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新冠疫苗接种计划:老板可以强迫你打疫苗吗?


在新西兰


随着澳大利亚准备推出了全国疫苗接种计划,旨在达到95%的接种率。不过,在接种问题上,雇主和雇员仍然面临着重大问题。

雇主有明确的动机需要他们的员工进行疫苗接种,以保护客户和其他同事,并避免在工作场所出现疫情传播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但是,雇主可以坚持让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吗?

这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法律问题,最近向澳洲联邦公平工作委员会提出的两起不公平解雇投诉案表明了这一点。两个案子都涉及到雇主在2020年将流感疫苗接种作为一项工作要求,但雇员拒绝,因此被炒鱿鱼的情况。

两个案件当中,其实雇主都是可以使疫苗接种成为工作的前提条件,但要注意很多事项。它取决于雇主对于保障其他人安全的考虑点在哪里,以及雇员提出的反对意见又是什么,两者需要权衡起来看。

雇主有责任保持谨慎

第一个相关案件是公平工作委员会于2020年11月作出的裁定,该裁定是托儿工作者Nicole Arnold认为澳大利亚最大的早教中心Goodstart Early Learning对她的解雇不公平。

2020年4月,Goodstart将接种流感疫苗作为工作的前提条件,尽管允许员工出于医疗原因可以破例不打流感疫苗。但当事人Arnold在与雇主的沟通中引用了《圣经》,《纽伦堡原则》和《世界人权宣言》,作为自己不打疫苗的原因。但是她没有给出任何医疗理由。她于2020年8月被解雇。

该委员会驳回了Nicole Arnold的控诉,并认为Goodstart的疫苗接种政策是合理的,以满足其对儿童的照料义务,而Nicole Arnold拒绝打流感疫苗是不合理的。

Ingrid Asbury委员做出的裁定说,“虽然我不是说Arnold没有根据,但我认为Goodstart要求强制接种的政策,是合法且合理的。其业务主要涉及儿童的照料,包括年龄太小而不能接种疫苗或出于有效的健康原因不能接种疫苗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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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bury说,这是在雇主的谨慎义务与可能有合理理由拒绝接种疫苗的雇员的需求之间取得平衡的问题。她认为没有特殊情况可以裁定阿诺德被不公正地解雇。

第二起案件涉及一名护工Maria Gloverti投诉昆士兰州老年人和残疾护理提供者Ozcare对她的不公平解雇,她自2009年以来一直为该公司工作。

Ozcare每年为员工提供免费的流感疫苗接种。Maria Gloverti,现年64岁,以前由于过敏而拒绝注射疫苗,她的理解是她小时候对注射流感疫苗有不良反应。

2020年4月,Ozcare出台了一项政策,规定对居住在养老院或在社区护理服务中有直接客户联系的所有员工进行流感疫苗接种。原因是当然是养老院里的住户是新冠疫情的高危人群。

不打疫苗的工人需要医疗豁免的支持证据。Maria Gloverti没有提供医生给出的可以不打疫苗的证明。这导致Ozcare从5月开始不再为她安排工作。她在十月份投诉了该公司的不公平解雇。

公平工作委员会的最终裁决仍在进行中。 Ozcare的律师称Glover其实没有被解雇,使该案变得复杂。

Jennifer Hunt委员在1月18日作出一个裁决。她认为未来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到了今年圣诞节,在购物中心扮演圣诞老人男子,他的雇主可能会要求她接种新冠疫苗。在有新冠疫苗可以打,并且与客人保持社交距离不太可行的情况下,接种疫苗可能成为工作的先决条件。Jennifer Hunt说,这不能算不合理。但是法院还会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Jennifer Hunt专员特别指出:“我认为,考虑工人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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