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大家好,
我希望得到一些澄清,因为我发现 ATO 网站有点模糊。我的问题分为两部分:
1 – 假设您符合主要居所豁免的要求(6 年规则)。 ATO网站指出
“在准备纳税申报表时,您选择在该房产发生CGT事件的收入年度将房产视为您的主要住所。”
我的解释您通常会填写纳税申报表,并且只有在该财政年度出售房产时才进行申报。这是正确的吗?
2 – 当涉及土地税(州税而非联邦税)时,我现在是否需要确保我的土地税减速到正确的主要居住地以保持一致性?您可能知道,您可以申报一个主要居住地以免除土地税。或者因为它是基于州的税收,所以并不重要?
谢谢,我会和会计师谈谈,但最好在谈话之前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
< BR>评论
Shazam82 写道...
假设您符合主要居所豁免的要求
那么就没有“宣言”。正如您所引用的,如果该财产是您的 PPOR,则您的选择。当您出售它时,除了将利润收入囊中(即不缴税)之外,无需做任何事情
说到土地税
土地税每年征收一次。维多利亚州政府大概已经知道您的家属于您的 PPOR,因为它从未向您收取过费用。如果出于某种原因,他们突然向您发送 PPOR 上的土地税单,那么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再说一遍,我认为您不需要做太多事情。
评论
O.P.
谢谢 pgdownload!
关于土地税 - 我认为这是最好的只是将 PPOR 土地税留给我应用 6 年规则的租金而不是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我的看法正确吗?
评论
Shazam82 写道...
我的看法正确吗?方式?
您在法律上只能拥有一份 PPOR。我不确定各个组织如何共享信息,但从理论上讲,您不应该能够对一个组织申请 PPOR,然后又向另一个组织申请不同的 PPOR。
这实际上会花费您很多差异吗 只是申请一个 PPOR 并为另一个支付土地税?
评论
O.P.
感谢 pgdownload,感谢您的投入。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