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学童版征文 83 ——
老爷子又修改了一下,由儿子打字,重新发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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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个朋友把他父亲,就是孩子的爷爷的作品,发给了我。请我代为发表,参加学童版的征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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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小时候的故事
作者:河边绿草
一九五一年五月,我出生在黑龙江省依兰县苇子沟村。我出生的时候,我们家是全村有名的大家庭。包括奶奶、大伯、大伯母、二伯、二伯母、三伯、三伯母,大伯家有四个姐姐,二伯家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三伯家有一个姐姐,还有我爸爸妈妈和我,全家一共有十七口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虽然家里生活并不富裕,但是我们全家人很团结,很和睦,生活得也很快乐。
可是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一九五一年底,才二十几岁的爸爸突然生病了,因为家里很穷,没钱求医买药,眼看着没几个月的光景就过世了。爸爸患的是痨病,按现在的说法就是肺结核。五十年代这种病就是不死的癌症,没法治愈,况且当时农村缺医少药。
据我大伯母给我讲述爸爸患病的过程:爸爸刚同妈妈处对象时,妈妈娘家刚刚从辽宁省逃荒过来。家里很穷,什么都没有,一家四口,没有房子住。姥爷身体非常不好,姥姥和妈妈(那时候还是未出阁的十八九岁的女孩)都是女人,也帮不上多大的忙。爸爸为了给妈妈的娘家盖房子,赶着车到山上拉木料,一同前往只有爸爸和老舅两个人。当年我老舅也就十六、七岁,身材瘦小,没有多大的力气,装车抬木头时,小头的一端都抬不动。爸爸凭着当年身强力壮,就一个人把一车木头全部装到车中。当时累得大汗淋淋,回到家中就吐血了。也没有在意,只是在家中休息一段时间养病,病情慢慢有了一些好转。就在这个时候,我先前的妈妈(爸爸在同妈妈结婚以前,曾有过一次婚姻,但是先前的妈妈没有生育就因病去世了)的哥哥遭遇车祸,腿部骨折,急需送往离家近150里的县医院治疗。因为受伤较重,只能用担架抬着送往医院。我爸爸因为讲义气,爱面子就主动去抬他去医院。回来后病情就加重了,没有几个月就永远的离开我和妈妈了!当时我才八个多月大,什么都不懂。可惜呀!连爸爸的照片都没有一张,爸爸什么模样都记不得,是我终生的遗憾啊!
爸爸去世以后,我和妈妈同奶奶,三个伯父,三个伯母,还有越来越多的兄弟姐妹们,生活在一起。我五岁那年,才二十几岁的妈妈经人介绍改嫁到外地去了。而我因为是男孩子(当时我家父辈哥四个只有三个男孩。),被奶奶和伯父们给留在了老刘家,没有被妈妈带走。以后的日子,白天我和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一起玩。晚上他们和他们的爸爸妈妈一起睡,而我和奶奶一起睡。
我们家的屋子挺大,因为是大家庭,共有三间房,在一头开门。开门这间是造房,其余两间是相通的,每间都是南北两铺大炕,每铺炕约七米长,中间都有一个炕琴,也就是被架子。这样两铺炕就被分割成了四铺炕。妈妈改嫁前,一进门南炕大伯家住,北炕二伯家住,往里走,南炕我们家住,北炕三伯家住,挺热闹的吧。
伯父伯母们对我都特别的好,从没打骂过我,像亲儿子一样,甚至比亲儿子还高看一眼。同他们生活在一起,我从来就没感觉缺少父爱和母爱。我二伯母针线活做得特别好,我小时候的衣服和鞋子都是她给做的,每次做鞋做衣服,都是先给我做,怕我着急,不开心。
记得有一次,我肚子痛得厉害,不能上学,吃过午饭后更是疼的我汗珠直滚。这可怎么办呢?急坏了全家人,我二伯母连忙跑到村卫生所找大夫。当时得知乡卫生院于大夫正在我们村给人看病,就挨家挨户打听,终于找到了于大夫。于大夫来到我们家后,经过初步诊断,说按照他的经验推断,我患的是肠折叠,需要马上送县医院做手术。但是考虑到我们村距离县城150多里,又不通汽车,只能坐马车,而马车到县城要十几个小时,病情恐怕来不及!于是于大夫就给开了一个偏方:用半斤豆油,倒入半斤凉水中搅拌均匀,然后一口喝下。于大夫说:"这个偏方如果管用的话,肠子半个小时左右就能顺过来。"果然,也就是二十分钟左右,我就觉得不疼了。真是偏方治大病啊!感谢于大夫的救命之恩,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我们村的乡亲们对我也特别好,都告诉自己的孩子,不要欺负我,因为这孩子可怜,没有爸爸,妈妈又改嫁了。记得小时候,我同一群小朋友一起到草地上放马,放马的老大爷给我们讲故事。首先就说你们跟谁打架也不能跟我打架。我当时刚刚学会骑马,非常喜欢骑马。放马的老大爷说:"你刚学会骑马,就给你一匹老实的马骑。于是我就高高兴兴得骑上去。当经过一座小桥时,可能是因为那匹马的眼睛不大好,我和马一起掉到了桥底下。幸好那年干旱,桥下没有水,我没有被淹到,只是受了点轻伤。
还有一次,正是趟地的时节。有个车老板在赶着马爬犁,我看着挺好玩,就请求把马爬犁给我赶一下,车老板问我:"你能赶好吗?"我说:"能赶好,你放心吧。"于是,车老板没多考虑就把马爬犁就给我了。我坐在马爬犁上,使劲抽了一下马,结果马就 " 毛"了,我也慌了手脚,不知所措,也吓坏了车老板。马跑得越来越快,把车老板远远的落在了后面,我也无法让马停下来,只有听天由命,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别让自己掉下去了,于是使劲抓住爬犁上的一块木板,马狂奔了二里多路后,遇到一个小河沟,马见到水后就害怕了,于是渐渐慢了下来,后来就停下了。这件事使我险些造成大祸。
