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屏的关于AOS的帖子,好像是一个移民中介发起的什么签字,群发垃圾邮件给议员什么的,终于还上报了。
AOS的目的是可以提供被担保人的经济支持,从而在担保期间尽可能的不用政府的钱。说实话,原来的收入标准太低了,我不知道4-5万的收入怎么够自己再加上两个老人的生活,现在只是挑高到一个略微正常的水平(我个人觉得还是偏低了),政府的做法无可厚非。本来AOS的要求就是每年在变的,只是这次增幅比较大而已。很多人觉得突然提高,而没有一个过渡期很不公平,但centerlink是给你选择更换担保人的。
不要把这个提高到华人捍卫自己利益的高度,华人的利益不只是拿政府福利,倒卖点奶粉,倒腾点房子。真正的华人利益是要在政治上有一席之地。而不是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弄得满城风雨。
看了这个文章作为中国人真觉得丢人。
Labor said it had received complaints from the Chinese community about the changes, and was angry they were made without public announcement or debate.
人家觉得你们中国人都是什么样的?倒卖奶粉,父母移民,天价房子,还真是会刷小聪明,都给反对党写信,明显让人看不起。
我希望有Petition可以让议员们听到另一种声音。
总结一下
首先,我对因此政策更改受影响的人,包括我自己,深表遗憾,但世界上每个角落每分每秒都有不幸的事情发生,我们这个真的不算什么大事。
其次,看到了这里不少支持我想法的人,深表欣慰,至少证明了他们的观点和行为不代表华人或华人社区,理智的反对声音还是可以呼之欲出的。
最后,我希望那些继续写信给议员和媒体的朋友,尤其是那个移民中介,不要在拿“华人”做垫背的了,把“华人”送给反对党当枪使,工党不会记得你,但自由党可能会的,说不定以后哪天针对所有华人的政策就是因此而起。你们只能代表你们自己,最多也就是部分受影响的申请人,绝不是华人社区,仅在这里就有不少反对的声音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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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去发petition要求取消父母移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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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移民不应该取消,但福利和条件应该适当改变一下,让富裕的父母可以享受美好的退休生活,又可以增加这里的消费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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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想的都可以发petition,看看有没有人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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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centerlink给你选择更换担保人,是仁慈么,是给后路么?您觉得这会不会制造一个黑市,让一些人可以卖自己的担保么?所以只要再榨一些申请者的钱出来,作为旁观者,无论是否合理您都觉得比较有快感?
这种心态确实也验证了您的ID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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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主您要是属于受到新政冲击却还能有如此觉悟的人,我佩服您的境界,但目测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立场。
事情是不是公平合理,很简单,三年前官方给出来的收入要求,是当事人在递交申请前自我评估的依据。条件符合之后,才有的接下来的付款,以及后续相应的家庭安排和职业计划。
现在三年后临考了,一夜之间当官的蹦出来说对不起考纲变了你家孩子可能要面临复读了,是人能不去教育局闹?这的的确确是得捍卫自己利益,理所当然。
我相信人们怒的更多的不是提高门槛,而是怒一刀切。这一刀切下去,害得不仅是众多个体过去三年间的付出,也是这些个体背后众多的家庭三年间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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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观点,提高标准可以,但是多少应该给个缓冲期。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去买房,价格谈好了,定金也交了,然后房主扭脸说涨钱一倍,不给的话定金也不退,这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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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支持政府 有能耐的 就不拿政府福利。
“华人的利益不只是拿政府福利,倒卖点奶粉,倒腾点房子。真正的华人利益是要在政治上有一席之地。而不是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弄得满城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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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明白为什么是针对少数族裔。是只有少数族裔申请143还是提高标准只针对少数族裔?什么是少数族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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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应该只让子女担保不给其他选择,取消共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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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这么说,你却这么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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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例子不太对,顶多也就是stamp duty涨了一倍,房价并没有涨。就好比当时的海外买家额外印花税。
但相比来说,买房还比较好操作,因为时间短,可以设一个截止日期。这个就很难了,很多103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排上。如果说要以递交签证申请的时间来算的话,那也不公平啊,凭什么两个同时做AOS的人用不一样的标准?目的都是为了保证他们的父母在相同的时间段内可以不依靠政府补助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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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没有提高aos的时候一样给联合担保的,一样中介从中牟利一样有人出卖自己担保资格-为什么现在更换担保人可以联合担保的option反而成了一种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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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这个收入,父母来了如何保障他们的生活?难道是因为税报少了?真实情况是很有钱,但税缴的不多,那这是谁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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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就是强辨了。
海外买家额外印花税也是不追朔既往的,只对以后买卖的产生影响。
别一知半解,不懂装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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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们的目的就是封堵亚洲移民,这才是必须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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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S也是从一个截止日期开始的。之前递交AOS的也还是就的标准,没问题啊。
我上面说了,很多103要超过10年时间,也就是说你觉得今年3月31号递交签证申请的人,15年之后还是应该用4万多的担保?明显不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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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里不少人没经历过陆克文的工党时代,大面积一刀切取消几万个已经递交了的海外技术移民的申请,以及疯狂修改境内技术移民审核条件(就是臭名昭著的csl列表,回溯所有在pipeline里等待的已经递交的申请)的时代。
条件更改从来都是没有缓冲期并且全体回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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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主,觉得提高担保人收入要求是非常有必要的,也不觉得要求金额太高不可攀。不过政府应该给过渡期,对已申请人用旧政策或者要求折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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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应该走投资移民啊,或者那一笔钱来存在这里啊,存款也是收入啊。他们儿女自己在这里都要靠别人接济,还要担保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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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强势关注啊,看看都是什么样的拍手叫好,50岁大妈和屌丝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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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就是政府出了一个正确的政策,影响了一小部分华人的利益,然后他们故意把事情搞大,让整体华人的名誉来垫背。口口声声说着华人要团结起来,试问华人集体的根本利益在你们眼里值几斤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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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你不懂
Aos的申请是在递交申请并且几千元申请费用交纳后,排队几年后审理到你的案子后才要求递交的。现在的情况是: 大家在递交前根据政府的要求测试后,发现够格后递交申请交纳申请费,然后排队几年后告诉你要用新政策了,你觉得合理吗?
如果103在3月30号递交的申请,用老政策有什么不对?就好像你前面提到的海外居民额外印花税,如果你买在颁发生效时间前一天,那就是不用付这额外印花税,有什么不对?难道告诉对方: 你买在印花税生效的前一天,太不公平,要补上印花税?
政策的颁发是很有严肃性的,不是朝令夕改,不能追朔既往一刀切。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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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一样,买房子最多一两年也settle了,103都要十几年,当然不能一概而论。
另外目的不同,印花税是征税,AOS并没有收你一分钱,只是一个担保测试而已,为了保证被担保人的生活,应该要根据通胀等实际情况来,不应该出现同时做AOS的人用不一样的标准。
2018年3月31号递交签证申请,2033年的时候被要求做AOS的时候还用4万年薪?你觉得这样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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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屁股决定脑袋的事
楼主先自曝一下自己父母移过来么 还是不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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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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