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大家好,
我父亲拥有他在1993年购买的唯一一个家,从那时起就一直生活在其中。我也一直住在这个物业(由于慢性疾病)。我父亲有遗嘱(我是他的唯一孩子),如果他去世,我将继承房屋。
我前几天只是和一个朋友聊天,她提到,如果我没有在继承它的两年内出售房屋,我必须支付CGT。
请有人验证是否正确?我一直认为CGT是用于投资物业的。
我确实想呆在这个家中请支付CGT。
请有任何建议吗?
谢谢!
不是律师/税务专家,但我的理解是如果您是他的受益人,则继续在那里作为主要住所,将免于CGT:
7。从死者去世的时候起,就只用作以下至少一个人的主要居住地。 )
- 一个有权根据死者意愿占据财产的人
- 如果您将财产作为受益人处置,则作为受益人?
在您拥有财产时,请参阅主要住所。
是:财产是完全豁免的
否:财产没有完全豁免(您可以有资格获得部分豁免)
https://www.ato.gov.au/indiv 如果您居住在其他地方并继续这样做,则可能适用2年规则。 SuedeCouch写信... 我前几天只是和一个朋友聊天,她提到,如果我在继承它的两年内不出售房屋,我将不得不付给CGT。 p> 如果这是您唯一的主要住宅,则不适用CGT。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如果这是他的主要居住而不是产生收入死亡,如果这是您未来的主要居住地,它将继续是CGT豁免。 如果不是,如果您在他去世之日起两年内出售,那将是cgt-expempt。 如果没有,您将对CGT负责,在这不是他/您的主要住所,以及收入的期间/比例。 suedecouch写入... 请任何人验证这是否是真的吗? 我可以向您保证,这不是真的 - 如果您继续居住在其中,则可以使用主要的居住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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