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老人持有的一年多次,每次3个月的签证,然后我想下一次在他们回国的时候,先给他们把143申请交了,然后再申请一个三年,可以待6个月或者12个月那种签证,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在新的旅游签证已经递交了,但是没批下来的情况,原来的600签证会失效吗?老人如果入境的时候,会不会不给入境?或者还有其他方案,例如用原来旅游签证入境澳洲,然后再申请新的旅游签证,因为旧的签证上没有8503条款,有点绕,我不知道我表述清楚了没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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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没有被grant之前,应该不会失效。
没有失效时,当然可以入境。
可以用原来入境,在境内申请新的600,有效期因你的具体情况,可能申到最长有效期为1年的。
3-5年,每次待12个月的那种600签证,必须在境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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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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