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前辈,大家好,这一段时间对方在其父母的鼓动下非要和我闹离婚,还要瓜分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对方将我父母的血汗钱刮走。当初购房时,经律师提醒和父母签署了借款协议,一方面是防止对方另有所图,一方面父母也担心将来子女不孝,国内经常有这样的例子,一旦房子给了子女,子女马上可能撒手而去,所以就签了借款协议。而后,税务局又查到了父母将款从境外汇来的记录,来函查询,我如实做了回答。这两个情况证明我的房子确实是父母出资,以我的名义购买的。现在对方在律师的鼓动下要分割财产,我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说那就到房屋土地部门办个按揭抵押登记,这样房子就在父母的借款质押之下,将来万一有人要打你房产的主意,首先必须考虑你父母的权益。我理解就是这好比银行贷款,银行是第一债权人,其他的要往后排,否则银行怎敢贷款啊?所以,我想向各位前辈和同学请教一下,我父母将房子办理的抵押登记,是否就有足够保障了呢?请大家不吝指教,本人在此万分感谢。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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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慰,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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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顶一下,请指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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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如果父母有借款协议和证明.就要卖掉房子后,把收入部分先还掉欠父母的钱.其他的双方平分.如果有未成年孩子,则女方会拿的多一些.这样你的父母血汗钱有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也有保障.任何其他操作方法,最后损失会更大.特别是单方面抵押等.法院不但会追回抵押品,而且可能会因为你私自使用了属于对方的资产部分做抵押而需要赔偿相关的其他损失.当然如果产权是在父母名义下.而你们夫妻并没有还过款,则你不用担心对方会分割房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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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TX指教。我与父母的借款协议09年就签好的,而且ATO还因为我收到国内的汇款曾来信查问,我如实答复以后,ATO没有继续追问。因为父母要申请福利就没有办理抵押事宜,现在父母已经将福利停止后办理了抵押登记。我想我与父母的借款应当是真实的,虽然有这层父子关系,但毕竟算是两家人了,父母担心孩儿不孝,以借款协议制约也说得过去。我只想保住父母的血汗钱,如果是我的钱买的房子,那就随它去了,可是父母的钱我不能败掉啊。总之,谢谢前辈指教,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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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顶一下,盼前辈回帖指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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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你律师的建议,跟着看天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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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的看了这种帖子表示很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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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我就是听我的律师建议才让父母采取将房子抵押登记的办法。但是我想从其他方面得到进一步确认,因为这里的律师都是各说各话,不知哪种说法靠谱,请同学费心指教,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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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lawyer is correct. But it can only protect the loan, not the whole house.
Also if the loan agreement was signed only by you, and the house is under joint name of you and your wife, it will be more complicated. It might be treated as your personal liability.
But no matter what, 房子抵押登记 is a m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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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只在你名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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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同学指点,我是将房子抵押给父亲,就好比银行贷款买了房子,但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只有还了款以后才能解除抵押,房子回到我的手里,我的这种理解对吗?请指教,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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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同学关注,借款是我一个人,房产证也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请费心指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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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同学关注,借款是我一个人,房产证也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请费心指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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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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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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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同学关注,买房时没有贷款,就是靠父母给的钱,当时房价还比较低,大约是五年前吧。我这是将父母给的钱当做借款,当时请律师起草看了借款协议,现在办理了房屋抵押,算是借款协议的担保吧。请同学费心指教看父母的钱有否保证,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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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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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对不起,忘了对你说,房子在我一个人名下,借款协议也是我一个人签署的。请再指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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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你的房子50万买的,这些钱全部是你父母出的,你现在把房子抵押给你父母,换来房产证在你名下,所有法律文件手续都办妥了,是这样的吧。
下面这几个问题是离婚中要涉及的
1.是否婚前购买,
2.你们是否有孩子,
3.婚后你们是否还过钱给你父母,
4.你家谁是主要经济来源,
无论怎样,只要你是全款借父母的钱买房,并且做过抵押,有文件证明借贷行为,这个房产在你们婚姻中是负债,谁要房子,谁还钱给你父母,不过房价增值部分怎样算就不知道了。
你律师不错,听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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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姜花同学,您好,谢谢指点。房款是父母出的,除了当时律师起草的借款协议之外,(借款人是我父亲,母亲因不常在这里,所以没有写她的名字),还有当年ATO来信追问境外汇款进来的来历,说明却有款项从境外汇来,我做了解释之后,ATO没有再追问。房子是婚后不久买的,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对方与我父母合不来,非要分开住,所以只得另外买房。孩子是两年前出生的。借款用了我在国内的房租归还利息,但没有全部归还,毕竟还是父子。家里主要经济来源还是靠我,对方也挣了一些钱,但都自己存着,后来对方父母来此探亲,我让她出一点钱维持日常开支,由此导致丈母娘光火,闹得全家不得安宁,对方有父母撑腰,越发来劲,最后导致今天这个局面。大致的情况就是这样。我曾咨询过当初买房给我起草借款协议的律师,律师让我进行抵押。但是这里的律师都是各说各的理,我想让前辈从各自的经历和经验角度给我确认一下,否则我可真是如坐针毡,度日如年啊,父亲的心血不能败在我的手里啊。谢谢您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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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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