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坐标gc,通勤选择火车+电动scooter。
今天天黑下班回家路上在一个路口直线下人行道,进另一个人行道的时候在路中间被左后方来的准备右转的车滴了。
有点郁闷,减速慢行也要被滴吗?昆州没具体规定scooter和汽车到底谁让谁,只是行人绝对优先。按交规中行人优先的出发点的话,优先度应该是走人行道的行人>>>>>走人行道的scooter>走马路的汽车。何况交规里车与车之间也是右转give way给直行吧!
请教各位:走人行道的龟速scooter也要give way给右转车吗?谢谢!
路口图片如下,蓝色箭头是汽车路线,红色是我的路线。
以下引用昆州政府的规定。
Rules for 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
补充+更新:
楼主过街之前观望没车才推行下人行道,到图右边道差不多要上人行道的时候才被滴
总结坛友的回复,不管有没有理,giveway与否,不管有咩有车,谨记怂一个字就对了。。。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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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oter 要走机动车道。你和汽车路权一样。
你不可以走行人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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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没错,但是不让的车多了。血肉之躯总是撞不过钢铁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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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斑马线?没有斑马线行人这么走也得被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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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上了机动车道跟汽车是平权,按机动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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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上了机动车道跟汽车是平权,按机动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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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复。规定里里还有如下规定。尽管没说是footpath, 但是这里的path联系上下文说的应该是人行道吧?
When riding on a path, you must:
Keep left and give way to pedestrians.
Travel at a speed that allows you to stop safely to avoid colliding with a pedestrian.
Travel at a safe distance from a pedestrian so you can avoid a collision.
Keep left of oncoming bicycles and other 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
Only use the bicycle side of a shared p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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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问题在于人是走在路中间的。。很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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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谁让谁
他是铁壳的
你是肉包的
你想跟他拚
LZ 真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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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这里没有斑马线,只是一条路口。行人要么右转要么往前上下一个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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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命要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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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过马路也得2边看清楚了赶快过,你要是推着scooter走,更快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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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路行人过也要让机动车,没有斑马线的。好多这种路口人被撞了,警察来了只要司机没喝酒吸毒最后都是行人担责,还要给人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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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推过去,你快速过别人反而看不到,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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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肯定是你要让车的啊,你又不在人行横道上,上了马路,撞了肯定你全责。
这个和你横穿马路一样的,你横穿马路还要别的车让你,整个马路不就乱套了。。。
除了这种路口的,大部分的环岛也没有斑马线,原则上机动车都没让行人的义务,只是大家开车有时候会礼让一下。
一句话:过马路不是在自家客厅,观察没车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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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图中,你自己看看你穿过的路能称之为path吗?
楼主庆幸对方司机滴了你,让你对自己违规有了清楚认识,要不说不准哪天被车撞了,还得自己全责帮人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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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主干道进小区,我在小区边上过。请教下次如何应对?不过马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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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突然出来着实有些吓人。 还是能走人行道走人行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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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斑马线就是你要让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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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下车推的啊。。推进居民区了。所以才感觉很冤枉。跟汽车share way(没挡路),被滴;靠左走自行车道(没挡路),被滴;走人行道(更没挡路)还被对面车长按喇叭滴。
现在过居民区马路推车跑过也还是被滴。敢情scooter就是原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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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er应该让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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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斑马线时应该车先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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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下次多等一会儿再过。这次是过之前看了一会儿确定没车才过,过到路中间一半的时候一右转车才冲出来滴人。????????????也许是gc居民都比较生猛直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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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斑马也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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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新州转弯车辆是需要让正在横穿转入路的行人,roundabout例外。实际情况是几乎就没有让的。
https://myrta.com/ebus/docs/resc ... ttopten05142014.pdf
353 References to pedestrians crossing a road
(1) If a driver who is turning from a road at an intersection is required to give way to a pedestrian who is crossing the road that the driver is entering, the driver is only required to give way to the pedestrian if the pedestrian’s line of travel in crossing the road is essentially perpendicular to the edges of the road the driver is entering—the driver is not required to give way to a pedestrian who is crossing the road the driver is leaving.
(2) In these Rules, a reference to a pedestrian crossing a road includes a reference to a person who is crossing only part of a road (for example, a person walking to a safety zone or a median strip, or to the middle of a road to display a hand-held stop sign).
https://www.legislation.nsw.gov. ... l-2014-0758#sec.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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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过马路没斑马线,就让对方先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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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跟没有做到give way一样,不管对方多猛,车速多快,你过马路没人行横道,就是没路权,出了事故,警察就会判你全责帮人家修车的。
搞不明白你打那么多问号是理直气壮个什么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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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仔细读读我发出来的NSW的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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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解惑。
哈哈,手机打emoji会变成问号。不信您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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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贴正确答案了。
推行自行车或踏板车算行人。这种路口车让人。不过很多司机不熟悉这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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