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与警察打官司,算是赢了一半。
去年9月,两个警察找到了我,说我在8月18日下午5点左右,我倒车时倒在别人的车上,被人看到。我没有留纸条就开走了。我告诉他们我没有撞车啊,后来我去查看了我的车后的bumper,我车后的bumper没有磨损啊。
去年11月,我收到一张court attendance notice。告我两条Offense:
1. 不谨慎驾驶。
2. 肇事逃逸。
在今年一月份,在hearing上,我plead not guilty。
4月20日上厅,也就是前天。 从早上审10:30到下午2:30。 对方一个证人,一个受害者,一个警察,两个警察的律师(一个负责与我对质,一个负责记笔记与和我对质的律师说悄悄话)。辩的口感舌燥。最终警方的两项指控撤销了。
法官相信了witness的话,认为我当时碰到了后面的车。但是证人自己也说了我当时空间很小,反复挪移了多次,因此不构成“不谨慎驾驶”的指控。另外由于碰撞不大,所以我没有感受到,也就没有留纸条,所以也不构成“肇事逃逸”的罪。 扣分加罚款免掉了。
但是法官认为我的确可能碰撞到了对方的车,我需要负责对方车的修理。
从结果上来说我省下了扣分加罚款。但是由于我自己的车并没有损坏,所以我还是不太相信对方的车会损坏,即使有擦伤,也应该不太大。 从头到底我还没见过对方的车的损坏的照片。那么长时间过去了,对方也可以把老车的损坏都修好,然后赖我身上。
我自己的车后面的bumper是没有损坏, 但是对方说他的车有损坏,要走保险,我觉得小擦伤最多几百刀没必要走保险。估计对方把以前的擦碰一次性都修了,算我头上。
我的问题是如果一定要走保险,我能不能修我的车?虽然我车的后bumper没伤,但我的车门以前的擦痕一直没修过,能不能趁这次一次性地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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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位的擦痕要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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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修别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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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保险人家肯定不肯的;自掏腰包的话,人家修车公司当然愿意给你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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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就是有上岗证的liu m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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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sb警察,只会干这些屁事,说起来自已都很忙。贼都抓不到
浪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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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同一碰撞部位的面板可以,其他旧伤要单掏钱的,如果你的保险可以选择any repairer你可以试试看。另外对方车如果确实被你碰到了,修同一面板的旧伤也无可厚非。多数保险公司指定修车厂都只会整块面板换新或者重喷,不会因为痕迹小就去做touch up的,芝麻大和车轮大的刮蹭是一个价钱。
车门被轻微擦碰后整个侧面全部重喷也听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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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全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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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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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去见了legal aid的律师。他说8月的车祸,5个月后才让我去hearing。估计是那个当班小警察也不想管这个事,但是他的上司让他上交法院的。这一类的小案件6个月不上交就作废,所以拖了5个月才给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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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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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慰一下自己这群流氓动不动就乱开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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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大家为何骂警察,这里的警察比大家母国的警察,人道很多,另外也遵守规矩很多。这种事情,他们会有标准的SOP。
对方有目击证人证言,然后找到警察,难道警察敷衍不管,是大家要看到的? 这次是撞击轻微,如果是严重的,被撞的是你的车,你希望警察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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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骂警察不是让他们不管小事故。而是越来越看不到警察花时间查大案,却总是工作在开罚单的第一线。我这个案子的警察不顾事情本质如何,直接把能给我套上的罪名给我套上,然后要我交钱。其动机不是维护正义,更像是在为政府敛财。我脾气倔,就不认罪。不少人去了法院就犯怵,怕麻烦就认罪了,很多人是被冤枉的。
我们算一下帐。
- 两个警察去年9月来我家聊了4个小时。
- 我请了假,去见律师,又花了3个小时。
- Hearing当天请一天假。Plead Not Guilty。
- 我去采证,拍照,重新回停车场。花了n个小时。
- 开庭当天,法官,两个工作员,两个警方律师,一个witness,一个警察,一个victim,加上我。早上9点就到了。一直搞到下午3:30. 请一天假
- 曾经有人叫我使一下坏,当天请病假,让所有人白跑一趟,下次再来。我没这么做。
花了那么多人的时间都是为了一辆二手polo前挡泥板上面可能有的小划痕。
事实上警察是否应该作为Prosecutor, 一直都是很有争议的一个话题。很多人认为警察就不该去管公民之间的小纠纷。警察告其中一个人。
第一:浪费纳税人钱去处理几百元钱的小纠纷。
第二:当事人可以解决的事情,非要拉上法庭搞大。 就像我这件事,这个事情一定要上法庭吗?把照片拍了发给我,大家走保险不就得了吗?如果我不承认,那么对方自己可以请律师告我。警察现在替他来告我, 还来了两个律师,等于全国纳税人请两个律师来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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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LZ的case,最后法官判你修对方的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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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从来就没有完全的正义,执法成本应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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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的case? 我从来没说过啊,第一次上来说。
