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法律团体向执法监管机构投诉了新南威尔士州警方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间的行为,包括在时任专员 Mick Fuller 告诉官员如果
在上周向执法行为委员会 (LECC) 提出的投诉中,雷德芬法律中心 (Redfern Legal Center) 和公共利益倡导中心 (PIAC) 敦促监管机构检查警察的行为以及是否他们构成了严重的管理不善或行为不当。
法律团体表示,该投诉广泛涉及警察是否在没有充分考虑人们是否犯罪,或者他们是否有合理的理由开罚单的情况下开出罚款,是不公正和不合理的行为
不愿公开全名的伊丽莎白于 2021 年 8 月在与朋友走过悉尼东部的一家咖啡馆后被罚款。她停下来向坐在咖啡馆户外区域的另一位朋友打招呼,三人都被罚款 1000 美元。
她的两位朋友支付了费用,并在收到罚款后得到了退款——“不遵守第 7/8/9 节的通知指示 - COVID-19” - 被宣布无效。
Elisabeth 是两个年幼孩子的单身母亲,由于大流行病而失去了工作,她负担不起支付并决定在法庭上对罚款提出异议。此事最近定于 2024 年 1 月举行听证会。
“这太疯狂了,”她说。 “我的两个比我更有钱的朋友得到了退款……我被锁在系统里了。”
雷德芬法律中心的高级警察问责律师萨曼莎李说,那些选择对罚款提出异议的人法院“因追究他们认为不公正的事情而受到惩罚”。
“如果他们没有选择 [挑战],他们的罚款现在就会消失,”Lee 说。
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9 月期间,新南威尔士州发出了超过 62,000 份与 COVID 相关的罚款,其中绝大多数(80%)是在 2021 年 7 月、8 月和 2021 年 9 月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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