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大利亚法庭发现,一对基督徒夫妇因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罪恶而申请寄养孩子而被拒绝,因此受到歧视。
Byron 和 Keira Hordyk 于 2017 年通过 Wanslea Family Services 申请成为短期寄养照料者,Wanslea Family Services 是一个与州政府签约以评估寄养照料者申请的非营利性协会。
期间在申请过程中,Hordyks 分享了他们的观点,根据第七诫“不可通奸”,性关系只能发生在已婚男女之间,同性关系是有罪的。 p>
他们告诉 Wanslea Family Services,如果发现他们照顾的寄养儿童在学校亲吻同性孩子,他们会告诉他们他们被爱,但行为是有罪的,必须抵制。
他们的应用寄养被拒绝。
夫妇的教堂在“保守端”
这对夫妇在国家行政法庭对这一决定提出质疑,辩称他们因宗教信仰受到平等机会法的歧视。
学术和圣公会牧师 Mark Durie 告诉法庭,Hordyks 的教会,即 Baldivis 的自由改革教会,处于“保守的一端”。
他举了一些例子,包括它不接纳女性担任领导角色和在教堂唱的所有赞美诗都必须在全国年会(称为“宗教会议”)上获得批准。
澳大利亚自由改革教会 (FRCA) 有 14在西澳大利亚和塔斯马尼亚有两个分支机构。
在法庭上,牧师确认教会理解圣经的第七条诫命禁止男女之间发生婚姻以外的性关系。
“在我看来,FRCA 在人类性行为和保守的圣经解释学上坚持保守的立场,它认为同性性关系是有罪的,”这位牧师在提交给法庭的报告中写道。
FRCA 另一个分支的牧师 Wesley Bredenhof 博士向法庭解释说, FRCA 坚持基督教对婚姻、性和性别的历史性理解。
“这是因为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终生关系;所有的婚外性行为都是违背圣经的。同性恋的欲望和行为违反圣经,有两种固定的性别,即男性和女性。”
寄养机构关注“僵化”的观点
Wanslea Family Services 表示,这对夫妇被认为不适合担任寄养者,因为他们表达了一定程度的“僵化”与假设的寄养儿童的情感安全不一致。
该组织辩称,对性别和性行为的严格规定不是基于他们教会的宗教信仰,而是基于他们自己的个人信仰
Wanslea 还指出,并非所有基督徒都认为同性恋关系存在问题。
然而,法庭认定 Hordyks 对第七条诫命的解释——同性恋是“有罪的”——是一种真正的宗教信仰。
法院命令 Wanslea 向 Hordyk 夫妇每人支付 3,000 美元的赔偿金。
法院还命令该组织将 Hordyks 的评估从“评估不符合能力”更改为到“申请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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