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一项允许安乐死合法化的议案周三(12月13日)通过了国会一读,并在良心投票(conscience vote)阶段获得了大多数议员们的支持。这意味着,类似议案在经过两次折戟沉沙后,这次很可能会获得国会通过,最终成为法律。
资料图片投票结果显示,76名议员投了赞成票,44名议员投了反对票。下一步,议案将被提交至特别委员会,并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
这份议案由行动党党魁、国会议员David Seymour提出,名为“生命终结选择”议案(End of Life Choices Bill),允许身患绝症或其他不可治愈疾病及伤情的患者选择通过药物“协助自杀”。
优先党也支持这一议案,并要求进行全民公投决定。该党国会议员Tracey Martin说:“我们中没有一个人比选民更聪明,应该把这个问题交给公众决定。”
国家党领袖Bill English则明确反对该议案,称之为“对某一类谋杀行为的豁免”。“我不认为所有人都发自内心地相信这个议案会让伤残人士过上更安全的生活。”他说。
绿党国会议员Julie Anne Genter对这一议案表示了支持,但强调应该增加一些内容,防止其中的条款被滥用,比如一些残障人士或其他弱势群体被错误地实施安乐死。
“这个议案与自杀无关,而是在人非常接近死亡时该怎么做。”她说。
国家党国会议员Nuk Korako明确表示反对。“安乐死对毛利人来说是陌生的,在我们的社会也没有存在的土壤。作为一个毛利人,我从未听说过一个叫‘协助自杀’的概念。”
根据生命终结选择议案,当一个人选择安乐死时,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年满18岁;
——正处于疾病终末期或患有严重且不可挽救的疾病;
——或者处于不可逆转的健康恶化状态;
——处于难以忍受的痛苦之中,药物无法发挥作用;
——心智健全,明确提出安乐死要求。
只有当达到上述要求时,病人才可以提交协助自杀申请,然后还要经过两名医生的独立评估。
在这之前,新西兰国会分别在1995年和2003年进行过两次关于安乐死合法化的投票,但两次均止步于一读阶段。
新闻回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