我小时候,还有很多很多难忘的故事,但是有一件事,我不记得,完全没有印象的。可是妈妈却说她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真的让我很内疚。就是在妈妈改嫁后不久,她回来家乡看我,买了很多好吃好玩的。当时我正在河边玩儿的开心,妈妈兴高采烈的过来,说:“妈妈回来看你了,看妈妈给你带什么好玩的东西了?”我看了她一眼,没理她,继续玩我的游戏,嘴里嘀咕着:“你都不要我了,还回来看我干什么?”妈妈当时眼泪唰的就下来了。哭着离开了。之后,再也没回来看我。。。。
我长大以后,考上了中专,学的是印刷排版专业。中专在我们那个年代,和现在的大学生甚至研究生差不多。毕业以后,我主动要求去妈妈所在的小城市的一个印刷厂工作,开始是技术员,后来当上了印刷厂的厂长。我曾经特意去看望过她,她再婚,给我生了七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最小的弟弟,比我儿子才大五六岁。他们对我这个突然出现的大哥,非常喜欢,非常崇拜!叔叔人很好,对我非常热情,像亲生儿子一样。可是妈妈却一直对我很冷淡。
我大伯家的一个姐姐也在那个小城市生活。她给我介绍了一个当地的姑娘,我就在那里安家落户了。妈妈勤劳朴实,不仅带大了自己的七八个孩子,还主动帮忙带孙子辈儿的孩子们。因为我们夫妻两个都全职工作,我的两个儿子,在上小学以前,都是我妈妈帮忙照顾的。妈妈和我爱人相处的不错,之前那件我不记得的事情,就是妈妈跟我爱人讲的。如果不是她们婆媳关系融洽,彼此能敞开心扉,我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妈妈为什么不再回去看望我的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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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小时候,我爸也得过肺结核,把我们全家人给吓坏了。
我爸最好的那个病友,邻村的王叔叔,最后还是没治好,撇下老婆孩子,走人了。
我好害怕失去爸爸,每次去医院看望他,我心情就特别沉重,不知爸爸能不能挺得住。
我那个在天津远洋公司当“大副”的远洋船员三叔,花很多钱从欧洲和美国买药回来给我爸吃。
我爸最终是熬过来了,我不清楚是否是我三叔买的那些药片救了我爸一命。只可惜三叔后来自己得了糖尿病,与病魔搏斗了十几年,最终在他64岁时被病魔劫走。
我四叔是大烟鬼,每天抽三包烟,在62岁时,被肺癌掠走。从发现到病逝,前后只有三个月。
他们都是我的好叔叔,我爱他们就像爱我的爸爸一样。
他们都走了十多年了。好想念他们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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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朴实,内容丰富,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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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不錯。但我覺得“沒有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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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好像没写完的样子。。。
我再问问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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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增加了结尾,欢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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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增加了结尾,欢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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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增加了结尾,欢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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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很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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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点评一下哈,多写点儿字来评论,我邀请老爷子自己上网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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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仍是差強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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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能每五分钟,表扬别人(不同的人)一次吗?
