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自今日起,新西兰公司法修正案2014正式开始施行。这也即意味着,在新西兰注册公司的条件将会更加严格,尤其是对于海外投资者来说,在新西兰注册公司受到影响最大。 去年7月2日,新西兰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Companies Amendment Act 2014),其中有一项要求和海外投资者关系重大——新法案规定,在新西兰成立公司必须要有一名当地董事(director)。 对比1993年制定的旧法案,新的公司法修正案主要有如下变动:
网5月1日综合报道 自今日起,新西兰公司法修正案2014正式开始施行。这也即意味着,在新西兰注册公司的条件将会更加严格,尤其是对于海外投资者来说,在新西兰注册公司受到影响最大。
去年7月2日,新西兰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Companies Amendment Act 2014),其中有一项要求和海外投资者关系重大——新法案规定,在新西兰成立公司必须要有一名当地董事(director)。
对比1993年制定的旧法案,新的公司法修正案主要有如下变动:
·所有在新西兰注册的公司至少有一名董事居住在新西兰;或者至少一名董事居住在澳洲(如果居住在澳洲,需要在当地也拥有公司)。
·所有公司董事都要提供出生地和生日信息。
·必须公开最终持股公司的信息(如适用)。
与此同时,新的公司法修正案还将提升公司注册处(Registrar of Companies)在调查违规公司时的权限,包括:
·在公司董事犯有严重过失、导致公司或债权人遭受严重损失情况下,对董事的追责权。
·在公司法和收购规则框架下,调整公司结构重组的权利。
自今日起,新注册公司将会按照新的公司法修正案执行。之前已经注册的公司会有180天的“缓冲时间”,这也即是说,在今年10月28日前,这些公司都必须依照新的公司法修正案要求设置本地董事和补充资料。
自2015年10月29日起,新西兰境内所有公司的注册标准将会达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