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6 月,KC 律师马特·柯林斯 (Matt Collins) 在 Rebel Wilson 向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提起的针对《妇女节》出版商 Bauer Media 的诽谤案中向六名女性陪审团发表了结案陈词。
“她来这里不是为了钱,”柯林斯谈到这位完美音调明星时说道。他敦促陪审团“发送消息”,并追究这家小报杂志诽谤其委托人声誉的责任。
发送一条他们这样做的消息。陪审团发现威尔逊因《妇女节》上的一篇文章和鲍尔网站上的一系列相关文章而诽谤。他们驳回了出版商的辩护。
法官约翰·迪克森后来判给威尔逊历史性的 475 万美元赔偿金,这一数字因上诉而减少至 627,165 美元。
陪审团审判中的拒绝
威尔逊案和板球运动员克里斯·盖尔 (Chris Gayle) 在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对《悉尼先驱晨报》和《时代报》提起诉讼,最终陪审团于 2017 年 10 月做出了对他有利的裁决, 326,000 美元的损害赔偿金——这是澳大利亚陪审团在过去十年中最后做出的备受瞩目的诽谤审判之一。此后,法官单独审判已成为常态。
案件提交地点
破产的关键因素陪审团审判是诽谤原告选择提起诉讼的地点。新数据证实了众所周知的轶事:联邦法院(法官单独审判所有民事案件的标准)已成为许多原告的首选法院,而不是传统上审理诽谤案件的州法院。
< /section>广告前联邦自由党财务主管 Joe Hockey 是联邦法院的早期采用者2014年,一系列知名索赔人紧随其后,包括演员杰弗里·拉什、绿党参议员莎拉·汉森-杨、新南威尔士州前副总理约翰·巴里拉罗和前士兵本·罗伯茨-史密斯。前自由党工作人员 Bruce Lehrmann 对 Ten 和 Lisa Wilkinson 的诉讼也向联邦法院提起。
Hockey 的案件是在 2012 年联邦法院合议庭做出的分水岭裁决之后提出的,该裁决为仅基于诽谤法提起的案件打开了大门。法院。在此之前,尚不清楚联邦法院是否具有审理这些案件的管辖权,因为诽谤法不是联邦的,而是以州和领地为基础的。
严峻的数字
此后,向联邦法院提起的诽谤案件一直在稳步增加,从 2016 年的 6 起增加到 2023 年的 33 起。
在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情况恰恰相反。诽谤案件从 2016 年的 69 件下降到 2023 年的 6 件。在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诽谤案件从 2016 年的 34 件下降到去年的 13 件。
陪审团在大多数州最高法院的诽谤案件中很常见,因为一般规则是,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在这些法院进行陪审团审判(南澳大利亚州、首都领地和北领地在诽谤案件中没有陪审团审判)。
联邦法院的规则有所不同,迄今为止,诽谤案件中从未有过陪审团审判。法院有权命令陪审团,联邦法院法官迈克尔·李(Michael Lee)在莱尔曼案中提出了这一前景,但标准立场是审判将由法官单独进行。
前联邦法院法官史蒂文·拉雷斯(Steven Rares)在 2010 年的一次演讲中表示,“让陪审团审理诽谤诉讼中的实质性事实问题的一大优点是,特别是在大众媒体案件中,他们代表了诽谤性出版物所针对的受众”。< /p>
但似乎很少有诽谤律师对陪审团审判的减少感到遗憾。
原告关注联邦法院
著名媒体律师和 Minter Ellison 合伙人 Peter Bartlett 曾担任过一系列大型媒体参与诽谤案件,包括《时代报》和《悉尼先驱晨报》在联邦法院提起的本·罗伯茨-史密斯诉讼,该诉讼现已成为主题上诉。
“我认为陪审团的缺席对许多原告来说意义重大,”巴特利特在谈到联邦法院受欢迎程度的上升时说道。
“很多年前、Kerry Packer ……以及其他一些知名人士会在 ACT 最高法院提起[诽谤诉讼],因为他们没有陪审团。”
陪审团的“抽签”
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联邦法院诽谤诉讼的目标(通常是大型媒体公司)更愿意由陪审团裁决案件。
