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目前正在准备为父母申请143签证。当我填写47PA时,我看到上面写着143申请的地点要求。通常,申请人需要在国外提交申请。然而,申请人也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提出申请143,除非移民法另有法律限制。举个例子:如果签证上写着“不可进一步停留”,则不能在中国申请。
我的父母目前在澳大利亚,没有8503签证。他们原本想在澳洲申请864,但不愿意在澳洲等12年才拿到签证。我们与他们讨论改为提交143申请。
综合以上了解,我认为他们符合在中国提交143份申请的条件。它是否正确?以前有其他人这样做过吗?
这是47PA的原文:
离岸签证申请人
注意:任何年龄的父母都可以申请以下签证之一:
• 父母(AX 类 – 移民)(子类 103);
• 缴费型父母(CA 类 – 移民)(子类 143);或
• 缴费型家长(UT 类 – 临时)(子类 173)签证,
但获得签证时他们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通常,
提出此类申请的人在
时不在澳大利亚境内 应用。
然而,离岸签证申请人可以在
在澳大利亚,除非法律禁止他们这样做
立法移民。例如,人们将被阻止
如果他们“不再停留”,则在澳大利亚期间申请
他们在申请时持有的签证附带的条件。
谢谢你!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