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新西兰教师用不用人身限制措施?不仅用 还很多


在新西兰


教育部的数据显示,为制止儿童自残或伤害他人,教师每个月要采取130次以上的人身限制措施(physical restraint)。

何为「人身限制措施」?

根据教育部2016年10月的Guidance for New Zealand Schools on Behaviour Management to Minimise Physical Restraint规定,人身限制指的是「学校工作人员有意识地用自己的身体限制学生行动的情形」。

今年8月开始,每次教师对学生采取人身限制措施,学校都必须通知教育部。

报告称,从8月1日到10月25日期间,共有186所学校发出了423份通知,半数以上的案件所涉儿童被确诊为有行为问题,其中23份来自中学,79份来自特殊学校,321份来自小学。

教育部实施和支持部门副秘书Katrina Casey表示,人身限制措施是一种严重的干预措施,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使用;通知制度有助于教育部门对学校提供支持,也通过确保每个活动都有书面记录对学校工作人员提供保护。

「现在对我们从这些信息中收集到的内容进行分析还为时过早——新规则今年8月才生效,但是数据反映的一部分事实是,人身限制措施仍在我们的学校中普遍存在。教育部一度每天会接到约10份需要跟进的事件报告,但与整个学校系统的约80万学生和2500多所学校相比,这一比例仍然相当低。」

教师:「如果介入,是否可能让我丢了饭碗?」

Principals' Federation的Whetu Cormick说,这些数据可能低估了教师和校长介入的次数,「我们确实从同事那里得到​​消息,称对于哪些内容需要报告存在一些误解,也有部分同事不清楚哪些属于人身限制措施,哪些不属于,哪些需要通知教育部,哪些不需要。」他还表示,关于教师何时可以合法使用人身限制措施的新规定也意味着教师不太可能进行干预,因此教育部的数字不能反映孩子们实际给自己或他人造成风险的频率。

Post Primary Teachers Association主席Jack Boyle说,工会成员已经表示,关于人身限制措施的新指导方针和要求让他们三思而后行,「一直以来,教师都是三思而后行,但现在……有些教师会想到的不是『这个年轻人有没有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是『如果我介入,是否可能让我丢了饭碗?』」

Tai Tokerau Principals Association主席Pat Newman一直对教师面临的行为问题直言不讳。他表示,教育部是在要求对任何琐事(比如拉开5岁儿童的打架)都要进行通知,「如果事态严重的话,我对通知教育部没有任何意见,但是我认为他们确实需要看看什么属于严重事态。这给学校和教师带来了另一层面的恐惧:确保儿童安全会导致什么后果?」

Children's Commissioner法官Andrew Becroft则说,监督人身限制措施的在校使用情况是非常重要的,「虽然有些事件可能被归类为『短期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事件更为合理,但是我认为,出于公信力的考虑,同时作为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公开这些数字并对之加以讨论是很重要的。」

他还表示,在教师何时可以使用人身限制措施这个问题上,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在适当的和有需要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人身限制措施。这么规定是有原因的,所以我不想让教师觉得,如果他们以某种方式合法地行使这种权力,反而会让他们受到批评。我们相信教师们能够妥善运用这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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