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遇到一个糟心的事,涉及到5000刀的罚款,想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也会征求legal aid 的建议。在此希望有经验的朋友给我一点建议和指教,帮助我开拓一下思路。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毕业后我本身在维州工作,后来去年四月份的时候,我在新州找到一个特别合适的工作,就去了新州工作,并且找房子住下。我老婆当时还在维州暂时不能走,所以短暂异地了一阵。后来她结束了在维州的工作,来新州找到了工作,就准备来新州跟我会和。由于她要把车开过来,我有点不太放心,就决定趁周六周日的时候我从新州飞回来,帮她开回新州。于是就发生了后面的事。
当时正值六月,新州疫情突然爆发,跨州旅行都要申请travel permit。我是周四(我不说具体日子了,省着您看着麻烦)买的机票,申请的travel permit。当时申请了两个permit。一个叫做transit permit, 这个permit无论谁,你来自哪个区域都可以申请,但是要求必须24小时内离境。另一个是普通的 border travel permit, 但是申请时注明我是来自green zone, 因为周四我所居住的区域确实是green zone。
到了周五下午七点,噩梦开始了。我做了飞机到了墨尔本机场。到了机场就发现有很多防疫人员在检查这些permit。我这人挺诚实的,就如实说了我的情况和我所申请的permit。但是这些检查人员说,你所在的区域就在今天早上(周五)从green zone 调整成 red zone,所以你的普通的border travel permit 是不可以的。transit permit 我们不能确定是不是可以,需要等待上级的指示。于是我被他们在机场扣留到半夜12点,才来了一个高级的authorized officer,跟我说transit permit 也是不可以的,因为transit permit 是不能离开机场的!我说这个transit permit没有任何指示说明是不能离开机场,只能转机啊,上面唯一的说明是 “I'm entering Victoria only to transit directly through the state, and leaving Victoria within 24 hours.” 根本没有其他解释说明啊,但是这个高级officer 不想听我解释。他只是说It doesn't work like that(这期间我的态度很好,他的态度傲慢而无礼,当然这不重要了,我只是抱怨一句)。他说我给你两个选择,一个选择是回家隔离14天;一个是去隔离的酒店,然后你把你的情况跟隔离酒店说明一下,明天就能离开,也就没有事了。我当时确实没有办法在维州再待上14天,只能去了酒店,并且在第二天(周六)被放了。隔离酒店给我发了官方的“release letter”,并且用邮件回复我,理解我的处境,并允许我迅速离开维州。于是我带着女朋友,可以说是仓皇的离开了维州。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回来跟同事已经当谈资在聊了,八月份突然接到罚单,简直给我看蒙了,5000的罚款,说我当晚入境的行为是违法的。随后的internal review 也如预料被驳回。因为罚单是5000刀,而且觉得确实心里有点不平衡,觉得自己真的有点冤枉,所以决定上法庭。我从没有过出庭的经历,希望大家给我一点指教和建议。
1. 对这个事情整体,您有什么看法或者指教?
2. 关于 plea guilty 和 not guilty 的部分我是最困惑的。我应该plea guilty 还是 not guilty,是不是guilt 好一点?如果我申请了 not guilty且败诉, 我所面临的最坏结果是什么,会有加重罚款吗,会有案底吗,如果有案底是什么类型的案底,刑事的还是民事的(案底这个我真不懂,网上的信息也有点凌乱,也是我最在意的)
3. 虽然罚款又5000,但是我觉得找律师的费用相对于5000刀,还是太高了,所以我只能自己出庭,大家有什么建议和指点?
希望您不吝指教,谢谢
谢谢大家的建议,有些细节我为了故事整体的简洁明了就给省略了, 这些细节并不重要,也就权当给大家当个故事看了, 比如维州机场的防疫可以说一片混乱。 比如我刚进入机场在和现场的防疫人员沟通的时候,有一个officer认为我的transit permit 是合理的,有一个officer认为是不合理的,还有一个officer认为我还属于维州居民,因为我刚刚搬到新州,的大部分行李仍然在维州,我在维州仍然有住址,我的partner也还在维州。正是因为现场意见不统一,他们扣留我到12点。十二点来的那个比较傲慢的senior officer 说transit permit 不合法,因为必须是在机场转机,而不是出了机场回家接人,虽然permit没有解释,但是他是这么认为的。我在跟他交谈的间隙,我当时就买了一张回悉尼的机票,他想了想,说不可以,因为transit必须是从一个州飞到维州,然后进入另一个州,不能是回到我原来的州(新州)。我当即又买了一张去阿德莱德的机票,他才说出那句“It's a good idea, but it doesn't work like that。我是尝试了在机场解决这个问题的。去了旅馆也不是像大家想的那么美好,很快就给我放了。旅馆的防疫人员和机场的是两拨人,他们之间没有对接。旅馆在没有得到任何信息的情况下,当然是执意扣留我14天, 而且根本不愿意听我解释。是我据理力争了一天,打遍了电话,最后找到州卫生厅副负责人的签字和回复,才给我放了。我至少30小时没有睡觉处理这件事。走的时候,旅馆所有人都知道我,因为我不停的给所有人打电话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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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找个律师吧,这里网友的话你能相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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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都找legal aid了,就先听听他们怎么说,你现在来这里问只会搞乱了你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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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可以充分证明你出发前那一刻,没有违反任何一个条例,我认为可以一博。你internal review驳回是什么理由呢?一般会有一些详细信息提供能给你的。如果是你自己没有足够的理由,我觉得你要么放弃,要么找律师,你自己够呛能handle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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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般人还没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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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确实冤值得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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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刚和律师朋友坐了会,他说Legal Aid是随机抽,人家也就是坐个班,官司输赢和他无关,所以Aid的质量,水平就看运气了。
律师的价格一般是$300一小时,然后在和你谈了后,会给一个整体报价(by law必须这么做 ),你可以接受或者不接受。
另外律师看evidence,不怎么听你说。因为对方也有一套说辞。法官也是只看evidence。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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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电视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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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怎么做。但祝楼主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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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亏点,把钱交了算是倒霉吧,可以升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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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这个罚款很勉强。
不过建议楼主还是找专业人士问一下,见一次律师大约几百块。带好所有资料,看看律师怎么说,再决定下一步。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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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上法庭,不要律师,不要Legal Aid,自己掌握。上法庭时可以申请要翻译,是免费的。
充分准备好证据,这是关键。如实告诉法官,你没违法,疫情之下你没有经济能力请律师。如果证据充分,控方可能知难而退,或许不用走完全部程序。
