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路上遇到一个2b年轻鬼佬,在限速60路上慢慢横穿而过从我车前(非人行道,没有红绿灯,普通道路),我已经忍让他而他回头看了我一眼依旧不紧不慢,这时气不过按了喇叭,谁知这鬼佬回头猪爪子一伸(老桥段,大意为老子就是牛X,so what),我放下窗户一顿垃圾话扔出去对骂了几句,很生气。觉得这边很多人很白痴,如果我不减速不让他或者他出来的再突然点没有来得及避让,是他坐在轮椅上而不是开车的人,不知道他们明不明白这个道理。想请教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了,驾驶的一方无违章,并且有全险,是否还有其他责任?违章行人是否应该赔偿保险公司损失? 感谢。另外祝车版的朋友们新年快乐,2016安全快乐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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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有机会制动避让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比如你逼逼了喇叭之后不刹车直接上去,有目击证人的话应该会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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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结果就实践一下。哈哈。开个玩笑。好像法规上面有必须让行人哪怕他不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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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同情弱者的,就算他全错,机动车也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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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乱穿马路这个没办法 先不说责任 你也不愿意撞上他不是
所以还是加个小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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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刹车吧,自己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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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都是行人违规前提下
如果最后你可以有时间有机会刹车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故意撞上的,你的责任逃不掉
如果是你无法控制的情况而撞上的或者你已经采取措施后还是撞上了,你不用付任何责任。也许过了几个月或者1年后tac会来找你做个记录啥的,英语不好都没关系,会提供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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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直行,无需giveway情况下,行人全责,如果你是路边出来,需要giveway,双方责任。。。
无论哪种情况,行人没有走横道线,要给汽车giveway的,所以一定他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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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200米外别人横穿马路司机看见了加速撞上去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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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Pedestrians not to cause a traffic hazard or obstruction
(1) A pedestrian must not cause a traffic hazard by moving into the path of a driver.
Penalty: 1 penalty unit.
(2) A pedestrian must not unreasonably obstruct the path of any driver or another pedestrian.
Penalty: 1 penalty unit.
(3) For subrule (2), a pedestrian does not unreasonably obstruct the path of another pedestrian only by travelling more slowly than other pedestrians.
200米内你能撞的到对方,那还真是对方的错,谁让你乱穿马路的,还是故意制造hazard(200米外车能撞得到你,你肯定过马路象大爷,还是故意的),请读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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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显就是故意的没事找事,可能是喝醉了、磕药了。。。
如果司机是个2B,根本就看不到行人,或者根本就不太会刹车那种,行人2B早就一个箭步跑开了。它欺负的就是正常司机。甚至是想激怒司机,下来打一架。
你按喇叭,就是上了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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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只是说了路人不能怎么样,但是路人偏偏这么样了以后,司机该怎么样交规说了吗?
而且这条是说 Pedestrians not to cause a traffic hazard or obstruction,
A pedestrian must not cause a traffic hazard by moving into the path of a driver
A pedestrian must not unreasonably obstruct the path of any driver or another pedestrian
我觉得这个更像是走到马路中间故意制造障碍的啊,过马路的也属这两条?
而且人家看到你汽车在200米外所以决定过马路,怎么会是故意制造危险呢?一个人离你200米过马路会发生危险的唯一可能就是司机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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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没有说司机一定没有责任,但是路人影响司机就一定有责任了。。。这个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司机左转撞了要穿越司机进入那条路的路人,那司机就有责任,因为对于汽车来说是在转弯,路人直行,但是如果司机主路直行,有类似国内碰瓷那样的人出来,那基本上是行人的责任,这条交规写的很清楚了,路人穿马路是不能对司机造成危险影响的,至于是不是故意,法律上没有写明,但是common sense是不应该有人,除非是国内的碰瓷,200米外你看到车子加速过来你也不跑自然这人有问题,就和giveway一个性质,你需要giveway而没有做,就别怪别人加速撞你让你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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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是往车上扑,这和司机撞到行人完全两码事吧。我们是在讨论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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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的意思是,只要行人给司机足够反应时间,比如离你200米开始过马路,他就没有制造危险,司机再撞上去就是司机的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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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马路漫漫悠悠,看到车来不跑两步,这和碰瓷有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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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giveway而没有做,就别怪别人加速撞你让你负责了
看到行人200米外出来,还加速撞人,不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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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证明对方加速撞你?你被车撞最直接证据就是你对他造成影响,否则车不会在路中间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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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路人过马路的最低速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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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字路结束端左转看到右边200米有车过来,不但不停下,还要走,被撞了怪别人加速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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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逻辑,那这样,路边有一部摄像机,录下全过程。
一人离车200米开始过马路,司机然后加速,然后撞到人。你说吧,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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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抬杠了,法律条文都列了,请自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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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旧帖子有实际案例,根据情况不同判定,还有个撞伤了一个老太太的。
大多数情况下,违规的行人被撞伤自理,而且,还要赔司机修车的费用!其中两个案例好像司机主动放弃索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修了,还是报了保险,不过如果报了保险,保险公司一样会找行人索赔的。
特殊情况除外,例如楼上说被证人看到故意加速撞上200米外的行人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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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好像是没规定过马路的最低速度啊,同样在你给的road rules里只有这个
pedestrian" includes:
(a) a person driving a motorised wheelchair that cannot travel at over 10 kilometres per hour (on level ground), and
(b) a person in a non-motorised wheelchair, and
(c) a person pushing a motorised or non-motorised wheelchair, and
(d) a person in or on a wheeled recreational device or wheeled t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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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好理解啊,除非是时速超过10公里的的老人车,行人上马路发生状况一定有责任,无论跑的有多快。不过有种人车混合的路段应该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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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公里限速路段都是车子责任,50及以上公里限速路段都是行人责任。如果行人是在路段中部穿越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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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上来就说路人过马路被撞肯定有责任,我就是在讨论是不是任何情况下路人都必须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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