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父母准备同时申请143签证,但是我妈妈目前在持有600签证且有8503条款在澳洲。问了WA PVC,说可以我老爸先申请,等我妈离开澳洲后再作为副申请人加到已递交的申请中,并且支付additional applicant的费用。
但是如果这样,我就有几个疑问,
1.在递交我爸的申请时表格中几个申请人怎么填?还有配偶是否一同申请怎么填?
2. 我妈离开澳洲后,填什么申请表加到我爸已递交的申请里?表里1st VAC 又怎么填,就填additional applicant的费用吗?
评论
为什么不等你妈妈回去以后一起申请呢?差不会很久.但是简单多了.
评论
主要不就是想趁早递交嘛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