“我认为在陪审团面前......是彩票,”巴特利特说。 “如果你有一位在诽谤领域经验丰富的初审法官,你更有可能得到公平的结果。”
案件管理
巴特利特说,联邦法院背后的另一个因素诽谤热潮的原因是其“非常严格的案件管理……导致案件提前审理”。在许多案件中,由联邦法院书记官长领导的强制调解也受到欢迎。
“有很多例子表明,书记官长协助解决了无法解决的案件,”他说。
巴特利特认为,联邦法院对受访者也有有吸引力的特点。他指出,法院处理旷日持久的罗伯茨-史密斯诉讼的方式“令人印象深刻”,该诉讼要求保护一系列军事证人的身份,并且部分审判是闭门进行的。他说,悉尼法院的整个楼层都专门用于审理此案,法院还可以直播部分听证会。
“陪审团审判过去需要很长时间”
备受瞩目的诽谤律师帕特里克·乔治(Patrick George)是贾尔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经常为原告提供代理服务,他也指出了联邦法院高效的案件管理程序。他说,他“宁愿不设立陪审团,只是因为成本和效率和审判时间”。
“陪审团审判过去需要很长时间。有人认为陪审团应该始终参与诽谤案件,但英国认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给予陪审团,这种情绪发生了变化,”他说。
“我认为媒体现在承认,让法官单独做出决定是一种更有效的方法。”
乔治说,他支持澳大利亚采用英国法律,将陪审团审判作为州法院的例外情况,并且国家还应该通过联邦诽谤法。
他表示,他将选择联邦法院提起涉及国家出版物(包括社交媒体)的诽谤诉讼。
直播审判也已在乔治说,这是一个值得欢迎的发展。 “我认为观看审判确实符合公众利益。人们可以了解实际发生的事情,而不是等待新闻报道。”
涉及知名度较低的诉讼当事人和受众较少的出版物的案件继续在各州的地区和县法院提起诉讼,其中有 208 起诽谤案件过去五年向新南威尔士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这些问题不太可能向最高法院或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利弊
西澳大利亚诽谤公司 Bennett 的顾问迈克尔·道格拉斯 (Michael Douglas) 博士表示,存在强有力的论据在诽谤审判中支持或反对陪审团。
他说,诽谤是一个比其他法律领域更依赖公众情绪的领域,无论谁决定诽谤案件,都应该“戴上诽谤的帽子”。一个虚构的人,被称为假设的普通理性读者、听众或观众。
“陪审团审判的一个不错的论据是……[陪审员]比法官更能代表这一假设,”道格拉斯说。
但道格拉斯表示,“反补贴考虑是强有力的”,包括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审判可能会更短、成本更低这一事实。
与陪审团不同的是,陪审团没有给出任何理由他们的判决可能难以预测,法官必须提供书面判决。这使得败诉方更容易根据案件的推理提出上诉。
缺点
虽然原告和被告律师普遍支持联邦法院听证会诽谤案件中,对被告来说有一些不利之处。
Minter Ellison 高级律师 Dean Levitan(曾参与 Roberts-Smith 案)指出,在大多数地区,提出诽谤索赔的新的严重伤害要求澳大利亚旨在在代价高昂的审判之前清除低水平的诽谤指控,但似乎“在联邦法院的作用微乎其微”。这是因为最近的案例表明,该问题在联邦法院审判之前不会得到考虑,但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在州法院提前考虑。
陪审团倡导“不同的技能”< /h3>
悉尼大学教授、诽谤法专家 David Rolph 表示,“在实践中,法官单独审判是目前诽谤案件的审判模式,陪审团是例外”。
考虑他说,可能需要考虑使其成为法律立场,这将反映英国法律。
“单独出现在法官面前需要一套与出现在陪审团面前不同的技能,”罗尔夫说.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诽谤案件中很少有陪审团审判,你可能会进入这样一个阶段:大律师在诽谤案件中出庭出席陪审团的经验很少甚至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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