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这篇文章已编辑
您好,
我的情况:
•澳大利亚公民。 2024 年 7 月,我将移居海外伦敦。
•出于澳大利亚税务目的,我将成为非居民,因为我的意图是无限期地移居 5 年以上。重要的是,我从出发之日起就成为澳大利亚税收的非居民,因为我将在退休金之外受益。
•我目前有一个企业受托人 SMSF,我是该公司的唯一受托人/成员.
•我希望将我的 SMSF 保留到 2025 年 3 月/4 月,然后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结束。原因是我拥有一些资产,我相信这些资产将在未来大幅升值12个月。
•我对SMSF居住规则的理解是,由于CMC不再在澳大利亚举行,所以在我踏足伦敦的那一刻,我的SMSF就变得不合规。我了解非居民超级基金的处罚(余额/收入的 47% 税)。我没有足够信任的人可以给予 EPOA,并且转向小型 APRA 基金也不是一种选择。
我的问题:
•有谁知道这种情况如何发生在实践中,当有人永久移居海外,而他们的 SMSF 立即无法通过居住测试时,通常会发生这种情况吗?他们是否会立即被判定为不合规并被征收 47% 的税?或者 ATO 是否很擅长给 SMSF 一些时间来结束?
我认为这方面存在歧义的原因是 ATO 网站上声明:
“如果您的 SMSF 未通过居住测试,您应该将资金转入居民监管的超级基金并结束 SMSF。否则该基金将不合规。”
这对我来说表明,在 SMSF 成为非居民之后,通常会给予一些时间来结束事情。
注意:我确实与一位税务顾问交谈过,他对我说:只要我离开后两年内把它上弦,就不会有问题。我向他提出质疑,说这个(临时缺勤规则)仅适用于“临时”搬迁,但他相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遇到问题。
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对此有任何想法或经验,请发表评论!
评论
这篇文章已编辑
lpfreak1 写道...
有谁知道当有人永久移居海外而他们的 SMSF 立即无法通过居住测试时,这种情况在实践中通常会如何发生?
ATO 世界里没有什么是瞬间发生的。 SMSF 有年度报告周期。如果您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搬家,则下一个报告周期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如果您知道自己无法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满足居住测试并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结束基金,那么这些都不是问题。
我确实与一位税务人员谈过顾问对我说,只要我在离开后两年内清盘,就不会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相信顾问可能是安全的。
如果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有一只不合规基金,并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之前将其清盘,我认为 ATO 不会对此有任何问题。
评论
lpfreak1 写道...
有谁知道这种情况在实践中通常如何发生
这可能是向您的审计员提出一个问题,因为他会发现您的 smsf 已变得不合规
评论
Zed Surreal 写道...
评论
Zed Surreal 写道... p>
这可能是向您的审计师提出的问题
我从未让审计师要求我证明我(或其他董事)满足居住要求。
差除非您自愿向他们提供一些信息,否则其他人可能不会想到询问。
评论
我的非官方立场(因为这是一个公共论坛)是您应该关闭您的 SMSF 或可能将其控制权移交给(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完成)
sp00ker 写道...
我从未有过审计员要求我证明我(或其他董事)符合居住要求。
最终,受托人有责任披露这一点,因为他们是对此负责的人。
评论
Darin123 写道...
最终,受托人有责任披露这一点,因为他们是对此负责的人。
p>
也许……为了避免任何疑问,大多数审计员对于他们在 SMSF 审计中所做的事情太懒惰/无能/漠不关心,以至于像居住要求这样微不足道的事情成为一个问题,除非受托人让其成为问题这是审计员的一个问题。
如果我处于 OP 的情况,我会在伦敦闲逛时愉快地运行我的 SMSF;)
评论
O.P.< p class="reference">sp00ker 写道...
ATO 世界中没有什么是瞬时的。 SMSF 有年度报告周期。如果您于 7 月 1 日搬家到 2024 年,下一个报告周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如果您知道自己无法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满足居住测试并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结束基金,那么这些都不是问题。
我想相信这一点,但是该规则规定,基金需要“始终”满足居住要求。 :/
我想知道如果违规/纠正发生在同一个财政年度内,ATO 会有多宽大处理
评论
lpfreak1 写道...
我想相信这一点,但规则规定该基金需要“始终”满足居住要求。 :/
我认为这意味着在报告期内。我认为不可能在 183 天内取消某人的居住要求。
lpfreak1 写道...
我对 SMSF 居住权的理解规则是,由于 CMC 不再在澳大利亚持有,我的 SMSF 在我踏上伦敦的那一刻就变得不合规
出于澳大利亚税收目的,我将成为非居民,因为我打算无限期地搬家5 年以上
尽管这是您的意图,但只有满足非居民税的其他测试才能实现。是什么阻止你在几天/几周后改变主意?
想想看,有人去巴厘岛度假两周,并声称他们打算留在那里,等等.. .不再是税务居民...宾果游戏,提取超级金等。
评论
这不是我从 SMSF 的角度来看的。但《公司法》规定,澳大利亚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澳大利亚“通常居民”的董事,但这并没有定义,因此采用了通常的含义。我也不知道有关该法案这一部分的任何判例法。
从税务角度来看,如果在纳税年度中至少有一天,信托是澳大利亚居民信托至少一名受托人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
评论
lpfreak1 写道...
我确实说过一位税务顾问对我说,只要我在离开后两年内清盘,就不会有问题。我向他提出质疑,说这个(临时缺勤规则)仅适用于“临时”移动,但他相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遇到问题。
这就是你需要穿线的针。如果您的坚定意图是永久/长期,我认为您有问题。请参阅 https://www.mlc.com.au/conten
您可以玩改变意图的游戏,但如果你的举动本质上是长期的,我认为这是一个担忧。您还需要确保它不会与您的工作居住身份申请相互影响。
出于兴趣,为什么不可能设立小型 APRA 基金?