可以联系媒体,但能否曝光并不由你。如果上了新闻,胜算更高。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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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如果可以拿出正当理由的话法官会酌情处理的,不一定要找律师。如果自己英语够好的话自己去说,不要用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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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正在咨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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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可以做到不用翻译,但是法律方面我是空白。几个律师给我的quote都在2500到3000,情感上我肯定希望我能有律师帮我,经济上请他们未必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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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业个人意见:
自己上庭自辩,大概率罚款会免。
当时的interstate permit政策一天一变,民众通过新闻得知当局变化,但具体执行人员可能理解不到位,所以造成执法混乱。
具体如何自辩,可以参照官网。
https://www.lawaccess.nsw.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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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广益吧,也是写点东西抒发一下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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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当时确实一天一变,我24号还在green zone, 25号凌晨一点呗改成red zone, 也怪我自己没时时刻刻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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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故事的一个细节了。他们没有给我寄internal review的结果,说是可能寄丢了。由于我没有及时知道结果并且付罚款,还直接给我追加了一点小钱。打电话询问 vic fine 把追加的小钱取消了,但是具体的internal review 结果他们没有办法给我再邮寄一份,因为这个是vic health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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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总结一下楼主的事情,基本就是在周五早上自己居住的区域已经是红区,却仍然按照原先的booking飞往了墨尔本。没有另行申请exemption。根据墨尔本当时的条例,疫区的居民是不可以拿着border travel permit 跨州进入墨尔本的。实属违规。
唯一在庭上能够争取法官的一点就是,楼主能否提供为何无法另行安排行程,等待申请exemption approval的原因。看看法官能否赞同。
其他的来说,当时维州的防疫人员也算通情达理,没有太为难楼主,只是让楼主去防疫旅馆暂住了一晚上就放行了。这点上处理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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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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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楼主想要上庭申诉,可以不认罪,但是至少要道歉。然后阐述哪些不可控的因素导致了当时的行为,并附上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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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信Health要internal reviewing的finding。就说你要申诉。需要他们提供罚款的理由。有了这个,你的申诉也更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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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找律师,不如交罚款,律师的收费也不少,还是plea guilty,自辩吧,带齐所有对你case好的证据,向法官解释清楚,有机会免去罚款,这个案应该不是刑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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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自辯道歉,最差的也就是交堂費加罰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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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上庭先认罪再说明理由,应该会减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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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中一个permit确实是invalid, 正如您所说,我所居住的区域在周五早上1点变成了red zone,这点我确实没有注意,所以我在考虑 plea guilty,减轻处罚
2. 我并不是因为我吃亏了,为了黑而黑。维州机场的防疫可以说一片混乱,我为了故事简洁明了,省去了很多细节。比如我刚进入机场在和现场的防疫人员沟通的时候,有一个officer认为我的transit permit 是合理的,有一个officer认为是不合理的,还有一个officer认为我还属于维州居民,因为我刚刚搬到新州,的大部分行李仍然在维州,我在维州仍然有住址,我的partner也还在维州。正是因为现场意见不统一,他们扣留我到12点。十二点来的那个比较傲慢的senior officer 说transit permit 不合法,因为必须是在机场转机,而不是出了机场回家接人,虽然permit没有解释,但是他是这么认为的。我在跟他交谈的间隙,我当时就买了一张回悉尼的机票,他想了想,说不可以,因为transit必须是从一个州飞到维州,然后进入另一个州,不能是回到我原来的州(新州)。我当即又买了一张去阿德莱德的机票,他才说出那句“It's a good idea, but it doesn't work like that。我是尝试了在机场解决这个问题的。去了旅馆也不是像大家想的那么美好,很快就给我放了。旅馆的防疫人员和机场的是两拨人,他们之间没有对接。旅馆在没有得到任何信息的情况下,当然是执意扣留我14天, 而且根本不愿意听我解释。是我据理力争了一天,打遍了电话,最后找到州卫生厅副负责人的签字和回复,才给我放了。我至少30小时没有睡觉处理这件事。走的时候,旅馆所有人都知道我,因为我不停的给所有人打电话要引起重视。
3. 我当时确实无法安排其他行程。墨尔本的房子已经退租,我女朋友又有脊柱问题,无法长期开车(我们有确切的医疗证据,当然了,这只是借口)。我会在法庭上陈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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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虽然是钱的问题让我上法庭,但是说实话,我更多的是有点不平,想给自己争取个公道。所以如果加罚款我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就是如果不plea guilty, 并且败诉,会有案底。这个我是难以接受的。随意我考虑plea guilty, 在减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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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没时时刻刻查清"
这说明 处罚 没有错。 这个处罚 哪个 地方 是不公正的?
你申诉上庭的理由是什么?
btw, 2 ,3 和你的罚单 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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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罪我担心一旦败诉会有案底。这个是我不能接受的。具体这个细节我会咨询legal aid。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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