这样你的收获是,每五分钟,就被别人(不同的人)表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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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故事,真情实感!~ 每个人都是一本书!~都是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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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no, no......這個不是相互相承的,我覺得別人的讚揚只是錦上添花而已,可有可無。
如果我像足跡姐那樣抿著良心說好話我會內疚不已從而影響食慾難以入眠以致一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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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不是內容是寫作手法啦。。。。。。。。。。
從文章的架構和文筆來說我覺得只能有 5/10.
恕我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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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爷爷级的第一篇作品,顶一个!
虽然作者的父亲早逝,妈妈又改嫁,但是作者还是在奶奶,伯父,伯母的关爱下长大,并没有因父逝母嫁有寄人篱下之感,这种朴实的人间真情已是越来越少!
也为作者成年后与母亲关系的缓和,误会消除,和母亲的新家庭也相处甚欢,重拾手足情,甚幸!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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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粉色海洋中,我个人比较喜欢这篇。首先,文章反映了那个年代东北农村的民俗,对我而言是新东西,我有兴趣去了解;第二,作者语言朴实,叙事完整,重点突出。再者,作者对生活充满感恩,奶奶,二伯母,乡亲,叔叔......在他笔下都很美好,传递了正能量。如果非要我鸡蛋里挑骨头,错别字似乎有两个,局部几个地方可以删字,改字,读起来会更顺。
总而言之,印刷厂长写的东西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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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啊!~~
好感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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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种正能量,一定要传递给我们的下一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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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篇姥姥写的,小草007, 不过写的是外孙的故事,还有自己双胞胎儿女小时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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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人的真实故事!谢谢比我大13岁的东北老哥分享自己最珍贵的人生经历!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真情和信任更重要的呢?
难道只是豪宅,BMW和那些贪官家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钞票吗?
我老哥(我是半个黑龙江人)的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是骨肉相连的母子或父子间,
也要坦诚相待,敞开胸怀,及时沟通,以免误会!
祝我老哥一家在新西兰这旮旯岛国无比幸福!无比快乐!
号称新西兰崔哥的天涯浪子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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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转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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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安妮版主!
为你的一片爱心和真情付出,感动!感动!再感动!
我们虽然是草民,可是我们有最淳朴的爱心,有无限的真诚!真情无价!
三年前,我和友人在电视上看到某某某在大唱红歌,我说,此人必休!果然如此!
原因是?他的眼睛背叛了他自己!我看到的是扑朔迷离,别有所图!
不说那些男屌丝们可以侃到太阳落了又从东方升起的闲话了!
言归正传!
一个男人,如果能同时得到伟大的母爱和来自贤惠妻子的那份亲密无间的爱,
他,毫无疑问,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之一!
他,方方面面的成功概率就会比别的男人高出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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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俩写的东西都有看头,你的文采飞扬些,你老哥的非常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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