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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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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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的责任。BA上边清楚地写着没有入境资格的,你自己没有看没有办法。
可以申诉的,10天而已,而且根据你的动机,没有必要犯这个错误的。这个貌似不是什么大问题,一个supervisor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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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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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这样的由于移民局的错误造成的unlawful stay不仅仅是你一个人。
Case
TR+BVA, TR过期前回了国,导致BVA失效,但是有TR还能回来,但是TR过期了后以为BVA还有效,造成unlawful stay. 曾经被口口声声地告知BVA只有TR过期后才开始生效,谁知移民局的系统是,只要出境BVA就失效,不管你BVA还有没有开始生效。我也被明确告知过“你有TR, 不需要申请BVB”,然后呢?。。。
如果移民局还因为他们的stupid和你交争,这样的国家不入也罢.
建议你写下明确情况,为自己的权利据理力争。世上本没有路,走的多了,自然成了路。
但是,尽力而为,不要极端
毕竟这还不是我们的国家,而且也不见得是个有前途的国家。
[ 本帖最后由 3thK 于 2011-8-5 09: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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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和citizen不就是个投票的区别嘛
再等3年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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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10年补的时候怎么不去问清楚?支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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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上诉。
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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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急吗?再等等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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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拿citizenship说不定有用呢 为什么要等。
不过 我记得有个说法,不论你现在拿的是什么签证,如果有新的签证发给你,直接就覆盖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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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再入籍咯,着急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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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玄。。。幸好当年我是从国内回来才申请的PR。。。不然。。估计就要跟楼主一样了。。。
太无赖了。。。。楼主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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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的,看条款。
比如lz当时bridging A,需要等到现有签证过期,才生效的。
听说working visa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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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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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BA和BB的情况,我不知道当时你申请PR时候是怎样的
我申请PR后第2天拿到BA,上面条款其实说的很明白,的确BA一出境就作废(哪怕当时不是用BA签证出境)。虽然有点拗口,但是读2遍也就清楚了。
现在你只能试着抓着移民局工作人员的失误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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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是电签啊,关键给我BA的时候有email来着。
你那时候时间早点,也肯定会有email或者mail。电子的条款你不查不等于没有。
所以尝试说工作人员误导,
然后想想,如果人家驳回你的投诉,说所有条款都在vevo或者email里能查到,你还能反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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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投票和读书贷款,还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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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电话通知?没有电子邮件?没有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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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表述没有很清。我的意思是,ba出境就无效了,也就不能入境。
你的ba无效,然后学生签证过期10天以后才有新的签证。你觉得你有ba但是实际上把已经失效了。所以才造成10天的非法居留。
我认为,你要申诉,如果人比较tough的话,很难申诉成功的,因为你没有证据而移民局有证据。我觉得可以尝试一下沟通,说不定那个有权限的官运能把你的这个非法居留给豁免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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