法官的意思是警察的指控无道理,所以驳回。但是witness说的话可信,Witness说看到我的车很轻地碰到对方的车了,所以我的车上没伤痕,但是对方车上有,所以法官认为我应该负责对方车的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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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或者是和你类似的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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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警察挺负责任的,你们的车要是停那被人撞了,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肇事司机一口咬定没撞,我车没伤我没感觉到,你怎么办?有没有擦到自己心里没点AB数吗?lz是在浪费别人的时间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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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走保险,修车铺肯定拍了很多照片并传给保险公司的。可以问对方保险公司要照片。和修车费用清单。
再决定是否走自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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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说话文明点。
很多细节我没在这里讲。
1. 法庭上witness自己承认自己的角度是看不到车子的碰撞部位的。
2. Witness承认当时没有听到任何碰撞声。
3. 警察来我家的时候,我马上去查了我的车,我车后没有损伤。所以我认为没有撞对方车。这也是很合情合理的。
4. 在法庭上,对方也没有拿出损伤的照片。
5. 到今天为止,我还没有看到任何损伤的证据。
Witness只是说了看到我倒车,然后看到后面的车好像动了。然后对方回来后说自己车上有擦痕。所以认为是我碰的。
法官也没有咬定我撞了对方车,只是说他根据双方描述,认为我的确轻碰到了对方的车。
最重要的一点,你听清楚。 我上厅的目的是去反对警方控告我的两项罪名,严格来说对方不到场都没关系。原告是警察,这是我和警察之间的官司。
不论我撞到了还是没撞到,与这两项罪名没关系。事实上,最后的结果法官也判了,罪名不成立。所以我哪里有浪费时间金钱?难道你觉得不论警察告我什么,我都要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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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油果哥说话就那样吧 对事不对人消消气
你这个很有借鉴意义 但你最后是赔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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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case也能立案?看楼主的说法,除了所谓人证外,没有任何的物证,警察怎么会立案呢……把保险公司当观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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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没有强制要我赔对方的车,他只是说他认为我可能碰到了对方的车,所以对方的保险公司如果来问法官,那么法官会站在对方那一边。
当天法官裁决的只有两项:
1. Not give particulars to owner of damaged property
2. Not reverse vehicle safely
最终我是Not Guilty. 至于是不是赔车,还是怎么赔,和法官没关系。
警察的意思是按照惯例。对方要给我三个报价,我选择一个。但是后来对方说还是走保险吧。我无所谓,我会像对方要一张损坏的照片。我会联系我的保险公司,然后告诉他们法庭上发生了些什么,然后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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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
你没有不谨慎驾驶 也没有造事
但是 法官还倾向于你碰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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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有人证。没有照片,没有录像,我的车尾没有损坏,但是法官说事情过去了8个月了,所以我车尾现在如何不作数。
对方受害者也觉得奇怪,法庭上大家挺友好的,他也没想到警察会通知他出庭,作为一个目击证人,估计他没想到我会不认罪。
这一类的小案子就是这样,各说各的,最后法官拼出一个画面,根据他的判断,然后做出审判。大致公正就可以了,也没有人会为了几百元再上诉的了。
这场庭审的双方在于我和警方的两个律师,对方只是作为一个目击证人出场。警察告我两项罪名:
1. Not give particulars to owner of damaged property
2. Not reverse vehicle saf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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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法官说: Witness自己说了,当时我开的很慢,很谨慎的,前后几次地反复挪位后才出来的,所以我很谨慎,不存在Not reverse vehicle safely的问题。
其次,根据双方描述,包括受害者的车体损伤的图画来看,而且我的车本身没损伤。说明这个是很轻微的触碰,司机不一定会有感觉。既然司机不知情,那么Not give particulars to owner of damaged property也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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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以后也给我们提了个醒 小擦小碰如果叫警察来 上来先每人五十板开两张罚单 当然你这个不适用 别人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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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不是为了几百块,就为一口气。赞你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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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上厅我其实很期待的。兴奋大于紧张,因为从来没上过,就当作人生体验吧。
我对受害者没什么意见,如果我真的撞了就赔呗。 我对警察是一肚子火,我之前打了一次电话给警察,告诉他能不能不上厅,他们坚决不肯,说案子已经上去了,一切要由法官来决定。所以我决定一定要法庭上干掉警察的律师。
我前一个月做足了法律的功课,我对这个结果还是挺满意的。我觉得把警察的律师干掉已经是我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极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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