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排队等103签证,可是估计要很久,所以现在想转143签证,问题是:
1. 是办一个人的,然后另一个人走配偶签证,这样可以省几万块
还是
2.两人一起办理,一次性交10万块(有点贵啊)
请问第一种有可行性吗?还是要想父母都过来,一定要交这10万块?
请有经验的同学说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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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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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想用第一个办法办理,至于可行不可行那就要看你给签证官员的陈述先办一个人的理由是否合理,你说你因为这样申请你可以节省一个人的费用那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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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时间成本问题
对于1, 在143一方获批以后,需要等5年以后,才可以递交配偶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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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咬牙,一跺脚,10万元,一起办理了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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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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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现在政策正在收紧,舆论上也有公开质疑引入老年亲属移民的,如果分开办的话,搞不好以后还要出些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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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有先办一个的理由,比如一个还在上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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