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一名房地产开发商发现了一个空屋后,出租了二十年,现在要卖,获益将超过百万元。
去年新州最高法院不顾这个房子最后屋主亲属的反对,依据逆权占有(占屋法),把这个房子判给了Bill Gertos。
这个房子现在由“ Mint Property Agents”挂牌出售,这个中介公司拒绝了ABC的采访。
根据这个区的中间价位,预计这个房子会卖到$1,425,000 左右,不过ABC采访了几个不动产中介,得知这个房子可能会卖到160万元。
Gertos去年对法庭说,他在1998年遇到Ashbury 区这个三卧室的房子,他说当时房门是开的,后门的拉钩是放下来的。
这个房子从1998年最后一名租客死亡后就空置了,Gertos说他是走访同一条街的客户而发现这个空屋。
他说他换了锁,花了14万多元用于装修、修缮,然后把房子租了出去。
2017年,Gertos 向新州最高法院申请变更变更土地所有权人的姓名,这个房子的最后屋主的亲属们提出了反对。
法官 Rowan Darke认定 Gertos 有大量证据证明他投资了钱财用于修理房子、上税,并租给了租户。
https://www.abc.net.au/news/2019 ... -on-market/116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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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法律,屋主不是还有亲人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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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呀, 还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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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空门赌徒赢了至尊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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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当中介的福利之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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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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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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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法律,鼓励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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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多久才能拥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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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赌博,万一花了14万装修,人家马上找上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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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屋主并没有意愿表明要给自己的亲人继承,他或许根本不愿意自己的亲人继承。法律是认定遗嘱的,没有自动继承的。目前并没有看到遗嘱,故其亲戚也无权争取。这个案件的争议点,或许真的需要回到澳洲的继承法,而不是根据我们自己的观念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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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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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屋主的亲人估计关系也很疏远,不然也不会现在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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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权侵占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A%E4%BE%B5%E4%BD%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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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这个,就知道早晚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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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的14 万其实也蛮多了。。。。那个时候12万能买unit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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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鼓励在世的人早点立遗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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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我就去周边溜达一下,看看能把谁家锁换了
离俺家不远有个豪宅,中国人买了以后一直空置,杂草丛生,先从这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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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有人万一死于交通事故,你马上把他的房子抢下来,他的子女都没法跟你抢了?
这样太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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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权侵占, 有一定条件的。
户主失踪,侵占者又长期维护,缴费,到了一定年限就可以申请。 那些亲属估计是远亲?本身不拥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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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大部分地区都有这个法律, 包括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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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 虽然没有遗嘱, 屋主的亲属理论上确是他的法定继承人。 只不过十几年法定继承人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 让逆权占有成为了事实。 事情就比较trick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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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不禁想问这些亲属早些时候干嘛去了?!20年来都无动于衷,直到17年要变更的时候才跳出来,现在人家要卖了开始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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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的朋友,已经回答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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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成功进行逆权侵占,澳洲的不同地区对于非业主持续占有的法定时限是有所区别的:
新南威尔士州,昆士兰州 ,西澳,塔斯马尼亚: 12年
维多利亚州 ,南澳:15年
北领地,首都地区:该法律被明文禁止
除了要满足法定时限,占有者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实际占有房产 - 占有者要表现的像是合法业主一样
连续使用 - 法定侵占期间不能有所间断
敌意占有 - 侵占必须不能是在业主的同意下进行的
独家占有 - 不能和原业主共享
公开占有 - 以此来通知原业主,你的房子被侵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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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的法律,亲属很有可能不知道存在这个房屋,所以才没有申请继承。
不相信谁会故意把屋子给其他人出租。说不定那些亲友都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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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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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危险啊
哪天赶你们回国 空置12年 就归邻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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