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The smh6月5日报道,一位移民局官员接受了海外度假和商务舱机票等贿赂,批准了100多名非法中国移民的申请。
69岁的David John Moon在1996年至2000年期间,明知不符合澳洲政府的移民申请规定仍批准了110人的移民申请而从中收受贿赂,他被判9个月监禁。
地区法院在审理中获悉,这些非法移民包括40个向Moon支付了1万澳元至10万美元不等的家庭,以便获得申请通过。
关系人George Ling向Moon提供了免费海外旅游,包括Moon携带家人去纽约、洛杉矶、拉斯维加斯和香港,其总价值为12万澳元。
当移民局审计人员发现大量丢失的申请资料最后都由Moon批准,贿赂事件才被发现。
Moon向Ling透露将有调查,随后Ling逃到了海外,但于2006年三月被引渡回澳大利亚。他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他判决将在明天作出。
在对Moon的判决过程中,Colin Charteris法官说,对于一个在移民局坐“第二把交椅”的人来说,这样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其职业道德。他对于移民申请的处理极为草率,有的申请甚至在头天提出,第二天就获得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