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2月22号登陆的澳洲,当时是配偶的TR来的,2008年5月下的PR,后来在2008年6月到9月,2009年2月到3月两次回国,我一点都不懂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入籍,是不是需要累计加起来住满四年,而且最后一年不能出境?也就是说,我需要2010年7月才能入籍,而且这一年不能回国?有点晕,哪位高人帮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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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网站有计算器
http://www.citizenship.gov.au/ap ... cess/accesscal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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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算了后没结果出来,只是告诉我那个只是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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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以为有神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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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打电话去移民局问问就知道了, 不用瞎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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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没方向的人:
1. 可以打电话问,但是千万别相信他们的话,如果他们的答案和你向周围求证的出入很大。
2。可以去移民局reception问,但是,也千万别相信他们的话,如果他们的答案和你向周围求证的出入很大。
3.要问,就直接进去问移民官。如果reception不让你进去,你就说,你的案子很复杂。我见过有人就这么一忽悠就拿号进去了。
原因:从学生签证,体检,PR 到我的公民,不夸张,无论是我打电话还是在reception问,没一次答案是对的。好在我每次都是有备而来,所以我没被忽悠。电话里面,我的反问,就直接让他们缄默无语。reception那里,我直接让他们进去问清楚再回答我。结果事实证明,他们都错了。所以,我现在的策略就是和他们一起忽悠。
好,回答楼主的问题。政策我就不想再重复了,反正哪里都能看到很多。根据你的情况,你的推算是正确的。但是不知道你的具体的处境时间是哪天,所以不好说是7月还是8月。总之就是,你前3年,也就是到08年2月,你的情况都完全满足,但是你最后十二个月里面(08年3月到09年2月),出去超过了9个月。那么,你可以申请的时间久往后退(不是出去多久推多久,别听电话里的乱讲,那是旧法)。怎么推呢,我假设一个时间好理解些吧。假设你是08年6月15号到9月15号回国了,也就是3个月,09年2月15号到3月15号回国了,那么你可以申请的那一天,就是从08年7月15号往后数12个月,ie 09年7月15. 也就是说,在09年7月15之前的4年当中(从05年7月15开始),你总共回去了4个月(移民法中说不超过12个月,SO 满足!),其中,随后12个月回去了3个月(移民法中说不超过3个月,SO 满足!!)
恭喜你可以申请了。
不过建议你今年申请之前就别再回去了,否则总待不够时间。回国享受不差那么几天。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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