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抱怨一下。
在immi账户上,我申请了公公婆婆来澳洲探亲的签证,另外还有600给亲戚和孩子。遭遇无语的签证拒签:如何证明你的父亲就是你的父亲。
孩子是我公公的侄女,也就是我公公的兄弟的孩子。小女孩今年15岁,是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带他来这里玩?这孩子确实是挺可怜的。我4岁那年,父亲因车祸去世。这十年来,公公婆婆一直在帮国内的妈妈带孩子,逢年过节都想带她过来玩。
由于我是未成年人,不会与监护人一起旅行,因此我签署了同意书,并索要了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重头戏来了。孩子出生时,他没有向医院申请医学出生证明。那年是2009年了,我猜他还是比较淡漠的,觉得有没有都无所谓。后来户口迁了,我就去医院申请补发。根据法律法规,医院要求父母双方出示证明并同意签署补发的医学出生证明。当时孩子的亲生父亲已经去世。即使他有派出所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医学出生证明上也写不到孩子父亲的信息。
这个历史问题已经成为一场噩梦!在提交了孩子亲生父母的结婚证、亲生父亲的死亡证明、医学出生证明后,上海领事馆首先给孩子的母亲打电话说:我想要一份有父母双方信息的出生证明。后来,他们解释说,这是补发的出生证明。当时孩子的父亲已经去世,无从记载。答案是:我必须。没有这个,我们就无法证明孩子的监护人是谁,所以就无法证明双方监护人都同意孩子的旅行,所以就无法发放签证。
第二天又换了,又接到电话说:医院处理不了也没关系。您可以提供医院证明、派出所证明、红章、联系电话,我们会核实。
几乎在我们打第二个电话的同时,我们认为为我们的孩子获得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生证明就足够了。出生证明载明出生情况以及父亲和母亲。孩子的母亲从派出所拿了户口本原件,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书是中英文的,父亲(已故)是谁,母亲是谁,身份证号码是多少。
然后公证,加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父女关系的证明,以及孩子出生时签署的有家庭成员姓名的文件。结果,拒信来了!
据说我们收到了出生证明等材料,但不足以证明××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所以不能断定他因死亡而自动失去监护权,因此不能断定××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得出监护人同意旅行的结论。
我不太明白。过不去的时候我也没太在意,但感觉自己屏住了呼吸。这相当于不承认公证书里的公证?或者你承认他是你的父亲,但否认他是你的亲生父亲? !那么公证有什么意义呢?这是否意味着所有办理过出生证明公证的人都需要再次进行 DNA 检测?还要把死者挖出来,取骨灰化验吗?
谁能解释一下吗?这种情况我可以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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