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去新西兰找前女友未果烧合影发朋友圈 中国男子被捕坐牢3个月


在新西兰


“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阵仗’:我回到住处时看到六七名荷枪实弹的警察、两辆警车、一架警用直升机,对我实施抓捕……”说起自己在新西兰的遭遇,42岁的赵先生心有余悸。 因为在朋友圈里发的一段视频,赵先生持旅游签证在新西兰被警方拘捕,坐了三个多月牢。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拿到关于这起案件的判决书。 为了前女友去新西兰 烧掉合影发朋友圈 赵先生籍贯河北,目前在四川经商,有自己的企业。5年前认识了张女士,两人发展成为情侣关系。近几年,张女士有了移民的想法,去年11月去了新西兰,今年3月份,赵先生也到了新西兰,但令他意外的是,张女士已经不想再见他了。 据赵先生回忆,今年3月1日,去新西兰的签证办下来后,他发了一条朋友圈,张女士看到后让他不要来了,说自己在奥克兰交了新男友。几天后赵先生打电话给张女士的妈妈,在通话时情绪比较激动。据他说,通话中张女士妈妈问“你的意思是要她死吗”,他一时激动说出了“要不她死,要不我死,要不我们俩同归于尽”。事后他也后悔说了这样的狠话,又给张女士妈妈打电话,解释自己并没有那个意思。 此后,赵先生被张女士微信拉黑。3月10日,他持旅游签证到了新西兰,在奥克兰租了房子,准备待上四五个月(持旅游签证在新西兰最长能待9个月),看看在当地有没有做生意的机会。但他一直没和张女士联系上,也不知道张女士身在何处。 据赵先生说,他逐渐对与张女士的感情心灰意冷,3月27日晚上吃完饭喝完酒,他烧掉了随身携带的两张和张女士的合影,拍了段视频发在朋友圈里,没有配发任何文字。 被新西兰警方拘捕 被告知涉嫌“威胁致死”罪 令赵先生没想到的是,就是因为这段30秒的视频,他竟惹上了牢狱之灾。 3月29日上午,赵先生接到华人房东的电话,说当地警察找他。赵先生当时没有在意,仍然按原计划外出,没想到当天傍晚回到住处时,等着他的是出乎意料的“大阵仗”,六七名荷枪实弹的警察、两辆警车、一架警用直升机,对他实施了抓捕。 赵先生被捕后,两名华裔警察来录口供,并且向他宣读了所谓米兰达警告,即“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赵先生对新西兰当地的法律并不了解,于是就把事情的经过给两位警察说了一遍。听了赵先生的陈诉,警察称他已经够得上“威胁致死”罪名。 多次开庭一直不认罪 申请保释没有通过 赵先生被拘留后,警察告诉他第二天就要上法庭,让他赶紧找律师。据他回忆,初次上庭时,警方帮他联系的华人律师没有按时到,当班律师带了个翻译就上庭了。 法官只询问了赵先生大约30秒,问了他的姓名,以及是否认罪,赵先生表示不认罪后,庭审就结束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在了4月5日。 首次出庭当天下午,赵先生被移送到了当地的一所监狱。4月5日上庭时,为他出庭的仍然是上次的律师。赵先生再次表示不认罪,庭审匆匆结束。 随后赵先生想办法联系了一位收费的华人律师。这位律师认为赵先生被控“威胁致死”的理由并不充分,愿意为他做无罪辩护。赵先生觉得之后案件进展不顺利,先后上了四次庭,两次申请保释,其中一次是电子保释(即佩戴电子脚镣,不能离开监视居住区域),但都没有通过。 熟悉的华人狱友和狱警告诉他,如果认了罪就可以被遣返回国,只是5年内不能再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监狱里待了两个月后,赵先生有了认罪回国的想法。 签署认罪书第二天 被遣送回国 据赵先生回忆,7月13日最后一次上庭之前,法律援助律师告诉赵先生,他在中国说的威胁张女士的话没有被法庭采信,但除了烧照片外,又增加了两项罪名:一项是他2019年给张女士讲了在新闻里看到的一个情感纠纷导致杀人的案例,被举证为涉嫌恐吓;另外一项是他今年3月在抖音上骂过张女士,被对方指控导致其精神压力大、失眠脱发等。赵先生虽然并不认同这两项罪名,但为了早日回国,就在认罪书上签了字。 赵先生介绍说,他认罪之后,法官当庭宣布“成功拦截了一起到新西兰谋杀妻子的暴徒”,依法应判处他12个月有期徒刑,因认罪态度好,改判6个月,又因其是外国公民,已在监狱待了3个月16天,予以刑满释放。认罪后的第二天,7月14日下午,在两名新西兰华裔警察陪同下,赵先生登上了返回中国的航班。 赵先生回国已40多天,希望能够早日拿到案件的卷宗,争取翻案。他已向中国驻奥克兰总领馆求助。 新西兰华裔律师建议:初到海外记住“三不原则” 华商报大风新闻采访了移民新西兰28年、在当地执业20余年的国际公证大律师胡弘。 胡律师首先表示,因为看不到卷宗,只能基于赵先生的陈述,对案件做简单回复。 根据新西兰刑法第306条,威胁要杀死任何人或对任何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可被判处不超过7年的监禁。此案中男士曾打电话说同归于尽,又烧了两个人的合影,女士向警方投诉,警方去起诉他是有一定的依据的。他做的这些事情是否给对方造成威胁,是律师辩护的主要思路。但这个案子没有经过法庭完整审判,当事人自己认罪,在这种前提下,法庭才判他有罪。 此案对普通的中国游客和留学生有何借鉴意义?胡律师表示,去任何一个国家,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英联邦国家,一定要遵守当地的法律,如果不太了解,一定要咨询相关的法律人士。 胡律师说,在过去20几年的法律普及工作中,他总结出了适用于海外人士来到新环境的“三不原则”—— 第一个是“不害怕”,遇事不紧张,不害怕,警察来了,海关来了,或者是起诉方来了,都不害怕,保持平静正常的状况。 第二个是“不签字”,比如说对方问“你错了吗?你认错了吗?你是不是这样说了”,不要轻易签字,要咨询,有权利咨询自己的律师以后,再来决定签字还是不签字, 第三个是“不说话”,坚决不可以回答不知道的问题。 具体到本案,警察已经告知他有权保持沉默,但他选择不保持沉默,自己去描述,这样就可能留下两个隐患。首先,你不懂法,描述的可能不是真实的;其次,你描述的或多或少都会对你不利,因为说话就会出错,但很多时候我们却盲目自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