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我遇到过几次这种情况。想知道我是否做错了什么。基本上有三个车道:我在右边,另一个司机在左边,我们都想在大约相同的时间和位置换到中间车道。
现在,我检查中间车道和左边车道在发出信号和更改之前确保它是安全的。我看到另一个司机也想变道,但只检查了中间车道,而不是我所在的右车道。
为了安全起见,我加速了一点以拉开差距。然而,因为另一个司机没有注意到我也在换车,他根本没有减速,直到我们都在中间车道。他离我有点太近了,然后继续按喇叭。
在这些情况下正确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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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都参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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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上讲,前保险杠在前面的人都有先行权。
编辑——是的,非正式地,这只是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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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有很多人做事不当(就像你说的合并前检查)
他们应该合并前已正确检查
IIRC 道路规则让路给右边/右边的车道有通行权
因为你知道他要进去你可以成为更大的人让他们进来 p>
但这也取决于谁在前面更像是你的车的前面只有他的车的一半左右他将有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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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已编辑
puff_ng writes...
这种情况我遇到过几次。想知道我是否做错了什么。基本上是三个车道:我在右边,另一个司机在左边,我们都想在大约相同的时间和位置换到中间车道。
你所能做的就是环顾四周并确定之前你改变车道。这种情况我遇到过很多次了。
前几天我也是并排的,中间车道是空的。
我向左打了灯,看了看我的盲点,然后东西。注意到左边车道上的那个人也亮着右边的指示灯。所以我留在原地。他换到中路,我跟在他后面,一旦他领先。
编辑拼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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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lin6014 writes ...
从技术上讲,谁的前保险杠在前面,谁就拥有先行权。
错了。这不是合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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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B. Goodman 写...
merlin6014 写...错误.这不是合并点。
不是这样——如果你的前面他们撞到你的后面,他们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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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子已编辑< p>如果两个人实际上同时开始并入中间车道,左边的司机很可能首先意识到会发生碰撞。
这就是为什么在超车时应该始终在右边......在低速下它还不错。在 100-110 时,由于向后猛拉方向盘,某人失去控制的危险更大。
想想看……中间车道上的汽车开得很慢。他们会让大家左右分裂。我们会遇到左车道的车需要切换回中间车道的情况,因为前面有另一辆慢车。
在一个完美的世界中,左车道是最慢的,中间车道的车应该以合理的速度在左侧车道超车......等等。
merlin6014 写道......
不是这样 - 如果你在前面,他们会撞到你的后方,他们有错。
嗯..最后归结为防御性驾驶......你的预期和态势感知能力如何?
评论< BR>
我倾向于同意前面的人有先行权。一个原因是后方的人对前面的车有“更多的视觉”。
通常,在三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我会在合并和第二个车道之前更好地环顾四周猜测另一辆车是否也将同时合并。我最不想要的就是无论我是否有过错,汽车最终都会被撞车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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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ond 写道...
通常情况下,在三车道公路上行驶时,我会在并道之前更好地环顾四周,然后再猜测另一辆车是否也会同时并道。
同上。我同意谁在前面谁有先行权,我也认为在右车道的人也应该让路。毕竟,他们在超车车道上,你会“假设”他们一旦超过中间的车就会返回。
最左边车道的人应该做额外的检查只是因为他或她在右侧有两条车道需要照管,并且能够更好地进行这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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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lin6014 writes...
不是这样——如果你在前面,他们撞到你的后面,他们有错。
给我看看道路规则中规定谁在前面的部分变道有先行权。
如果你在碰撞后去保险,那将被视为等同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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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ff_ng 写道...
他离我有点太近了,然后继续按喇叭。
在这些情况下正确的程序是什么?
通常最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把车停在最近的小街上,保持良好的老态势。
我讨厌混蛋冲着我按喇叭,即使我错了。
我讨厌这种情况。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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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回到中间车道时,我总是越过一辆车并且尽量不并入,除非我在前面至少有半个车长。
背后的原因是假设车道是空的,我不想与他们并入某人的盲点。
如果我在前面半个车的长度,就没有机会他们不看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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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将是各负其责,因为双方都有责任仅在安全的情况下变道(除非有人在安全时变道完成发生了碰撞,那就是对方的错了)。
前面的规则只适用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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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情况是试图并入第一条车道(从外面),即您现有的道路与另一条车道的交汇处。
有时,在第二条车道上的粗心的人决定将车道换到第一条车道上,从而切断了您的路
很多都归结为礼貌和体贴,同时保持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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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说左边车道的车应该尽可能让路,因为他们肯定会比右边车道的车看到更多。
如果说左边车道是ending I would say the right lane should give way.
要么两辆车都应该在整个过程中都意识到变道,而不是不加考虑地承诺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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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行驶时,我会尽量避免移动如果左侧车道有车辆行驶,则从右侧进入中间车道。我等到有足够的空间,如果他们决定合并,我们就不会发生冲突。交通明显不同。
“前车有先行权”的法律只适用于没有标记的合并车道。如果两辆车或多或少并排相撞,责任应该是 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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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喜欢并排开车,我更喜欢以合理的速度完成超车。至少有一辆车会稍微领先。
如果有人出于某种原因必须转向或有人的轮胎爆了,至少我不在旁边。在高速公路上超长车辆也是如此……
我想每周有一两次我看到卡车轮胎坐在路肩上……
当打褶的轮胎爆裂时它真的会滚动/弹跳还是倒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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