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ACA的故事链接
http://aca.ninemsn.com.au/article/9072870/sophies-law
然后是sophie's law的请愿贴https://www.change.org/p/attorne ... took-away-my-sophie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如果此法通过,将有效遏制那些不负责任,法律又管不了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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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懂有何因果关系,为什么超过三十周的婴儿算人就能”有效遏制那些不负责任法律又管不了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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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写的最后一句部分道出了她想法的不实际之处,如此修法的话,有很多雪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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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法律这个阶段的婴儿还不算做“人”,所以肇事者不需要负担撞死“人”的法律后果,因此受害者想要改变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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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修法并不能降低车祸发生的概率吧,酒驾撞车之前难道还会考虑撞的车里坐着五个人还是四个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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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一直有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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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签名了,看了采访,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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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我也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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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支持一下。虽然改变不能阻止不幸的发生,但至少可以让坏人受到惩罚,后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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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判会不会和肇事者是直行而受害人是转弯有点关系?没记错的话受害者是在路口转弯时被撞。对方司机吸毒醉酒超速,但他声称是绿灯直行拥有路权,所以判决只有超速和酒/毒驾两项,而没有careless driving cause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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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也说了,由于缺乏人证物证,路口也没有摄像头,两车亦没有行车记录仪,所以很难分辨孰是孰非。网上论点的确在拐弯让直行这点上,因为闯红灯无法证明,如果对方超速的话拐弯的车没有计算好时间也是不对的,但肇事司机是DUI,可被撞的没办法民事诉讼自己去告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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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题是很无聊,但是诸如建清真寺,后院修车工,骗子tradie,king hit,违规建房遮阳等等贴近普通人生活的话题还是值得一看的。最起码知道如果真的自己遇到了改如何应对,虽然杯水车薪,但聊甚于无。
类似于国内的一些焦点访谈累节目,很多话题还是有感触的,比如前几期的荒谬的技工上门服务费,宜家家居并不都是又好又便宜的,变态邻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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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同情她,但估计这个法律没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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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如果30周以上的从法律上算人了,那么比方说,如果这时候突然B超发现有畸形,强制引产就属于蓄意杀人了。
再比如说,如果遇到国内所谓保大保小问题,是否也属于间接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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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车行天下版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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