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676三年旅游探亲签证,这个签证入境只能最长12个月,然后离境6个月。
现请问,如果待满第二个12个月了,再次离境6个月之后。
可以在must not arrive after date之前入境再次停留12个月吗?还是需要重新申请三年探亲签证?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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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个中介写的帖子,时间有点早,您再核实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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