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开始,新南威尔士州的垂死患者将可以申请结束生命。
去年通过的立法为新南威尔士州成为澳大利亚最后一个引入自愿辅助死亡(VAD)的州铺平了道路。
以下是 VAD 在新南威尔士州的运作方式:
谁可以使用它?
患有晚期和进展性疾病、病症或预计将在 6 个月内(或神经退行性疾病,如运动神经元疾病 12 个月)内导致死亡的病症的人只有在满足所有资格标准的情况下才有资格使用 VAD。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并且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在首次申请前已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三年。
他们还必须在新南威尔士州居住至少 12 个月,除非获得例外。
他们还必须有决策能力,有能力选择在不受胁迫的情况下结束自己的生命,并且有能力持续要求结束自己的生命。
该立法还规定,申请人不能仅仅因为患有残疾、痴呆或精神健康障碍而有资格自愿放弃生命。
如何申请?
患者必须首先向医生提出结束生命的请求,医生可以是患者的全科医生。
然而,只有接受过专门 VAD 培训的医生才能考虑这一要求。
如果您身边的医生没有接受过相应的培训,申请人可以通过新南威尔士州自愿辅助死亡护理导航服务找到接受过VAD培训的医生。
申请必须在两天内获得批准或拒绝。
如果医生出于良心反对这种做法,可以拒绝申请。
首次申请后会发生什么?
如果医生接受申请,他们将成为协调医生,这意味着他们将监督 VAD 流程。
医生将首先评估患者是否符合州法律规定的资格。
如果他们批准,第二位合格的医生将进行咨询评估。第一位医生必须告知患者有关 VAD 评估、治疗和姑息治疗选择的程序。
如果两位医生都同意申请人有资格获得 VAD,则患者需要填写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后,患者需要向协调医生提出最终请求,确认他们希望接受 VAD。
这只能在首次申请日期后至少六天和咨询评估一天后进行。
然后,协调医生完成最终审查,以确认所有文件均符合要求并符合资格标准。
最终审查后,患者考虑如何服用药物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们可以自己服药,也可以让医生或护士给他们服药。
然后协调医生将申请 VAC 药物授权,该授权将由 VAD 委员会批准。
如果获得批准,协调医生将向授权提供者发送自愿辅助死亡药物的处方,授权提供者将在开具处方之前对其进行审查。
死亡后,协调医生将填写死因医学证明表。
新南威尔士州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处将签发死亡证明,其中不会提及 VAD。
有哪些保障措施?
立法中考虑并纳入了多项保障措施:
-患者可以随时停止或暂停VAD程序,无需给出理由
-必须提出三个单独的请求才能结束生命
-每一个决定都必须在没有压力、影响或胁迫的情况下做出
-家属或朋友不能代表患者提出请求
-在此过程中,必须向患者提供有关其诊断、预后、治疗选择和姑息治疗的信息
-参与的医疗保健从业人员必须完成VAD培训
-VAD委员会将监督、监控和审查所有决定
未经正式程序说服患者使用 VAD 服务或使用 VAD 药物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可判处监禁。
法律保护善意行事的人,并为使用自愿辅助死亡的人提供支持。
医护人员必须参与吗?
新南威尔士州的医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理由反对这种做法。
这意味着他们不必参与患者的请求、评估会议、管理 VAD 药物或在患者服药时在场。
但是,它们不得阻碍患者获取相关信息或干扰这一过程。
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与其他州相比如何?
新南威尔士州的 VAD 计划与其他州法律大致相似,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自愿放弃在新南威尔士州的治疗它可以由患者或医生在讨论中提出。西澳大利亚州、塔斯马尼亚州和昆士兰州也是如此。
在维多利亚州和南澳大利亚州,医生不能向患者提出 VAD 方案。
新南威尔士州的患者还可以选择自己服用 VAD 药物,或由有执照的执业医师给予治疗。
维多利亚州和南澳大利亚州要求患者自己服用药物。如果患者无法自己服药,有执照的医生可以为他服药。
在各州,出于良心反对这种做法的医疗保健提供者无需向提出请求的患者提供任何与 VAD 相关的信息。
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和南澳大利亚州也是如此。
在西澳大利亚,即使医生出于良心拒绝,也必须提供有关 VAD 评估的信息。
塔斯马尼亚州要求医务人员向患者提供 VAD 委员会的联系方式,无论患者同意还是反对。
http://www.abc.net.au/news/2023 ... ntroduced/10314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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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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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需要的痴呆不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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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东西,疾病应该扩大,前提是确认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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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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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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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起大拇指。社会又进步了。在社会层面尊重和接受个人权利,是个人战胜死亡恐惧的表现。
预计会进一步发展到可以像尸体器官捐献事先同意书一样,提前写上“如果发生不可逆转的疾病和损伤,导致混乱且没有康复希望的情况”。患者自愿同意医院拔除插管”。我将是第一个签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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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我的父亲。他活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没有等到这一天的到来。愿他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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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步。
能有进步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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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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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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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从来没有过。只是自己做起来比较困难,比较乱。尤其是重病、瘫痪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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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由有能力亲自申请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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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忘了加上合法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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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有尊严地死去也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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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不能发展到瑞士的水平?瑞士实行安乐死这么多年了,还没发现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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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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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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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件好事。
有几位我认识的老人都是自杀离开我们的。但有些方式,活着的亲人永远不会回头,比如选择在厕所上吊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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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新南威尔士州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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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证明痴呆症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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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做了一些实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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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是否涵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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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事物可以让我们选择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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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得痴呆后,很难被认为具有法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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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将这个愿望提前写在遗嘱之类的东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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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这很难。痴呆症是指在清醒的情况下无法自主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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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来说,痴呆前留下“遗嘱”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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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晚期和进展性疾病、病症或预计将在 6 个月内(或神经退行性疾病,如运动神经元疾病 12 个月)内导致死亡的病症的人只有在满足所有资格标准的情况下才有资格使用 V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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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一种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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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太幸福了,我晚年可以选择自由无痛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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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进步了,值得赞扬。问题是,如果这个人精神错乱且没有遗嘱,家人可以申请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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