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2月4日递交了婆婆一人的143申请,在3月10日递交了公公的排队103申请。
为了确认是否可以先申请一个143,在递交申请之前还写信给PVC询问,PVC回信说可以2个人分开申请不同的移民方式。
在递交婆婆的143时,把PVC的信件也递上去了,说明只申请一个人143。
在递交了婆婆的143和公公的103后,手续费也分别被扣了。
在7月23日收到婆婆的FN和体检表,但是上面把我公公也列进去了,也就是说要2个人都要143。
当即我就写信给移民局了,说明了情况,并表示我们在2月递交的时候不属于6月的新规定(必须2个人一起143),现在在很苦恼的等回信。
请教各位同学,这个情况还有可能改成一个人143吗?
移民局太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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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我帮我妈单独申请143时,批之前是要求我爸和我妈两人一起去体检,但是只是我妈一人的case, 后面交钱没有要求我爸也交钱,但是体检确实是两人一起要求做到。所以楼主确定交钱也是2人了吗?如果是,写信投诉他们工作失职,他们应该要改正这种错误。
我之前给我父母一起排队,然后把我妈drop out,付费的,后来才发现排队移民里没有我爸,当时两人一起排,竟然漏了一人,不过我是一年后才发现这个错误的,和移民官写信后他们马上也改正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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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是两个人一起做。奇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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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多要钱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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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楼主,写信给他们多久得到回信啊?
我公婆在申请173转143,写信了一周没动静,打电话去follow up,等了一小时才接通个人,告诉我是sydney office的,说给我put notes,又是2周啥回信也没看见,我也懒的理他们了,自己慢慢弄材料去了,反正也不想急着交钱,俺还正想拖拖,写信就是要延期,回头要来找麻烦,对不起大爷们,俺是写了信也电话过了,不理我就不是我的错喽。
我是觉得移民局是不是觉得付费移民大部分是国人客户,这服务态度忒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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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体检表是2个人名字,连FN上也是2个人的名字,所以我觉得他是要2个人都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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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写信是2周后回复的;
后来又有其他事要问,等了一个多月才回的,因为都是申请前的一些疑问,所以也没电话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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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就是错了。写信问问怎么能收你公公双份申请费的,这个不太合理吧!这个错误应该能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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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移民局太黑了,收钱收黑心了,不管三七二一,先收钱,看都不太看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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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楼主一样是只递交了岳母大人一个人的申请,结果收到的信件也是要求岳父岳母都要体检,但acknowledge letter上却只是岳母一个人的名字。
我也很困惑,为什么岳父也要体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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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移民局搞错了,让他们改下就可以了。我妈当时也这样的,然后就联系CO,他就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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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我也是我妈妈一个人143。我爸爸没有递。体检也是要两人的。都是这样的。不是朔两个人都是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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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讲法,如果申请一人,两人体检,没申请那个不过,申请的也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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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的情况和你父母的类似(我爸爸是主申请人,后来把我妈drop out,付费了),请问怎样知道你爸爸是否还在103的队里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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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23日收到婆婆的FN和体检表,但是上面把我公公也列进去了,也就是说要2个人都要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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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申请一个还是两个都需要两个人体检。通知两个体检并不代表两个人都需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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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体检后如果有一人体检不合格,审核就通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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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你爸应该在排队移民中,最简单打个电话给移民局,报你爸fn号和信息,他们应该能确认你爸申请状态。我当时是和他们改错把我爸加回排队,把我妈撤出排队,所以移民局重新发了封确认信和quene date信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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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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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请,也是2个人体检。这是法律规定的。理论上非移民的家庭成员都需要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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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贴问一个问题,fn号是申请人每人每份呢还是一个申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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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是什麽时候递交你岳母的143,然后什麽时候收到Acknowledge Lettter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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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收到的Acknowledge Letter上写了几个人的名字呢?
我是Acknowledge Letter上和体检单上都是2个人的名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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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呀,我申请时,移民局已经扣钱了,等了14个月了,竟然又给我发email说,他们没有收到我交的申请费,冤吧!幸亏我用信用卡付的,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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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申请一个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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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6月份没有新规定,两个人必须一起143。不知道你的消息哪里来的。
最后,两个人体检是必须的,两个人的材料也是必须的,但是我想移民局并没有明确说明两人都要付费,所以不要乱猜了,以事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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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网站上写了
You should include your partner in your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application unless there are compelling reasons (other than financial reas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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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啊
另外一人还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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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elling reasons 是没有define的。。。而且法律根本就没有这一条。就算你明目张胆说我付不起2个人的钱,移民局也不敢拿你怎么样。要找茬,上法庭,哪里规定的必须2个人申请。移民局是一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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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如果配偶体检不过,可能会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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