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FIRB居然连死人都不放过!
相信很多购房者对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一点也不陌生。大多数人刻板的印象可能还停留在,只要在购房前得到FIRB批准,从此以后都不会再和它有任何交集。很可惜好景不在!
自2021年1月1日起,澳大利亚政府对FIRB法令进行了修改,去除了通过遗嘱获得的证券、资产、信托或澳大利亚土地的豁免权。因此,作为“外国人”的受益人如果通过遗嘱获得的证券、资产、信托或澳大利亚土地权益的转让,都需要经过FIRB审查和允许后才能执行。
此法令修改对遗产规划带来的变化是无法忽视的。FIRB审查费用是根据房产价值而定。对于价值在少过100万的房产,目前费用为$6,350,而 100 万至 200 万之间的房产,费用就增长为$12,700。即使交了昂贵的审查费并不代表FIRB一定批准房产转让。如果被拒,遗嘱执行人只能选择将房产出售,所得的款项净额支付给受益人或安排受益人之间进行财产分配协商。切记任何不符合遗嘱内容的资产转让方式和分配都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税务影响。
鉴于上述,已经签署遗嘱或正在规划中的读者,需要慎重考虑这项FIRB法令修改是否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本身的财产安排,或所产生的费用是否会对“外国”受益人带来经济负担。有这方面担忧的读者们,笔者建议您能考虑在遗嘱内加入阶段性排除机制来解决FIRB对“外国“遗产受益者的限制。
举例如下:
1. 只有不被FIRB法令视为“外国人”时,受益人才能继承遗产;或
2. 如果遗嘱受益人在?FIRB?法令下被视为“外国人”,则只有在收到FIRB允许下才能继承遗产等等。
如果您现有的遗嘱包括目前居住在海外,或计划未来居住在海外的任何受益人,或者如果您打算立一份加入外国人受益的遗嘱,笔者强烈建议您寻求法律咨询以帮助您实现遗产规划目标。
谢秀红 AmberChia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律学士
马来西亚法律实务证书
墨尔本Leo Cussen研究所法律研究生文凭
马来西亚律师协会会员
维省来律师协会会员
#澳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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