方案是根据父母的年龄任命一名或多名子女担任董事,让他们在需要时掌握控制权。或者,他们可以依靠父母的意愿。我更多地考虑的是如果父母不幸一起去世(例如假期期间发生事故)的情况
所以听起来像为了允许立即继续控制/管理家庭信托(而不必等待遗嘱/继承来做这件事),您现在可以任命所有成年子女为董事,这将允许他们在需要时立即做事– 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相信父母在世时他们不会做任何“坏事”(我认为没有“有限”的董事职能,或者只有在父母双亡或其他情况下才立即建立的董事职位? )
评论
建立信托通常会涉及会计和法律方法。我的评论涉及会计方面,因为为什么人们会首先建立信托地方...有许多会计方面需要考虑...
建立信托的好处可能不存在。
在我经营家族信托和家族制造公司的 45 年里...我们的企业会计师不断参与其中......法律考虑偶尔会发生。
多年来,使用信托的机会已经发生了变化......我的问题是建议人们弄清楚信托除了限制之外还能带来什么好处债权人对资产的访问权。
评论
RemorhazAU 写道...
或仅在死亡后立即成立的董事职位父母还是其他什么?)
可以考虑继任董事
公司章程需要允许。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