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新南威尔士州政府解决悉尼住房危机的计划将使房地产开发商欢呼雀跃。
虽然细节很少,但该提案承诺快速批准包含 15 个项目的开发项目% 的经济适用房和 30% 的建筑高度奖励。经济适用房是指为“收入不足以支付所在地区租金”的人提供的住房。
这是一个积极因素,但它并不能帮助数以万计的收入稳定的年轻人,他们想买房,但在与投资者的竞争中被高价淘汰。这些投资者通常是富裕的老年人,他们已经拥有自己的房屋,并受到联邦税收政策的鼓励,以牺牲其他公民的利益为代价“积累财富”。
看看2000年以来发生的事情。新南威尔士州已建成超过25万套公寓,其中一半以上被投资者抢购一空,有效减少了首次购房者的供应。新南威尔士州超过 10% 的公寓处于空置状态。除非我们通过土地税等措施减少投资动力,否则我们永远无法解决住房负担能力问题。
然而,由于经济学家对住房问题的理解有限,住房辩论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口号——我们需要在人们想要居住的地方建造更多住房。然而,不喜欢公寓的富人正在抑制住房供应,无论是否考虑到,除了Green Square之外,悉尼最昂贵的地区——东郊和北岸——也拥有最高的住宅密度。由于20世纪中叶的公寓热潮,这些地区充满了优质的中层公寓楼。
在几乎每一寸土地都有人居住的地区,这些新的高层建筑将建在哪里?主要有两种可能。政府将继续拆除优质中层公共住房,就像滑铁卢那样,建造高层建筑。第二种可能是开发商强行收购。
是的,你没看错。住在独立屋的人都很好。唯一可以强制执行住房收购的机构是政府,这样做将确保政府在下次选举中失去支持。
但是,根据 2015 年推出的分契终止法,如果开发商购买了综合楼 75% 的公寓,或者 75% 的现有业主(其中大多数是投资者)同意,则剩余的业主将被迫出售。
这项立法的宣传是帮助房主节省需要拆除的建筑物的无意义的维护成本。然而,悉尼西部的危房重建并不受到开发商的青睐。在东岸和北岸的高价值地区重新开发中层建筑更有利可图,尤其是在放宽高度限制的情况下。不管怎样,它可能是一个非常优质的住房资源,并且已经有人住了。
(图片来源:互联网)
突然出现的无限热情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高密度开发是完全缺乏对产权法的考虑,而产权法将促进和监督每项开发,包括 15% 的经济适用房部分。负担得起的租金将由非营利组织或其他企业拥有,这些企业将成为房主协会的一部分,与普通人共同拥有和管理该建筑。分层的住房法告诉我们,不同动机的业主很难共同管理一栋大楼。
或者,如果开发商真的很聪明,他们将通过将经济适用房分解为单独的分层单元,将其从房主协会和分层法规中解放出来。
我们都同意存在住房危机,但继续做过去二十年所做的事情——让开发商轻松地将房屋出售给最高的投资者,无论这些法律在哪里。人们参与社会和社会发展的复杂发展项目并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它只会产生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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