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工党和优先党的合作协议上,有一条引发了外界的关注,那就是将对自愿安乐死(voluntary euthanasia)进行国会内部投票,以决定是否在全国范围内举行全民公投。如果这两项投票都获得通过,也许新西兰将和瑞士、荷兰一样,成为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反对者担心,安乐死法律适用人群将被扩大到健康的老年人 123RF在周二下午公布的工/优联盟协议上,明确将在国会内部对自愿安乐死举行良心投票(conscience vote),由议员们决定是否提交全民公投。据悉,这一提案最早由行动党党魁David Seymour提出,名为“生命终结选择提案”(End of Life Choice bill)。提案中提到,允许处在疾病终末期或者患有严重不治之症的患者要求进行医助式死亡(assisted dying),但这一提案在去年6月份提交国会时,未获得表决的机会。
随后,优先党希望推动这一立法,将这一提案以补充条例文件(Supplementary Order Paper)的形式提交公投决定。
如今工党和优先党就这一问题达成一致,该提案将由议员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而不必根据党内意见投票。
对于这一举措,反安乐死组织Right to Life发言人Ken Orr称,安乐死、医助式死亡等话题过于复杂,此时提交公投是不负责任的。“我不认为这一问题应该由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决定。”他说,“不少人对这一问题缺乏深度理解,这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应该由国会议员们进行表决。”
Colmar Brunton/1News最近民调显示,新西兰有74%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允许绝症患者选择进行医助式死亡。但Orr认为,一旦新西兰允许绝症患者选择安乐死,那么法案中规定的适用人群可能会被扩大,荷兰就是个例子,该国将安乐死适用对象由绝症患者扩大到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只要老年人认为自己的生活已经“结束”,就可以申请安乐死。
“如果你把这个口子打开,它就会越来越宽,走向滑坡。”Orr说。
Lower Hutt居民Susan Austen是支持安乐死的倡议者,她甚至付诸行动进口可协助自杀的药物以及帮助临终病人,因此成为被告。她认为,如果将安乐死法案提交公投将是一个“非常棒的主意”。
“我认为,人们终于有机会表达他们的看法,”她称,虽然提交全民表决是个好主意,但希望这是一次保守的公投。她认为,按照现在的全民意见,提案通过公投并成为法律的概率很大。
本世纪以来,新西兰国会对安乐死问题的讨论始于2003年,当时女护士莱斯莉·马丁因被控企图谋杀她身患绝症的母亲而入狱15个月。尽管民众对她深表同情,但议会还是以60票反对57票赞同否决了尊严死法案。
2006年10月,新西兰男子肖恩·戴维森因帮助85岁身患癌症的老母亲自杀而被判居家监禁5个月。他在获释后说:“我违反了法律,但那是一个错误的法律。现在是时候修改它了。”他的母亲在试图绝食身亡未遂后恳求他给她服用了致命剂量的吗啡。
无论民意调查还是学术研究,都显示多数新西兰民众支持安乐死,但反对者认为自愿安乐死具有一种“滑坡”效应,认为这会让他人可能想要除掉的弱势者陷入危险。
但从2003年的国会投票来看,赞成与反对的力量基本均等,显示出自愿安乐死这一议题无论在民间还是立法层面都存在强烈的支持和反对声音。
据报道,到目前为止,全世界仅有少数几个欧洲国家以及哥伦比亚和美国5个州允许实施在医生协助下的某种形式的“安乐死”。但是,美国20多个州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各种立法草案、公投议案和法庭案件都在取得进展。2015年,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了一项协助病人安乐死的禁令。2016年,加拿大公布新的安乐死法案,规定只有加拿大公民或拥有加拿大居留权的人才可以申请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