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趾上有颗痣去医院切除了,是个小手术,切完缝了针,医生给用棉花和创可贴包上了,昨天做完手术后一直有点渗血,不知道该不该拆开重新包扎?
可是血已经和棉花粘到一起了,拆开会不会把伤口弄破啊?
昨天医生说渗血是正常的,但没说让我重新包扎,不知该怎么办?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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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包没关系啦,这么久血不可能还在流,不放心找GP去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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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谢谢你,我剪开了一块,是不流血了,但原来的血和棉花粘到一起了,撕不下来,俺下不去手了,于是把拆开的一半又贴了块创可贴,原来包扎的大棉花还糊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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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用纱布,因为创可贴比较不透气,理论上是不能贴超过12个小时的。我估计你的创口面不大,如果没有纱布的话,可以每隔4-6个小时把创可贴揭掉透气。不然如果你长时间用创可贴的话,这部分皮肤就会变的和水里泡过一样,这是因为皮肤表面因为空气不流通,毛孔散发的水蒸汽不能散到空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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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气的创可贴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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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开疼,不放心就点酒精在那一团东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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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和棉花粘在一起的话,可以用生理盐水化开它们,再从伤口上拿开就不会撕扯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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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GP就可以幫你清理傷口呀,一般新鮮的傷口不會立刻換,滲血的話只會reinforce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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