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父母从去年十一月一直留在澳洲,期间重新办过两次600签证,分别给了三个月和六个月,一直都没有8503。现在打算再办第三次,但如果办下来,一共的居留时间就会超过12个月了,所以是否应该在Exceptional reasons for extended stay in Australia as a Visitor (beyond 12 months)这里按照要求提供一些信息呢?如果就说我们居住的城市没有回国的航班可以么?谢谢
评论
就说一直买不到机票。父母年龄大,现在疫情下回国对于老人太危险等等。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