我会为一些真诚的建议付费。您的审计员不是这些问题的顾问或专家。关于税收和移居海外,没有什么是容易的、便宜的和/或最佳的。您需要做出选择。
评论
需要考虑的一件事是您作为个人的税务居民身份与 SMSF 之间的潜在相互作用。< /p>
如果您继续将您的 SMSF 视为合规,将您的地址详细信息保留在澳大利亚的受托公司(因此您有当地董事),那么这肯定会被用来对您不利,因为您不停止您的 SMSF澳大利亚税务居民身份。
您应该寻求建议,但一个潜在的选择是向基金中添加另一名在澳大利亚且余额较小的成员,以满足当地董事的要求,并让您有机会促进有序的解散在您离开澳大利亚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取该基金。
ranew68 写道...
出于兴趣,为什么不可能设立小型 APRA 基金?
我不会。它们非常昂贵。
评论
O.P.
Braveheart81 写道...
需要考虑的一件事是潜力您希望作为个人的税务居民身份与 SMSF 之间的互动。
如果您通过向受托公司留下您的地址详细信息(将您的地址详细信息视为位于澳大利亚)来继续将您的 SMSF 视为合规(因此您有一位当地董事) )那么,如果您不终止澳大利亚税务居民身份,这肯定会对您不利。
这对我来说是一击要中。第一天,我希望成为个人所得税非纳税居民的愿望与我维持居民/合规 SMSF 之间的矛盾将会出现。在我看来,这明显违反了规则。我的问题更多的是关于如何逃脱惩罚,以及 ATO 如何应对在同一纳税年度发生并解决的违规行为。
不过,我想得越多,更多 我认为我需要找到一个可以给予 EPOA 的人,并在我离开时继续担任我的受托人。叹息..
评论
lpfreak1 写道...
我越想它,我就越觉得我我需要找到一个可以给予 EPOA 的人,并在我离开时继续担任我的受托人。叹息..
据我所知,这不是担任董事的方式。
您的律师不会冒充您来规避当地董事的要求。他们需要凭借自己的权利被任命为董事。
评论
O.P.
Braveheart81 写道...
您的律师不会冒充您来规避当地董事的要求。他们需要凭借自己的权利被任命为董事。
是的,没错。我将不得不辞去董事职务。他们将被任命为董事。
评论
lpfreak1 写道...
是的,没错。我将不得不辞去董事职务。他们将被任命为董事。
不。作为 SMSF 的成员,您还需要担任受托人公司的董事。
为该基金寻找第二位澳大利亚居民成员,并让他们担任受托人公司的董事将解决当地的问题董事问题。
评论
Braveheart81 写道...
为该基金寻找第二位成员,该成员是澳大利亚居民,并且让他们担任受托公司的董事将解决当地董事问题。
可能只是替代董事。第二位董事不需要是成员。
重要的是他们提供至少 50% 的 CMC,因此需要小心决策如何受到影响。
>
然后任命该董事为 EPOA,并解除自己的董事职务也可能有助于 CMC 测试,但这并不是绝对必要的,而且 EPOA 需要额外的努力。
lpfreak1 写道...
注:我确实与一位税务顾问交谈过,他对我说,只要我在离开后两年内清盘,我就不会有问题。我向他提出质疑,说这个(临时缺勤规则)仅适用于“临时”调动,但他相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遇到问题。
我和你有同样的问号。我读了一些书,但我不能确定。一些消息来源指出这是立即的,但从立法来看,我认为 CMC 可以“暂时在海外”长达 2 年,前提是有意在 2 年后将 CMC 返回澳大利亚。您可能会说,即使您个人永久移居海外,您仍然可以在 2 年后将 CMC 交还给新董事,从而使 CMC 暂时缺席。也许是您税务顾问的逻辑?
TR2008/9 确实谈到了临时的含义,并且似乎确实暗示了受托人的意图。但它似乎关注的是作为决策者的个人,而不是整个 CMC 元素。
不确定我是否清楚地解释了这一点......无论如何,考虑到犯错的后果(再见所有过去的税收优惠),为了我自己的理智,我希望您的税务顾问以书面形式告知我。
=============
其他想法:< br>=============
当您成为非会员时需要停止捐款,以便没有活跃会员(否则基金将无法通过此测试)。 p>
您有机会将资产转移到零售基金吗?
您可以将 SMSF 中的资产出售给自己,以便您个人持有吗?
评论
O.P.
Mahkid 写道...
我和你有同样的问号。我读了一些书,但我不能确定。一些消息来源指出这是立即的,但从立法来看,我认为 CMC 可以“暂时在海外”长达 2 年,前提是有意在 2 年后将 CMC 返回澳大利亚。您可能会说,即使您个人永久移居海外,您仍然可以在 2 年后将 CMC 交还给新董事,从而使 CMC 暂时缺席。也许是你的税务顾问的逻辑?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解释,我没有考虑过,所以谢谢你。对我来说,这是有道理的,即虽然我实际存在的目的是永久留在海外,但我对 CMC 的意图是,它只会暂时在澳大利亚境外停留 <2 年,直到我 a) 结束基金或 b) 任命一位新董事。
您有机会将资产转移到零售基金吗?
您可以将 SMSF 中的资产出售给自己,以便您个人持有吗?
否,不幸的是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您想持有 ASX 上市证券,那么零售基金是不错的选择,仅此而已。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